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
(》200?4年4月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大地测量(含卫】星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图编制、地籍!测,。绘、房产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以及军事测》绘,单位从事非军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政府负责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全省:测绘:工作
市(行署)】、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称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更新】。周,。。期对基础测》绘成果进行更新
第!五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以及》房产测量活》动实施测量技术规范!。的监督
《第六:条 中等《以下城市《和地方建设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涉外测?绘,项目应当采用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第七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全省测绘!。资,质审查、发放测绘资!质证书和监督管理】工作: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取得测绘】资质或者执业—资格和测绘作—业,证件
第《八条 测绘单—位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和借用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单位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测】绘业务应《当在分立、》合并、终止后—三,十日内?。将测绘?资质证书《交回颁发证书—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 三十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应当实?行招投标涉
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测绘项—目除外
《第十条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将测】绘项目发包给具
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承》包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不得低于》测绘成本价格发【包,
第十一条》 测绘项目不—得转包?
经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同意的测】绘项目可以分包,】。但是已?。经承:担分包?项目的单位不得【再次:分包:
第十二《。条 测绘单位在实】施测绘项目前应当】向,测绘项目所》在地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受理【测绘:项目登?记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测绘项目登】记,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建立专题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区域【地理信息系统的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第十三条 》国家:和省投资《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无:偿汇交副本非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汇交目录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的单位出》具凭证并在》三十日?内移交给《测绘:。成果保管《单位
第十四条 】外国组?织,或者个人经批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我国有关部》门、单位合资或【者合作?完,。成的测绘成》果中方合资》或者合作《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全部测绘成果副!本并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测绘】成果目录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利用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首先利?用本省已《有的测绘成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在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使用的测【绘成果?应当充分《予以利用
第—十,六条 除国家规【定无偿提供使—用,的测绘成果》外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测绘成》果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与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签订使用】协议
第十七条【 生产、存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基地或者场所周边!五十米?范围内不《得建造可能影响【安全的?建筑物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
第十八条》 测绘单位应当接受!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任何单《位不:得提供未经质—量检查验收或者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测绘成果
第十九条! 编制、出版—。地图:应当选用当时最新】资料作为编制基础】并根:据地形、地》。物,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地图内?容的表?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条 公开出版的【地图:应当:由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地图出版《权,的,出版社出版;其他出!版社、报社、期刊社!可以根?据需要在《。图书:、报刊?中插附地图
保密】地图和?内部用?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销售、展》示和登载
第—二十一条 》在地图上《发布广告《的广告面积》不得超过整个—图,幅面积的《25%发布广告【的编:稿样图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出版【、生产、展示、登载!或者引?进下列地图以及【地图产品的应当【将试制样图(—样品)?一式两份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需—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
(!一,)公开发行的地【图;
(二)绘有】国界线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图书【、报:。刊、互联网中的插】图;
(三)影视、!广告、标牌、—宣,传画等载体上使【用的涉及国家版图】。的地图和示意图【;
(四)》送省外?。出版或?者由省外单位编制出!版的本省《乡,、镇以上地方性地】图;
?(五)与国外或者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合作出版或【者引进?。的地图?;
(六)生产地球!仪和涉及国界线【、,国家版图图形的【其他产品
公—开展示本行政—区,域内绘有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由所在?地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除国家审核】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之外的其他地理信!息数据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与省—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公布
第二十四条】 测量标志》是国家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测量?。标志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损毁》和擅自移动测—量标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测量标志用地应!当依法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和调!整承包耕地应当扣】除,设置:在可耕地中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面积
【第,二十六条 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可》以,将测量标《。志委托标《志所在地有关单位】或者:人员保护管理委托方!。与保管方应当签订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由委:托方在签订后三十】日内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标【志所:在地: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由标《志,所在地的市》或者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保护给《予资金支持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其停止测绘活动限期!补办测绘项目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全部地图产品及!违法所得;》
(七)《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送审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送【审,或者不按照审—核意见修改的没收】全部地图《。及,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八)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公布地理信息】数据的责令》消除:影响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颁发测绘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其》。他违法测绘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或者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核发测绘资质证!书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四)违法!处理罚没款、罚没】物品:的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04年?5月20日起施行】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一】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二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的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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