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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 (!韶府令第12—。1号) 【    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韶府规审〔2—014?〕12号)已经2】014?。年12月25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51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市长 ?艾学峰 》 2?015年《1,月3日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韶关市!区私房建设的规划管!理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房是!指村民以居》住为目的《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自建自?用的私有住宅—;私房建设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上进【行个人?住房建设的行为包】。括新建?、,改(扩)《建浈江?区、武江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私房建设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私?房建设应《符合: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有关规划坚持先】规划、许可后建设的!原,则鼓励发展农民公寓!倡导地域特色—、岭南风《格 】 第四条 市区范】围分为规《划建成区《、规:划建:成区以外两个区域】(简称“区内”【、“区外”详见韶】关市:区规:划控制管理分区【图)区内的私—房报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外的?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区外?的镇:可参照?区内管理《 , 《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浈江、武】江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辖区规划建成区【内私房?规划管理工作—;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镇人】民政府负责》区外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应强化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切实:抓好辖?区内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核发乡村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向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备案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和指导《 ? , 第六—条 私?房建设不得影响和】妨碍公共《。安全、公共交—通;不得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并应处理好相【邻关:系 】 第七条《 私房建设规划控制!的,基本要求 》 :。     区内新】批住房用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建筑《层高不超过3.6】米 》。  :  区外《新批住房用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建筑】层高不超过3—.6米 — 第八条 !申报私房建设原则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一)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二):土,地权:属清晰?用地手续齐备; !     (三】)已: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或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分》户,条,件规:定 】 第:九条 私《房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和审批》 ,     (】一)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的; ?     (】二)现有宅基—地出售、出租—、,转赠或改为非居【住用途再申请的【。;   【  (三)私房拆】迁时已依法进行【补偿安置或》宅基地上《有违法违章建筑【而未先行《处理的; —  ?   (四)公示】期内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私房建》设条件的; 】     (五【)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列入近期—建设或?城市改造计划的【区域;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条? 区内私《房建设规划审批【的基本流程 【  ? ,  (一)》。申请人持《村民小组的意见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公示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审查;  !。   (二)—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意见、四《邻协议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意见、四邻—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私房土地使用权属!凭证;  】 ,  (?四)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意见、四—。邻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属凭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放、验线!;    】 (六)房》屋竣工后申请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属凭证及放!、验线与竣工实测】等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规划核实、验收! : 第十一!条, 区外私房建设规】划审批流程 】    《 (一)《申请人?持村民小组的意见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公?示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审查; 【 ,     (—二)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四邻【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私房土地—使用权属凭证;【     (!三,)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四邻【协议、土地使用【权属凭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四)申请【人持批准《。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放《。、验:线; —    《。(五)房屋竣工后向!。镇人民?政府申请规划—核实:、验收 — , 《第十二条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    (》一,。)建:设用地申《请书;   ! ,。 (二)《兴建私?房(自?用住宅)申报表【;  —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 ,   ? (四)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拟—建私房位《置及范围地形图; !。 ?    (五—)四邻签署》的意:见或协议; 】     》(六)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已有土地使【用权属凭证且符【合城乡?规划的不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十三条《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经》。核实在前面审批环节!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交) !   ? (一)私房—规划报建申请书; !     (二!)兴建私房(自用】住宅)申报表—。; :。 ?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 ,(四)?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     (】五)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 ,  (六)四邻【签署的意见或协议;!。     】(七)住宅设—计图件; 》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属于改建《、扩建的补充提供房!。屋产权?凭证、具有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实:测地形图 — : 第十四条 !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 , ,  (一)》私房规划报建申请书!;,。。     】。(二)兴建私—房(自用住宅)申报!表,;, :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四)拟建私房位置!及范围?地形:图;:  》  : (五)《四邻签署的意—见或:协议;  】   ?(六:)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     【(七)住宅设计【图件:; :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前申:请人应?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实地放(验】)线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 《 ,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区】内的应申请》规划核?实和验收并提供以下!资料 ?     (】一)兴?建私房规划验收申】报表;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    【。 (三)测绘—资质单位相关放验】线和验收《。实测资料《;   【  (四)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区外】。私房建设参照执行 ! 【第十七?条 :区内申请办理规划许!可(验收)证延【期、更名和遗失补办!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 :    (一—)延期、更名和遗】失补办?。申请; 【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    (三—)延期、更名的提供!原批准的《相关证件及附图【。附件;  】。 , , (四?)遗失补办的提供当!地主要报纸》或主流媒《体刊载一《个月以上的遗—失申明;  !  : (五)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区:外私房建设参—照执行 — 《 第十八条 城镇居!民及其他《申请人取得国有住宅!用地建设私房—的在其拥有的土地】权属:审查确认合法后参】照本:办法:规定管理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曲《江区可参照》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