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YD5003-2014 建标库

10.3  气体灭火系统设置

10.3.2  气体灭火防护区划分参考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但在具体的工程设计中,为了提高大平面通信机房的利用率,当超出规范规定的范围时,需呈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审批认可。

10.3.3、4  本条文是对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及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的要求,两条需同时满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