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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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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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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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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2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为—提高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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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 第三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分类推进》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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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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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
】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监督!管理
!。 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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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的抗?。震设防意识》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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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隔?震、减震等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
第二章 抗】震设防要求》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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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让活动【。断层、滑坡、崩【塌、:地裂缝、《采空区和沉陷区等】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线《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进行地震地—。质灾害评估》并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 】
第!十条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前—委托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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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前按照有关规【定报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在十】日,内,依据下?列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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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已经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的按照地震小区划!图,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未进行—地震小?区划:工作的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二):位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分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区域或者】地震小?区划图分界线的应】当,按照较高一侧的参】数值: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 :。(三)学校、幼【儿园、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医【院、商场、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根据!地,震小区划图或—者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内】容;:未包含经《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内—容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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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或者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核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评价其?结果应?当作为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依据 ?。
第三章 抗震设!计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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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应当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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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应当有抗《震设防的内》容, ,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行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抗【震,设防内容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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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对下列建设】。。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 (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以外?结构形式的建筑工程!;
》 《 (三)《采用国家标准以【外,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建筑工程【;
— (》四)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特殊】设防类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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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抗】震,设防列为重要审查】。内,容;施工图未经抗震!设防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第十九【条,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
【 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
—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隐蔽工!程,或者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工《。程部位?的,。抗,震质量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工程建设《的下一道工》。序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竣工验收内容】。;验收?合格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
! 用于销售的住【宅、写字楼、商铺等!建设工程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有关:信息
第四章 抗!震加:固改造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已,建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建设!工程抗震加固改【造计划并《将计划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抗震加固《改造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市危房】和预制板房》的改造?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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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下列建?设工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采—取抗震加固等措施 !
【 (: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
》 , (二)学校【、幼:。儿园、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医院、商场、【候车:室等建设工程—;
— : (三)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
《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 ? 鼓:。励和支?持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其他!已建建设工程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
— 第二十五条【 抗震加《固工程应《当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加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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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时不得拆除或—者破坏梁、柱、承】重墙等构《件不得影响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
【第五章 农村抗震设!防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抗,震设防?纳,入新农村建设、【新村镇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重点推进农村危房】抗震改建提高农村住!宅和农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 】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抗震设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
第!二十八条《 农村住《宅应当?采取抗震措》施
! 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村抗震设防建设!抗震样板房、推广抗!震,建筑:。材料:免费提供抗震房屋】设计图集《、,技术指导和培训 】
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住宅的抗震设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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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计划和政策分期【分类:推进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农村住《宅的加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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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农》村公共设施和有公】共投资的移》民搬迁、《抗震改?建、危房改造—。等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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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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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一】)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
! (二)】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或者改!造情况;
】 《 (三)《农村住宅和》农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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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情况《;
】 (二)建—设,工程选?址避让活动断—层和:其他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情况;
【。
(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的情况;》
《 (四【)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情况;
】 —(五)依法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
第三》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一)设计】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的》。情,况,;
【 (二》)超限工程专—项审查的情》况;
】 (《三):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的,情况;
! , (?。四)施工《单位按照《抗震设计施》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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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理单位对抗【震措:施,进行监?理的情况;
! (六【)依法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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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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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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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现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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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整改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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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被检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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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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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一)!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未—将抗震设防作为【审查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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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监理的
】
第三十】九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时擅自拆除【或者破坏梁》、柱:、承:重墙影响建筑物【抗震性?能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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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地震《、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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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对在地震中造成】严重破坏《的建设工程》。根据鉴定和责任认】定结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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