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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张规发〔201!0〕5?号, 各区、》县规划分局》(办)局《属各单位    !。 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5》月20?日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第11次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单位(个》。人)的建设行为确保!各类在建工》程依法、依规进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批后】监督管理是》指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个人—)在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的监督管理 】 :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批】后监督管《理工作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张—。家界:市城市规划区—内依法取得规划许可!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自觉接受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 第四条 》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从,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组织定】位、:放线开?始至主体建》筑及其附属工—程的竣工《结,束 】。 第:五条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的内容 】  :   (一》)组织建设工程【的,现场定位、放—。线和验线; 】     (二)对!正负零、主》体建:筑、附属工程、【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验收;  !   (三)对【在建:工程的楼层平—面、高度、屋顶【、建筑外《观及色彩等进—行跟踪检查; 】   《  (四)对未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的单—位(个人《)责令整改;—     】。(,五)建设单位是否】按要求制作建设【工程规划公告牌进行!监督 — 第六—。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后监】管,责任人?必须填写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跟踪检!查表(以下简—称批后监管跟踪检】查表)对《建设工程《的验线?、正负零、主—体、附属《配套设施等》阶段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文字记录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批后监管责》任,人共同?签字认可批后监管跟!踪检查表存入规划核!实档案? 《 第七条 !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和分》阶段的?监督检查由批后【监管责任人》负责牵?头经检查合格的施工!单位方?可进入?下阶段施工;经检】。查不合格的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应重新组织】。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组织查处 【 ? 第八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后监管责任【人对规?划许可?后的在建工程实【行动态跟踪监—督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要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 ,第九条 未—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正负零、】主,体工程、附属配【套设施等阶段—检查验收而擅自【进入下阶段施工【的,建,设单位视其》情节依法处》理 — , :第十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依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十一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部门批后—监管责任人》。应按要求完》成对在建项》目的批后监管工作】对在批后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二】条 ?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