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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管理维护和】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龙,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 第:四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职能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 ? 第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工,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违反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市公】安、:。交通、工商、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建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召集市公【安、财政、发—改、物价《、国土、环保、交】通、:工商、?卫生、水《利、质?监等: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和研究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二:章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 第!七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 第八条 建】设单位?需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时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手!续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申领龙泉—。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     —(一)市公安—。交警部门《。核准的?运输时间、线—路等相关资料; !   《。  (二)龙泉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申:请,表; 《  ?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  (四)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方案【及计算?工程渣土处置—量的相关资料;【  》 ,  (五《)与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消纳单位签订的】消纳:合同:     (!六)运输《沿线市容环卫—责任(承诺》)书; 》     (七)!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第十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的处》置,。方案(数量、种【类、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处置地【点):进行、审查勘察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对】不予:核准:。的,应告知?。原因:。 】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 】 》第十二条《。 根据关于促—进龙泉?市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市委〔1【999〕1 号)】文件精?神下列性质的工【程项目其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理费减半收取! ,。 :  :   (1)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 《     (2!)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公益】。福利性的工程项【目,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  》   (《3)城市建》设需要征《地和拆?迁,的,征迁安置建设项【。目优惠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理费【的工程项《目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申报审批规定办理有!关优惠手续 ! : ,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居民装饰装—修,房屋产生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应在装饰!装修前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交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费—并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倾倒 !。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未经许可不得在城!。市道:路、里弄等公共场地!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个人)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时可自行承运】也可以委托专—业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承运: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承》运的专业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应!办理承运《资质手续《核准后方可》从事承运业》务 第三章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管—理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企业(单《位)资质由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认定】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企业(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 (一)具有一定数!量的全密《闭式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其它机械《设备:并具有防扬、撒、遗!、漏功能《; :   》 ,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运输车辆停放场所!; ?     (三)!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且:配备相?应数量的具备道【路运:输资:质的:驾驶人员《并保证上《道路行驶时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投保?交通强制责任险【保证前后号牌和【车尾放大号牌的完整!清晰 》。     (四)】符合交通运》输法规?的相关要求 】。 》。第十七条 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龙泉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并有统!一明显的标志—、,标识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龙泉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 ! 第十八】条 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处置场运】送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 ? ? 第十九条 —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具备《机械式?全密闭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承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过程中不得—超载、超限不得【沿途撒落、》。飘扬、滴漏、带【。泥运行;对生产【作业活动中所—。产生:的,粉尘进行控制预防和!控制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 《第,二十:条 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应《。当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交警】。、运:管部门的检查 ! 第二十】。。。一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在清运时间内—自行组织力量或【委托专业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做好运《输路线沿途》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拒不》清,理由环?。境卫:生部门组织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四章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应按要求设置遮挡!围栏物料应》。堆放:整齐排水《系统应?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工地和周围》环境整洁《。 ? 第二十三!条 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硬?化道路(《。包括冲洗平台—)设置车辆冲洗【喷淋平台、污水沉】淀池、?照,明灯:光等设施配置专门】冲,洗设备、安排专门】。冲洗保洁人员 】 第【二十四条 》对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进行除尘、】。冲,洗干净、完全密【闭后方可驶离工地】冲洗产生的污水【经沉淀后经市—供排:水公司许可接入城】。市排污管道或采取】措施重复利用污【水,沉淀池?中的淤泥《须及时清《除 ? 《 ,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上【。进,行道路维修》、管线?埋设、绿化种—植等:作业应实行围档【施工余土应随—挖随运不《得,任意堆放《 》 第二十六条】 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时:和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运工【。地内:。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第【五章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专用处置场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 , , 第二十八!条 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专用!处置场地支持和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回填:还耕和再《。生,开发利?。用 ? —。第二十九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包》括专用处置场、临时!处置:场和因施工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建设工地 ! 第三十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地的?经营:管理单位或个人应】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核准后《方可设立处置场【处置场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处置场地周】围必须设置》标准围?栏,; :     (二!)场地?内道路应硬化;【。 ?。    《 (三)《应设置摊铺、碾【压、:除尘、照明、排【水、消防等设备、】设施;?    【 (四)应有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 】 《 第三十一》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必须配备管理人】。员制订相应的场【地,管理:制度入?场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必须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在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倾倒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有害废弃物等】 【 ,第三十二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地无法继》续使用时其经营【管,理单位应在》停止使用前30【日内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遇特殊情!。况需暂停使用—的应及时报告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执法等】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    》 (一)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有!害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的《。;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 , (二)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造成环》境污染的; ! ,   (三)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     》(四)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龙泉!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    【 (五)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 《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   !  (七)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 】 ,。。    (八)【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运输时超载、—超限沿途撒落、飘扬!、滴漏、带》泥运行;  !  : (:九)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 !   ?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 ?第三十四条 侮辱、!殴,打执法?人员、工作人员或】阻挠其依法履—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五条 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应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颁发起实】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龙泉市城市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办—法,(龙:政〔2000〕8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