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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 —。 (《韶府令第12—1号)  】   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韶府规审〔2】014〕12—号)已经201【4年12月2—。5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5》1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 市》长 :艾学峰 【2015年》1月3日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韶关市区私—。房建设的《规划管理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房是指村民】以居:。住,为目的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自建自用的【私有住宅;私房建设!。。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上进行】个人住?房建设的行》为包括新建》、改(?扩)建浈江区、武】江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私房建设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私房建设应》符合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有关规划坚—持先规划、许—可后建设的》原则鼓励发展农【民公寓倡导》地域特色、》岭南风格 》。 第四!条 市区范围分【为规划?建成区、规》。。划建成?区以外两个区域(简!称“区?内”、?“,区外”?。详见:。韶关市区规划—控制管理《分区图)区内的私房!报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外《。的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区外的镇可参!照区内?管理 》。。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浈江:、武江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辖:区规划?建成区内私房—规划管理工作;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镇人民政府负—责区外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应强化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切实抓《好辖区内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核发?乡村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向】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备案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和指导 【 第六条】 私:房建:设不得影《响,和妨碍公《共安全、公共交【通;:不得: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并应处【理好:相邻关系 》 《 第七条 私房!建设规划控制—。的基本要求 】     区内新批!住房用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建,筑,层,高不超过3.—6米   】  区?外新批?。住房用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建筑层高不】超过3.6米 】 : 第》八条 申报私房【建设原则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一)!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二):土地权属清》晰用地手续齐备; ! ?    (三)已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或《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分户条件规定【 】第,九条 私房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和审批 】   ? , (一)《。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的; 】    (二—)现:有宅基地《出售、出租、转赠或!改为非居住用途再】申请的;《    【 (三)私》房拆迁时已》依法进行补》偿安置?或宅基地上有违法】违章建筑而未先【行处理的; !    《。(,四):。公,示,期内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私房建设条件【的; 《 ,     (五)】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列《入近期建设》或城市改造计划的】区域;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条 区内私【房建设?规划审批的基本流】程 :     【。(一)申请人持【村民小组的意见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公示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审查; 【。 ,     》(二:)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意见、》四邻协议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三)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意见、四邻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私?房土地使用权属凭】证;    ! (四)《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意见、四邻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属凭】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放?、验线; 》    — (六)房屋竣【工后申请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属凭证及放—。、验线与竣工实测等!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规划核实、【验收 ! 第十一条 区外】私房建设规划审【批流程 《    — ,(,一)申请人持村民】小,组,的意见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公示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审查; 】。     (二】)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四邻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私房土【地,使用权属凭证; !   《  (?三)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四【邻协议、土地使【用权属凭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四)申请人持—批准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放、验【线;:    【 (五)《房屋竣工《后向镇?人民政府《申请:规划:核,实、:验收 》 第十二】条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设用—地申请书; !    (二)兴】建私房(《自用住?宅)申报表; !    《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四)《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拟建私房位【置及范围地形图;】  》   (五)四【邻签署的意见—或协议;  !   (《六)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已有土地使!用权属凭证》且,符合城乡规划的【不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十三条》。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经核实在前面审批环!节,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交《)    】 (一)私房规【划报建?申请书; 【。     》(二)兴建私房(自!用住宅)申》报表;? 《   ?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四)?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 ,(五)?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 (六)《四,邻签署的《意见或协议; !     (七)】住宅设计图件;【  》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属于改建、扩建】的补充提供》房屋产权凭证、【。具有: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实测地形图》 第!十四条 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 ,     —(一)私《房规:划报建申请书—; 》    (》二)兴建《私房(自用住宅【)申报表《;  —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  (四)》拟建私房位置—及范围地形图;【 《    (》。五)四邻签署的意见!或协议;  !   (六)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  (七《),住宅设计图件—。; :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前申请人应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实地放(验)线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 】 《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区《。内的应申请规划核】实和验?收并提供以下资料】 ,    — (一)《兴建私房规》划验收?申报表?;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   —  (三《)测绘资质单位【。相关放验线和验收实!测资料; 》     (】四)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区》。外私房建设参照【执行 ! 第十?七条 区内》申请办理规》划许可(验收)【证延期、更名—和,遗失补办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   (一)延期、!更名和遗失补办申】请; —  :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三)延《期、更名的提供【原批准的相关证件】及附图附《件; 》。     (四【)遗失补办的提供】当地:主,要报纸或《主流媒体刊载一【个月以?上的遗失申明; !。   《  (五)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区外私房—建设参照执》行 —。。 第十八—条 :城镇居?民及其他申》请人:取得国有住宅用地建!设私房的在其拥【有的土地《权属:审查确认合法后参照!本办法规定管理 】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曲江区可参》照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