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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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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管!。理,。维护和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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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龙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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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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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职能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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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工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违反—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市【公安、交通》、工商、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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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建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召集市?公安、财政、发改】、物价、国土、环保!、交通、工商、【卫生、水利、质监】等,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和》。研,究,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二章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
第七】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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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单:位需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时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手续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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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申领《龙泉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 (一)【市公安交警部门【核准的运《。输时间、线路—等,相关:资料;
】 (二》)龙泉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申请表—;
》 ,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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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方》案及计算工程渣土处!置量的相《关资料;
— 《 (五)》与,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消《纳单位签订》的消:纳合同?
? (—六)运输沿》。线,市容环?卫责任(承诺)【书;
— 《(七)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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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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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的处置方】案(数量、种类【、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处置地点)【进,行、审查勘察—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对不:予核准的应告知原因!
—。 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
!。第十二?条 根?据关于促《进龙泉市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市委〔199!9〕1 《号,)文件精神》下列性质的》工程项目其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理费减半—收取
】 (?。1)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
: (2)!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公益福利性】的工程项目》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
【 (3)—城市建设需要—征地和拆迁的征迁安!置建设项目优惠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理《费的工程项目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申《报,审批规?。定,办理有关优惠手【续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居民装饰装修房!屋产生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应【在装饰?装修前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交【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费并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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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未经!许可不?得在城市道路、里弄!等,公共场地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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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个】人)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时可自】行承运也可以—。委托专业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承运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承》。运的专业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应办理承运资质手!续核:准后方可从事承运】业务
第》三章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管理《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企业(单—位)资质《由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认定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企】业(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 (一》)具有一定数—量的:全密:闭,式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其【它机械设备并具有防!扬、撒、遗、漏功】能;
!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运》输,车辆停放场所—;
》 (三)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且配备【相应数量的具备【道路运?。输资质的驾驶—人员并保证上道路行!驶时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投保交通《强制:。责任险?保证前后号牌和车】。尾放大号《牌的完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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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符合交通《运输法规的相关【要求
】 第十七条 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龙泉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并有统一明【显的标志、标识【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龙泉《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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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处置场运送—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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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具?备机械式全密闭【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承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过程中不得》超载:、超限不得》沿途撒落、》飘,。扬,、滴漏、《带泥运行;》。对生产作业活动【中所产生的粉尘【进行控制《预防和控制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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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应当—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交警、》运,管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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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在清运时间内自行组!织,。力量或?委托专业《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做好《运输路线《沿途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拒不清!理由环?境卫:生,部门组织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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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应按要求设置!遮挡围栏物料应堆放!整齐排水系统应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工地:和,周围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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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硬化》道路(包括冲洗【平台)设置车—辆冲洗?喷淋:平台、污水沉—淀池、照明灯—光等:设施配置专门冲洗】设备:、安:排专门冲洗》保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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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对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进行除尘、冲!洗干净、完全密【。闭后方可《驶离工地冲》洗产生的污水经沉淀!后,经市:供,排水公司许可接【入城市排污管道或采!取措施重复利用污】水沉淀池《。中的淤泥须》及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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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道路上进行道—路维修、管线埋【设、绿化种植等作业!应实行围档施—工余土应随挖随【运不得?任意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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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时和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运工地内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第五—。。章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专用处《置,场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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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专】用处置场地》支持和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回填还耕和再—生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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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包】括专:用处置场、临时处】置场和?因施工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建设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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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地的经营》管理单?位或个人应》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核准后方可》设立处置场处置【场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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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处置场地周围必】须,设置标准围栏;
! 《。 , (二)场地—内道路应硬化—;,
(!三)应设置摊铺、碾!压、:。除尘:。、照明、排水、消】防等设备、设施;】。
《 , (四)应【有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
第!三十一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必须配《备管理人员》制订相?应的:场地管理制度入【场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必须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在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倾《倒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有害废弃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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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地无法继!续使用时其经营管理!单位应在停止使用前!30日内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遇特殊—。情况:需暂停使用的应【及时报告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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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执!法等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 (一)【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有害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的;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 《 (二)《。。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造成环境【污,染的;
】 (三)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 (四)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龙泉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
— , (《五)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
!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
! (七)】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
— (【八)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运输时】超载:、超限沿途》撒落、飘扬、—。滴漏、带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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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
—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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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侮辱、殴打执法】人员、?工作人员或阻挠【其依法履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五条 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应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颁发起实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龙【泉,市城市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办法】(龙政〔2000〕!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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