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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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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规发〔—2,010〕3号
】各区、?县规划分局(—办)局属各》单位
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5月20日》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第11次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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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暂行办法
—。第一条 《。。 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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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的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和?。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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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组织《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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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张家:界,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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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建设《工程完?。工后应经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绘制作【规划竣工测量报告书!(含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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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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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报告!;
》 (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 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图;
—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核实复核表内容【。。包,括层数、结构、高】度、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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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包:括,管线、配电用房、垃!圾站、公共》厕所、物管用房、】消防设施、》停车场出入口等【
? 4【.电子文件
】 , , (四)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跟踪检查表;】。
? , :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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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核实资》料进行审查时—,对资?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对符合核实》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并:登记并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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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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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平面布局核【实建设的位》置、占?地范围、坐标、【。。平面布置、建—筑间距、出入口【设置等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核准的》图纸要求
】 : (:二)容?量指标?。核实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核准的图纸要求
! 》(三)建筑立面、造!型核:实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形式、风【格、色彩、》立面处理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证核准的图纸】要求:。
(四!),室外设施核实室外工!。。程设施如道路、【绿化、停车场等【是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图纸要求并》检查其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否【按照规?。定期限拆除并得到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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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时核实人【员应当对需》要核实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并填】写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审批表经研【究符合规《划许可?要求:和规划条《件的核发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和规划条】件的转入行政处罚程!序
《 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理部!门批准分期实—施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可以按经批准的】规划:分期申请规划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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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测绘:单位:应对测量数据及测】绘成果的真实性负】责测绘成果有严重】人为:失误的作《为测绘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资【质年检审查不合【格测绘数据》不准:确对规划核实造成影!响的由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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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规划—核,实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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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未取得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房产部门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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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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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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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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