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
(20》04年?4月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大地测量(》含卫星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图【编制、地《籍,测,绘、房?产,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以及—军事测绘单位从【事非军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政府负责】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全省测】绘工作
市(—行,署)、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称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更新—周期:对基础测绘成果进行!。更新:
第五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以及房产测量!活动:实,施测量技术规范的监!。。督
第六条 中【等以下?城市和地方建设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涉?外,测绘项目应当采【用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第七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全省测绘资质!审查、发放测绘资】质,。证书和?。监督管?理,。。工,作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取得测绘资】质或者?。执业:资格和测《绘作业证件
第八条! 测绘单位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和借?用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单位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测绘】业务应当在分立【、合:并、终止后三十【日内将测绘资质【证书交回颁发—证书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 三!十,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应当:。实行招投标涉
【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测》绘项:目除:外,
第十条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将测!绘项目发包给具【
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承包【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不得低于测绘成!本价格发包
—第,十一条 测》绘项目不得转包
经!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同《意的:测绘项?目可以分包,但是已!经承:。担,分包项目《的单位不得再次【分包
第十二—条 测绘单》位在实施测》绘项:目前应?当向测绘《项目所在《地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受理测绘项目登记】。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测绘项目登—记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建立专题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区域地理信息!系统的?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第十三条 国家【和省投?资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无偿汇【交副:本非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汇交目录【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的?单位:出,。具凭证并在三十【。日内移交给测—绘成:。果保管单位
第十四!条 外国组织—或,者个人经批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我《国有:关,部门、单位》合资:或者合作完成的【测绘成果中方合【。资或者合作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全部:测绘成果副》本并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测绘成《果目录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利》用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首先【利用本省《已有的测《绘成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在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使?用的测绘成果应当】充分予?。以利用
第》十六:条 除?国家规?定无偿提供》使用的测绘成果外】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测?绘成果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与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签订?使用协议
第十七条! 生产?、存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基地或《者场所周边五十米范!围内:不得:建造可能影响安【全的建筑物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
第十【八,条 测绘单》位应当?接受: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任何单位【不得提供未》经质量检《查验收或者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测?。绘成果
第十九条】 编制、出版地图】应当选用当时最【新资料作《为,。编制:基础并根据地—形、地物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地图内容的—表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条: 公开出版的地图应!当由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地!。图,出版权的《出版社出版;—其他出?版社、报社、期刊】社可:。以根据?需要在图书、—报刊中插附地图
】保密地图和内—。部用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销售、展示和—登,载
第?二十一条 在—地图上发布广告【。的广告面《积不得超过整个【图幅面积的25【%发布广《告,的编稿样图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出版、生产【、展示、登载或者】引进下列地图以及】地图产品的应—。当将试制《样图(样品)一【式两份?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需?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
—(一:)公开?发行:的地图;
》(二:)绘有国界线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图书、报【刊、互联网中的插图!;
(三)影视、】广告、标牌、宣【传画等?载体上使用的涉及】国家版图的》地图和示意》图,;
(四)送省外】出版:或者由省外》单位编制出版的【本省乡、镇》以,上地方性《地图;
(五)与国!外或:者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合作出《版或者引进的地图】;
(六)生产地】球仪和涉及国界【线、国家版》图图形的其》他产品
《公开展示本行政区】域内绘有《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由所在】地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除国家审—。核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之外的其他地理】信,。息数据?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与省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公布
!第二十四条 测量】标志:是,国家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测量—标志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损—毁和擅自移动测量】标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测量标!志用地应《当依法?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和调整承包】耕地应当扣除设【置在可耕地中—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面积
第【二十六条 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可以将测《量标志?委托标志所在地【有,关单位或者人员【保护管理委托方与】保管方应当》签订:。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由委托!方在签订后》三十日内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标志所在地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由标志所在】地的市或者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保护《给予资金支持—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测绘活动》限期补办《测绘项目《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全部地图产品及违!法,所得:;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送审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送审或—者不按照审》核,意见修改《的没收全部地—图及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八:)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公【布地理信息数据【的责令消除影响【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颁发:测绘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其他违法《测绘: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或?。者,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核发测绘资【质,证书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四)违法处】。理罚没?款、罚?没物品的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04年5月【20日起施行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一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二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的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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