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
(2!004年4月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大地测量(含卫【星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图编制!、,地籍测绘、房—产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以及军事测绘】单位从?事,非军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政—府负:责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全省测绘】工作
市(行署【),。、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称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更新周期—对基础测绘成果进行!更新
第五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以及房产—测量活动实施测【量技:术,规,范的监督
》第六条? ,中等以下城市和地】方建设?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涉外【测绘项目《应当采?用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第七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全省测绘资】质审查、发放测绘】资质证书和》监督:管理工?作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取得测绘资】质或:者执业资格和测绘作!业证件
第八条 】测绘单位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和借用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单位》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测绘《业务应当在分立【、,合并、终止后三十日!内将:测绘资?质证书?交回颁发证书—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 三十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应当实行招投【标涉
?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测绘项目—除,外
第十条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将测绘项【目发包给具
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承包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不得低于测绘【成本价格发》包
第十一》。条 测绘项目不【得转包
经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同意的《测绘项目可以—分包,但是已经承担!分包:项目的单位不得再】次分包
第十二条 !测绘单位在实施测绘!项目前应当向测绘项!目所在地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受理测绘【项目登记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测绘项目登记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建立专【题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区域【地理信息系》统的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第!十三:条 国家和省投资】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无偿汇交副【本非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汇交目录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的单位出具凭证】并在三十日内移交给!测绘:成,果保管单位》
第十四《。条 外国组织或者个!人经:批,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我】国有关部门》、单位合资或者合作!完成的测绘》成果中方合资或者合!作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全部—测绘成果副本并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测》绘成:果目录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利用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首先:。利用本省已有的测】绘成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在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使用:。的测绘?成果应当充分—予以:利用
第十六条 】除国:。家规:定无偿提供使—用,的测绘成果外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测绘成果》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与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签》。。订使用协议》。
第十七条 生产】、存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基地或者—。场所周边五》十米范围内不得建造!可,能影响安全的建【。筑,物,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
第十八条 【测绘:单位应当接》受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任何单—位不得提供未经【质量检查《验收:或者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测绘成果
第十九条! 编制、出版地图】。应,当选用当时最新资料!作,为编制基础并—根据地形、地—物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地:。图内容的表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条 公开出版的】地图应?当由: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地图!出版权的出》版社出版;其他出】版社、报社》、,期刊社可以根据需】要在图书、报刊中】插附地图
保密地】图和内部用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销售、展示和【登,载
:第二十?一条 在地图上【发布广告的广告面积!不得超过整个图幅】面,积的25%发布广告!的编稿样图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出版、生产【、展示、登载或【者引进下列地图以】及地图产品的应当将!试,制样图(样品)一式!两份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需】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
?(一)?公开发行的地图;
!(二)绘有国界【线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图书、报《刊、互联网中的插】图;
(《三)影视、广告、】标牌、宣传》。画等载体上使用的涉!及国家版图的地图和!示意图;
》(,四)送省《外出版或者》由省:。外单位?编制出版《的本省乡、镇以【上地方性《。地图;
(五)与国!外或者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合作!出版或者引进的地】图;
(六)生产地!球仪和涉《及国界线、国家版】图图形的《其,他产品
公开—展示本行《政,区域:。内绘有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由所在地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除国!家审:核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之?外,的其:他地理信息数据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与省】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公布
第二十【四条 测量》标志是国家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测量标【志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损毁和擅自移动测量!标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测】量标志用地应—当依法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和调整】承包:耕地应当《扣除设置《在可耕地中》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面!积
第?二十六条 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可《以将测?量标:志委托?标志所在地有—关单:位或者人员》保护管理委托方与】保管方应当》。签订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由委托方在】签,订,。后三十日内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标志?所在地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由标志所在地的【。市或者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保护给《予资金支持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测绘?活动限期补办测绘】项目: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全【部地:图产品及违法所【得;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送审!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送】。审,。或者:不按照审《核意见修改》的没收全部地图及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八)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公:。布地理信息数—。据的责令消除影响】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颁?发测绘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其他违法测!绘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或者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核发测绘资质证】书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四)【违法:处理罚?没款、罚没》物品:的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04年5月2—0日起施行》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一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二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的《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