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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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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发[2—013]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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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规划建》设局
》 , 20》12:年以来建《。筑劳务市场人工单】价,普遍:上涨为客观反—映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水平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条文规定!我,厅在对省内外—人,工工日单价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现对我省建设工】程,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如下
【一、调整标准
!
:。 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55元/工日!调整为72.5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65元/工—日调整为《86:。.1元/工日;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第五、六、七—、,十、:十一、?十二章执行装饰工程!调整标准其余章节执!行建筑工程调—整标准
】 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调增部分!计,入差价?
?
? 二、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 【
本通!。知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20【1,3年7月31—日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3年8】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
! 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
三、》本通知?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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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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