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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 《关于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的公《告 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4年11!月2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为【提高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 第三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分类推—进的原则 !。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第五】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 !    【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监督管理 【    — 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监,督管理 《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的抗震!设防意识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 ?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隔震、【减震等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 】 第二《章 抗震设防要【求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第九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让活—动断层、滑》坡,、崩塌、地》裂缝:、采空区和沉陷区】。等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线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进行地震地质!灾害评估并》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 】 第:十条: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前】委托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 第十》一条 ?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前按照【。有关规?定,报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在》十日内依《。据下列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一)已经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的:。按照地震小区—划图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未进】行地震小区划工作的!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二)位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分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区域或者地震小!区划图分界线的【应当按照较高一侧】的参:数值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三《)学校、幼儿—园、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医院?、,商,场、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根据地震小区划图或!者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内容;?未包含经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内》容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复 】 ? 第十三《条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或?者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核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 》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评】价其结果应当作为】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依据 —。 第:三章 抗震》设计与施工》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应当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应?。当有抗震《。设防的内容 【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行—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抗震设防内】容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 第】十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对下列建设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    》 (: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以》外结构?形式的建《筑,工程; 【     (—三)采用国家—标准以外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建筑工程; !    《 (:四):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特殊设防》。类,。建筑:工程 —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抗震设防列—。为重要审《查内容;施》工图未经抗》震设防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第十》九条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  : 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隐蔽工程或者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工程部位的抗震】质量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工程建设的下一【道工序 《 》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竣工《验收内容;验收【。合格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 》   ?  用于销售的【住宅、写字楼、【商铺等建设工—程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有关信息 【 第四章 抗—震加固?改造 ?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已建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建设】工程抗震加固改造计!。划,并将计?划,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抗:震加固改造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市【危房和?预制板?房,的改造 】 ?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 第!二十:四条 ?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下《列建设工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采!取抗震加固等—措施 【    《(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 ,    《 (二)学》校、幼儿园、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医院、商【场、:候车室等建设工【程;  】   (三)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    【。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  鼓?励和支持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其他—已建建设工程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 , 第二十五条 抗震!。加固工程应当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加固质量 ! ,。 第二十六【条 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时不得拆除或者破】坏梁、柱、承重墙等!构件不?得影:响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 第【五章: 农村抗震设防【。。 ,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抗震设防纳入新农村!建,设,、新村镇《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重点推进农村危房】抗,震改建提高农村住宅!和农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抗震【设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 第》二十八?条 农村住宅—应当采?取抗震措施 !     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村抗震设!防建设抗震样板房、!推广抗震建筑材料】免费提供《抗震房?屋设计图集、技术指!导和培训 【。 , ,  :。  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住宅的抗震设防!工作:。 《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计划和政策分期分】类推:进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农村住宅的加—固改造 《。 第三】十条 农村公—共设施?和有公共投资的移民!搬迁、抗震改—建、危房改造—等,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  (一)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 !   》  (二《)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或者改《造情况; 》 :  ?   (三)农村】住宅和农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情况 】 ?第三十二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情况《;  【 ,  (?二):建设工程《选址避让活动—断层和其他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情况:;  【   (《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的情况;— 》    (四)【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情况;《 ?。。 :  :  :(五)依法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 《 第?三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一)—设计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的情况; 》   —。  (二)》超限工程专》项审查的情况—;, :    — ,(,三)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的!情况; 》 :     (四)】施工:单位按照《抗,震设计施工的情况;!     !(五)监《理单位对抗震—措施进行监》理的情况《;,。   【  :(六)依法》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 : :第三十四《条 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资】料;   !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现场进行—检查:; —。    (三)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整改补?救措施 — , 《 第三?十五条 被检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一)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 :   ?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未将【抗震:设防作为审》。查内容?的;   !  (?三)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监理的【 ? 第三】。十九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时擅自拆》除或者破坏梁、【柱、承重墙影响建筑!物抗震性能》。。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条 地!。震,、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一条 】对在地震中造成【严重:破坏的建设工程【根据:鉴定和责任认定结】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