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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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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的公告
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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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为—提,。高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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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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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分类【推进: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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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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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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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监督管理
! 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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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的?抗震设?防意识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隔震、—减震等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
第】二章 抗震设防要求!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 第:。九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让活【动断层、滑坡、崩】塌、地裂缝、采空区!和沉陷区等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线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进【行,地震地质灾害评估】并,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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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前委托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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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前按照《有关规定《报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在【十日内依据下—列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一,)已经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的按照地震小区】划图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未进行地震】小区划工作的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 (二【)位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分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区—域或者地《震小区?划,图分:界,线的应当《。。按照较?高一:侧的参数值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三《。)学校、幼儿—园、: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医院】、商场、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根据—。。地震:小,区划图?或者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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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内容;】未包含经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内容—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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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或者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核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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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评价其结果应【当作为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依据 —
第三章 抗震】设计与施《工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应当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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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应当有抗震》设防的内《容
】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行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抗震【设防:。内容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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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对下列—建设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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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 》 (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以外结!构形式的建筑工程;! ,
: (【三):采用国家标准以外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建筑?工程; 《
(!四)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特殊设防类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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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抗震设防】列,为重:要,审查内容;》施工:图未经抗震设防【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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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 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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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隐?蔽工程或者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工:程部位的抗震质量】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工程建设!的下一道《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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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竣工验】收内容;验收—合格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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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销售的住宅】、,写字楼、商铺—等建设工程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有关—信息:
第四章 抗【震加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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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已建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建设工【程抗震加《固改造计《划并将计《。划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抗【震加:固,改造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市【危房和预制板房【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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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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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下列—建设:工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采取【抗震加固等》措施
【 (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 (二)学校、幼】儿,园、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医院、】商,。场、候?车室等?。建设工?程;
】 , (?。。三)具有重大—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 , ,。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 —鼓励和支持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其《他已建建设工程【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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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抗震加固工程应当】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加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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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时不得拆除或【者破坏梁、柱、承重!墙等构件不得影【响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
第【五章 农村抗震设防!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抗震设—防,纳入新农村建设、】新村镇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重点推进】农村危房抗震改【建,提高农村住宅和农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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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抗震!设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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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农村—。住宅应当采取抗【震措施
!。 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村抗震设防!建设:抗震样板房、—推,。广抗:震建筑材料免费提】供,抗震房屋设计图集】、技术指《导和培训
! : 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住宅的抗震设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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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计【。划,和政策分期分类推进!。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农村住宅!的加:固改造
【。
第三》十,条 农?村,公共设施和有公共】投资的移民搬迁【、抗:震改建、危房改造】等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一)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情《况;
】 (二)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或者改造情!况;
! (三)》农村住宅和农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情》况
】 :第三:十二: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情】况;:
】 (二)建设工【程选址避让活动断】。层和其他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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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的情况;【
— (四》)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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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法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第三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下列抗》震设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一)设计《。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的情?。况;
】 : (二)超限工程】专项审查《的情况;
】 》(三:)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的情况!; :
,。
【(,四,)施:工单位按《照抗震设计施工【的情况;《。
— ?。(五:)监理?单位对抗震措施【进行监理的情—况; ?
《 (六—)依法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第三十—四,条 :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资料;
】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现场进行检》查;:
》 , , (三)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整:改补救措施
【
《。
第三十五条 !被检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 (一)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未将抗》震设防作为审查【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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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监,理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监理的【
】。 第三十九》 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时擅》自,拆除或者破坏梁【、柱、承重墙影【响建筑物抗震—性,能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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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地震、?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煤炭、教育、文!化、卫生《。、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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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对在地—震中造成严重破坏】的,建设工程根据鉴【定和责任认定结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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