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统一、规范各类通信建筑工程设计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使通信建筑工程设计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通信建筑工程设计。
1.0.3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应符合城市建设中规划、环保、节能、消防、抗震、防洪、人防等有关要求。
1.0.4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应符合基础设施共享共建的精神,积极实现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分户计量。
1.0.5 通信基本建设中涉及国防安全的,应执行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基本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技术规定》。
1.0.6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7 本规范与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相矛盾时,应按国家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在特殊条件下,执行本规范中的个别条款有困难时,应充分论述理由,提出采取措施的报告,呈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