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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 《 (韶》府令第1《21号)  !  : 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韶府规审《〔,20:14〕12》号)已经20—14:年,1,2月25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51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市长 艾学峰 ! 2015年1月3!日,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韶关:市区:私房建设的规划【管理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房是?指,村,民以居住《为目的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自建—自用的私有住宅;私!。房建设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上进行个人住!房建设?的行为包括新建、】改(扩)《建,浈江区、《武江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私?房建设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私房建设应—符合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有【关规划坚持先规划】。、许可后建设的原则!。鼓励发展农民—公寓倡?。导地域特色、—岭南风格 》。 — 第:四条 市区范围分】为规划建成区、【规划:建成区以外两个【区域(简称》“区内”、“区外”!详见韶关市区—规,划控制管理分区图)!。。区内的私《房报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外的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区外?的镇可参照区内【管理 【 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韶?关市区?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浈!。江、武江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辖区规划建—。成区:内私房规划》管理工作;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镇人民政府负责区!外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应强化》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切实《抓好辖?区内私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核发乡村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向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备案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和指】导 : — 第六?条 私房建》设不得影响和妨碍】公共安全、公共交】通;不得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并【应处理好《相邻关系 》 : 第七条】 私房建设规划控制!的基本要求 【 ,。     区内新批!住房用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建筑?层高不超过3.【6米 ?     区外!新,批住房用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建筑层高不】超过3.6米 】 《 第八条 申报】。私房建设原则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一):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    (二—)土:地权:属清晰用地手续【齐,。。备;   】  (三)已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或】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分》。户条件规定 】 : 第《九条 私房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和审】批    】 (一)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的《;  —   (二)现有宅!基地:出售、?出,。租、转赠或改—为非居住《用途:再申请的; —。     【(三)?私房拆迁时已依【法进:。行补偿安置》或宅基地上有—违法违章建筑而【。未先行处理的—; : :     》。(,四)公示期内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私房建设条》件的; —   ?  (五)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列—入近期建设》或城:市,改造计划的区—域,;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条 区?内私:房建设规《划审批的《基本流程 【    《 (一)申请人【持村民小组的—意见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公示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审查; 《 ,     (【二)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意见、》四邻协议《。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  :(三)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意见、四邻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私?房土:地使用权属凭证【;    】。 ,(四)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意!见、四邻《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属凭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五)—申,请人持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放?、验线?。;   【。  (六《)房屋竣工后申【请,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属凭证及放、验线与!竣工实测等相关材料!向辖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规《。划核实、验收— 》 第十一条 】区外私?房建设规划》审批流?程    】。 (:一)申请人》持村民小组的意【见,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公示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审查;!。 , ?    (二)【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镇人民?政府审查《意,见、四邻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向辖?区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私房土】地使用权属凭证;】     】(三)?申请人持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四邻协议、土—地使用权属凭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四)申—请人持批《准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住宅设计图件【及,相关材料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放、验线; !     —(五)房屋竣工后向!镇人民政府申—请规划核实、验收】 , 》 :第十二条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    (一)建设!用地申请《书; 》     (二)】兴建私房(自用【住宅)申报表—; ?   《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四)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拟建私房】位置及范围地—形图; 》。     —(五)四邻签—署的意见或协—议;    ! (六)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已有土!地使用?权,属凭证且符合城乡】规划的?不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第十三条—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经核实在前!面审批环《。节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交) 》    — (一)私房规划报!建申请书; 【     (二)!兴建私?房(自用住宅)申报!表; 》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四)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  :   (五)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   《  (六)四邻【签署的?意,见或协议; 】。  :   (七)—住宅设计图件; 】  《。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属于改建、扩建】的补充提供房屋【产权凭证、具有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实测?地形图 【 ? ,。第十四条 》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    (》一)私房规划—报建申?请,。。书; 》     (—二)兴建私》房,。。(自用住宅)申报】表; 《  ? ,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   (四》。。)拟建私《房位置及范》围地形图; ! , ,  (五)四—邻签署的意见或协议!;  —   (《六)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    (》。七):住宅:设计图件; 【 ,   ?。 ,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 第十五条 【工程施工前》申请:人应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实—地放(验)线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 《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区内的》应申请规划》核实和?验收并?提供以下资料 !     (一)】兴,建私房?规划验收申报—表,。; :。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 》     (三)测!绘资质单位相—关,。放验:。线和验收实》测资料;  !   (四)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区外私房!建设参照执行— ? 《 第十七条 —。区内申请办理规划许!可(验收)证延期、!更名和遗失补—办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   《  (一)延期、更!。名和遗失《补办申请; 【    》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文?件; 》   ?  (三)》延期、更《名的提?供原:批准的相关证件【。及附图附件; !。     (—四)遗失补》办的:提供当地《主要报纸或主流媒】体刊载一个月—以,上的遗失申明;【 ?     (—五)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区外私房【建设参照执行 【 , : 第十—八条 城镇居民【及其他申《请,。人取得?国有住宅用地—建设私房的在—其,拥有的土地权属审查!确认合法后参照本】办,法规定管理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曲江区可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