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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令20!12年第《11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从源头《消除或减《少事故?隐患: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化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攀,枝,花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
本!实施: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规划》、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用于生产经—营目:。的及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人员居【住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本实:施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运营、使—用过:程中:用于预防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系!统、装置《、建(构)筑物和】其他相?关的技术措施
! 法:律、法规、规章【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建设:项目从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建设施【工、试生产(含试运!行下同)至》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进!行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及相关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实—施办法进行审查【和验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工建】设;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及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本实—。施办法应当满足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和应急【保障的实际需—要
第《五条 建设项目的】投资个人、单位、】。。组织、代建项—。目的代建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依法承【担责任;建设项目】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照各《自职责承担》责任;为建设项【。目提供设备》设施、机《具配件或者检测检验!。、质量监督、评【估评价的单位及【。其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和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时应当加强安全】论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相关行政《许可
第》二章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第八条 建设项目】在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条件论证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本身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 (二《)建设项目拟选场址!周边影响《区域概况;》
: (三)建设项】目对周边区域—影响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公众活动—、农:民生产生活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
《 (四)周边区【。域影响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公众活—动、农?民生产生活对建【设项目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
? (五)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 , (六)建设—项目对?当地自?然条件?的影响?;,
(七)【建设项目《。。安全性概述;
【
, (?八)建?。设项目安全》对,策措施;
】(九)需要》进行安全《论证的其他内容
】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可行性》研,究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形成: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立项审【查时应当对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内容和结论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当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的意【见
:
第九条 下列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含!审批、核准、—备案下同)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 (一)矿—山(:含尾:。矿库:)建设项目;
】 (二《)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
, (三)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四)黑色及有色冶!金建设项目;
】 (五《)化工、建》材,、机械、轻纺—等工业企业》。的重大建设项目【;
(—六)机场、码头、】水库、电站(—含各类发电厂)、】重大桥梁、》隧道:。等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能源建设项目;】
(七)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十条 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包【括下列内容
【 (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危害—程,度以及对从业—人员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的定《性、定量评价—;
(二【。)预防和《控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可能性评价;
【
(三》)安全对策》措施、安全应—。急保障等方》面的建议、》分析和评价;—
? (四)明》确,。的评价结论》;
?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至第(五)》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立:项,部门:的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煤矿建【设项目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下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四)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 本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六,)、第(七)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建设项目立》。。项部门的《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国家、省《立项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合格意?见,。书或者?不合格意见书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设立安全】审查不予通过
【
(一)未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或者论证不充!分、论证结》论不支持项目—建设的;《。
(二—)未进行安》全预评?价或者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经审查不合!格的;
》 (三)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的;
》 (四)提供—虚假资料及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第十四!条 对设立》安全审查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审查—
《已经通过《设立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变更审查
! (一)变更【建设地址《的,;
(二)】变更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
,
(三》)变更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平面布!置的;
》。 (四)》产品品种、类别、】数量发生变化—并超出已通过审【查项:目范:围的;
》 (?五)建设项目外【部安全防《护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一)至第(三—)项规定《的建设?。项目申请立项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合】格,。意见书;《未提交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合格》意见书的,一律不予!立项
本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四)至【第(七)项规—定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设计时,设计【单位应当同时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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