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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 : 关于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的公告—。 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2:014年1》1月28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为提高?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分类推》进的原则 》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 第五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 !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监督管理 —    【 ,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监督管理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的抗震!设防意识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隔震、减震》。等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 — 第二章 抗【震,。设防要?求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第九!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让【活动断层、滑坡【。、崩塌、地裂缝、采!空区和沉陷区—等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线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进行地震地质灾】害评估并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 】 》 第十条《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前,。委托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第】十一:条 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前按照有关】规定报?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在十【日内依据下列—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  (一)》已经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的按照地—。震小区划图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未,进行地震小区划【工作的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二)位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分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区域或者地】震小区划图分界线的!应,当按照较《高一:侧的参数值》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 :。   ?  (三)学校、】幼儿园、《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医院、商场、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根!据地震小区划图或】者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内容;未包【含经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内容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复 【 第十!三条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或《者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核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评价其《结果:应当:作为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依—据 ? 第:三章: 抗震设《计与施工 》。。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应当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应当《有抗震设防》的,内容 ? ?。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行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抗,震设防内容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 第:十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对下列建设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   ?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 (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以外《结构形?式的:建筑工程;》 《    《 (三?)采用国家标准【以,外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建筑工程;!   【  (四)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特—殊,设,防类建筑《工程 【 ?。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抗!震设防?列为重要审》查内容;施工—图,未经抗震设防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第十九条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     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隐蔽:工程或者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工程—部位的抗《震质量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工,程建设的《下一道工序 【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竣工?验收内容;验收合格!。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    — 用于销售的住【宅、:写字楼、商铺等【建设工程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有:关信息 第四章】 ,抗震:。加固改造 》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已建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建设!工程抗震加固改【造计划并将》计划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抗震加【。固改造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市》危房和预制》板房的改造 【 :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 》 第二十》四条 ?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下列》建设工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采取抗震加固等【措施  】   (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   —  (二《)学校、幼儿园、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医院、商—场、候车室等—建,设工:程; 《     (三!)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 ,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     鼓励【和支持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其他已建建设—。工程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 《第二十五条 抗【震,加固工程应当—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加固》质量 《 第二十六!条 :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时不—得,拆除或?者破坏?梁、柱、承》重墙等构件不得影】。响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 《 第五章 》农村抗震设》防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抗震设防纳入新农村!建设、?新村镇?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重点推进农村危】房抗震?改建提高《农村住宅和农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抗,震设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 》 第二十《八条 农村》住,宅,应当采取抗震措【施 《。     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村抗》震设防?建设抗震样板房、推!广抗震建筑材料免费!提供抗震房屋设【计图集?、技术指导和培【训, 》。  :。  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住宅的抗【震,设防工作 》 :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计划和政策分—期分类推进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农村住宅的加!固改造 》 第—三十条?。 农村公共设施【和有公共投》资的移民搬迁、抗】震改建、危房改【造等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一)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   】  (二《),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或者改造情况—; 《     (三)!农村住宅和农—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情况 《 ?。 第三十二!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情况; 】。     (【二)建设《工程:选址避让活动—断层和其他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情,况;: 》   ? (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的情况?;, ?     (四】)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情况【;  【。   (五)依法】。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 第三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一)设计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的情况; 】 ?  :   (二)—超限工?程专项审查》的情:况;  】 ,  (三)》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的情况; 】。     (!。四,)施工单位按照【抗震设计施》工的:情况; 》  《   (五)监【理单位?对抗震措《施进行监理的情况;! : ?    (六)依】法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 第三十《四条 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资?料;: , ,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现场进行检查】; : ?   ?  (三)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整改补救措—施, !。第三十五《条 被检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一)!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未将抗震设防】作为审查内》容的;  !   (《三)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监理的 — , ? 第三十【九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时擅自拆除或者破坏!梁、柱、承重墙影】响建筑物抗震性【能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条 地!震、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一条 》对在地?震中造成严重—破坏的?建设工?程根据鉴定和责【任认:定结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