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YD5003-2014 建标库

7  建筑设计

7.1  平面布局

7.1.1  通信机房的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面布局应满足工艺规模容量及新技术发展的要求,充分考虑通信设备安装及维护的方便,并从层高、内部交通、消防、建筑构造、楼面荷载等方面为远期生产房间的扩充与调整创造条件。各层平面应具有通用性、兼容性。

    2.应合理控制通信建筑的体型系数。通信机房应采用矩形平面,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最大限度提高设备安装数量,不应采用圆形、三角形平面等不利于设备布置的机房平面,在满足消防等要求情况下,应加大标准层面积。

    3.通信机房内不宜设置隔断,以提高建筑面积的有效利用率。近期只安装部分通信设备时,可将未装机部分进行临时性分隔,但应采取措施保证临时分隔在后期改建拆除时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转,并应按照相关防火规范的规定,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以满足近远期要求。

    4.通信机房的室外机平台宜紧临机房设置,不宜设在西向;室外机平台宜开敞。

7.1.2  安排各类通信机房楼层时,应考虑所安装设备之间的功能关系及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走线路由,使其便利、顺畅、便于使用和维护管理。

7.1.3  通信机房及辅助生产用房的上层不应布置易产生积水的房间,不能避免时,上层房间的楼面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7.1.4  机房内机房专用空调的加湿进水管一侧宜设置挡水设施。

7.1.5  建筑物的变形缝不得设在通信机房内部。

7.1.6  应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设备用房等。通信建筑内的冷冻机房、通风机房、水泵房、电缆充气控制室等一些有较大噪声的房间,宜设于地下室内或在室外单设。上述房间应采取隔震和隔声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生产房间的干扰,以符合环保要求。

7.1.7  少人或无人值守的通信机房按大空间设计时,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