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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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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规发〔【2010《〕3号
各区【、县规划分局(办)!局属各单位
【。 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5!。月20日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第11次】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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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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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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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的?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和】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组》织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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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张,家界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工程
! 第四《条 建设工程完工!。后应经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绘制作规划竣!工测量?报告:书(含电子文件)】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 (一)【申请报告;
! : (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
》 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图:;
》 :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核实?复核表内《容包括?层,数、结构、高度【、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
】3.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包,括管线、配》电用房、垃圾站、公!共厕所?、物管用《房,、消防设施、停车场!出入口等《
? ? 4《.电子文件》
【(四)?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跟踪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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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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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核实资料进行审【查时,对资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对符合【核实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并—。登记:并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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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内容包括《
【(一)总平》面布局核实建设【的位置、占地范围、!。坐标、平面布—置、建筑间距—、出入口设置—等,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核准的!图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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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容量指标!核实: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核准】的图:纸要:求
【 (三)建》筑立面、造型核实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形式、风格、【色彩、立面》处理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证》核准的?图,纸,要求:
(四!)室外设施核实室】外工程设施如道【路、绿化、停—车,场等是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图?。纸要求并检查其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否按:。照规定期限拆—除并得到《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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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时核实人员应当对!需要:核实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并填写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审批【表经研究符合规划许!可要求?和规划条《件的:核发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和规?划条:。件的转入行》政处罚程《序,
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理部门》批准分期实施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可以按经【批准的规划分期申】请规划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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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 测绘单位应对【测量数据及测绘【。成果:的真实性负责测绘】成果有?严重人?为失误的作》为测绘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资《质年检审查》不合格测《绘数据不准确—对规划核实》造成影响的由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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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规《。划核实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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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未取得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房?产部门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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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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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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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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