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
,
陕建》发[20《13]181—号
各设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规!。划建设局
— 2—01:2年:以来建筑劳务市场人!工,单,价普遍上涨为—客观:反映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水平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条文规定—。。我厅在对省》内外人工工日单【。价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现对】我省建设工程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如下!
一、调【整标准? :
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55元/工日调整】为7:2.5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65元/工日调整为!86.1元/工日】;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第五、六、—七、十、十一、【十二章执行装—饰工程调整标准其余!章,节执行建筑工—程调整标准
】 , , 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调】增部分计《入差价
《
二】、,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
】本,通知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2013年【7月31日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3年8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
》 ,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
,。三、本通知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