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
《
:陕建发?[2013]1【8,1号
《
各设?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规划建】设局
— , :2012年》以来建?。筑劳务?市场人?工单价普《遍上涨为客观反映】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水平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条文规定我—厅在对?省内外?人工工日单价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现对》。我省建?设工:程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如下
》
一、《调整标准 —
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55元/】工日调整为72.5!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65元/—工日调整为》86.1元》/工日;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第五、六、七【、十:、十一、十二—章执行装饰》工程调整标准其【。余章节执行建筑工程!调整标准
! 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调增部分计入差【价,
:。 :。
二、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
—
, : 本通《知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2—。013年《7月31《日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3年《8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
! 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
三》、本:通知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