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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 》 关:于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的公告— :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2014年1】1月28日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为?提高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 ,。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分类推进的】原则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第《。。五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 :。  《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监督》管理   !  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监督:。管理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的抗震设防》意识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隔:震、减震等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 第二章【 抗:。震设防?。要求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第九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让活【动断层、滑坡—、,崩塌、地裂缝、【采空区和沉》陷区等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线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进行地震地质灾害!评估并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 《 第十条】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前!委托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 第?十一条 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前按照有《关,规定报?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在十日内依据下列!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 (一)《已经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的《按照地?震小区划图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未进行地震—小区划工作》的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二)位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分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区域或者地震小区!划图分界线的应当按!照较高一侧的参数值!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   (三)学校、!幼儿园、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医院、—商场、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根据地震】。。小区划图或者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内容?;未包含经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内容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复 — : 第十三—条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或者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核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评价其结果》应当:作为: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三章 抗震设计与】。施工: :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应当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应当有抗震》设防的内容》  — ,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行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抗震设防!内容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 第十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对下列《建设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 :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   —  (?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以外结【构形式的建筑—工程; — ,    《 ,(三)?采用:。国家标准《以外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建筑工程【; —    (四)【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特殊设防类!建筑工程 》 》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抗震《设防列为重要审【查内容;施》工图未经抗震设防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 第十九条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  ?   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 :。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隐蔽工程或者—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工!程部位的抗》震质量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工程建设的下一道!。工序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竣工验—收内:容;验?收合格?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 》 ,     用于销】售的住?宅、写字楼、商【铺等建设工程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有?关信息 第—四章 抗震》加固改造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已建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建设工程抗震—加固改造计》划并将计划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抗震加】固改造?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市危:房和预制板房的改造! : ? :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 : ,。 第二十四条 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下列建设工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采取抗震加固等】措施:     !(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 ,    — (二)学校、【幼儿:园、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医院【、商场、候车—室等建设工程—; ?   》  (三)》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  《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 :     》鼓励:和支:持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其《他已建建设工程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 第—二十五?条 抗震加》固工程应《当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加固质量—。 ? , :。 第:二十六条 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时不得拆除或【者破坏梁《、柱、承重》墙等构件不得影【响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 : :。第五章 《农村抗震设防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抗震设防纳入新【农村建设、新村镇】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重点推进!农村危房《抗震:改建:。提高:农村住宅和农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 !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抗《震设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 第】二十八条 农村住】宅应:当采取抗震措施 】     】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村抗震?设防建设《抗,震,样板房、《推广抗震建筑—材料免费提供抗震】。房屋设计图集—、,技术指导和》培训 》     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住宅的抗震设—防,。工作 【 :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计,划和:。。政策分期分类—推,进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农村住《宅的加固改造 【 —第三十条《 农村公共设施和有!公共投资的移—民搬:迁、:抗震改建、》危房改造《等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一)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 《     (!二):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或,者,改造情况《;  【   (三)农村住!宅和农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情况 — ? 第三十二【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情况;《   【。  (二)建设【工程:。选址避让活动断层和!其他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情况;》。 ? :    (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的情况; 【     (【四)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情况; 】    《。 (五?)依法?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第【三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一)设计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的:情况; —     (二)!。超限工程专项—审查的情况; !    》 (:三)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的情】况; 【。    (》。四,。)施工单位按—照抗:震设计施工的情况】;, 》。   ?。 (:五,)监理单位》对抗震措施进行监】理的情况; 【 ,     (【六)依法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 第三?十四条 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资料;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现场进行检—查; 》     —。(三)?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整改补救措施 】 第!。三十五条 被检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 (一)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未将抗震设防作为!审查内?容的; — ,     (三)】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监?理的 】 第三十九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时擅自拆除或者破】坏梁、柱、承—重墙影?响建筑物抗震—性能:。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四十条《 地震、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四十【一条 对在地—。震中造?成严重?破坏的建设工程根据!鉴定和责任认—定结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