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
,。。
(韶府】令第121号—)
— 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韶府《规审〔2014〕】12号)《。已经2?014年12月2】5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51: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市长 艾学峰
! 201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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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韶?关市区私房》建设的规《划,管理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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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房是《指村民以居住为【目的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自建自用的【私有住宅;私—房建设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上进行?个人住房建》设的行?为,。包括:新建、?改,(扩)建浈江区【、武江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私《房建设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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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私房建设》。应符合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有】关规:划坚持先规划、许】可后建设的原则鼓】励发展农民公寓倡】导地域特色、—岭南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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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区范围—分为:。规划建成区、规【划建成区《。以外两?个区域(简称“【区内”?、“区外《”详见韶关市—。区规划控制》管理分区《图)区内《的私房?报,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外的》。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区外的镇可参【。照区内?管理:
《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浈江、—武,江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辖】。区规划建成区内私房!规划:管理工?作;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镇人民政府负【责区外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应强—化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切实抓好辖区!内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核发乡村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向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备案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和】指导
《 :
第》六条 私房建设不得!影响和妨《碍公共安全、—公共交通;不得【。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并应处理!好相:。邻关系
—
》第七条 私》房建设规划》控制的基《本要:求
《 区内【新批住房用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建筑层高不超过3.!6米
— 区外—。新批住房用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建筑层—。高不超过3.6【米
《。
第八【条 申报私房—建设:原则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 (一)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土地权属清晰—用地:手续:齐备;
— : (《。三)已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或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分户条件规定【
— 第九条》 私房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和审批?
(!一)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的;
《 ? : (二)现有宅基】地出售、《出,租、转赠或改为【。。非居住用《途再申请的》;
? 》 ,(三)?私房拆迁《时已依法进》。。行补:。偿安置或宅基—地,上有:违法违?章建筑而未先—行,处理的;
【 , (》四):公示期内《。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私房建《设条件?。的;
! (五)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列入近期》建设或?城市:改造计?。划的:区域:;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区内私【房,建设规划审批的基本!流程
《 (一】)申请人持村民小组!。的意见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公示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审查;
《
— ,(二)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意见、四邻】协议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意见!、四邻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私房土地使用权属凭!证;
【 : (四)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意见、四—邻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属凭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放、验线;
—
》。 (六)》房屋竣工后申请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属凭《证及放、《验线与竣工实测等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规划:核实、验收》。
【 第十一条 区外私!房建设规划审批【流程
?
(一!。)申请人持村民小组!的意:见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公示【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审查《;
【 (?二,),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四邻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私房土地使用!权属凭证;》
》 (三》)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四邻协议、土地【使用权属凭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 , (四《)申请人持批准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放《、验线;
! (五)—房屋竣工《后向镇人民政府【申请规划核实—。、验收
—
第十二】条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 (《一)建设用地申请】。。书;
— (二)兴建!私房(自用住宅【)申报表;
【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 (四)【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拟建私房位—。置及范围地形图;】
— , (五)四邻签【署的意见或》协议:;
【 (六)》。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已有—土地使用《权属凭证且符—合城乡规划的不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十三【条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经:核实在前面审—批环节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交)【
,
: (一【。)私房?。规划报建《申请书;
】 (二)兴】建私房?(自用住宅》)申报表;
! ?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四)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 ?(五:)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 (?六):四邻签署的》意,见或协议;
【 (七)!住宅:设计图件;
【 , ?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 , ?属于改建《。、扩建的补充—提供房?屋产权凭证、具有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实测地形图
!
》 :第十四条 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 : (一)私房规!划报建申请》。书;
! (二)兴建私房】(自用住宅》),申报表;
》
, :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四)】拟建私房位》置及范围《地形图;
》
《 (五)四【邻签署的意见—或协议;
》
》。 (六)》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 (七)!住宅设计图件;
! 》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前申请人应—。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实地放(验)】线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
【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区内:的应申?请规:划核实和验收并提供!以,下资料
! (一)兴—建私房规划验收【申,报表:;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
! (三)测绘—资质:单位相关《放验线和验收实【测资料;
— (四)!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区外:私房建设参》照执行
!。 :。第十七条 》区内申请《办理规划许可(验收!)证延期、更名和】遗,失补办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 , (一《)延期、更名和遗失!补办申请;
!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三)延!期、:。更名的提供》原批准的相关证件及!附图附?件;
》 《 (四)遗》失,。补办的提供当—地,主要报纸或主流【。媒体刊载一个月以上!的遗失申明;
【。。
, : 《。(五)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区外私房建设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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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镇居民】及其他申请人取【得国有住宅用地【建,设私房的在其拥【。有的土地权属审【查确:认合法后参》照本办法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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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曲》江区可?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