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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攀枝花《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 第99号【 :  攀枝花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4月1】4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市:长,刘晓:华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为严【格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加《强城市绿《化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 】  现状绿线—是指现有已建—成的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界线 —   规划绿—线是指规划确定的各!类,城市绿化用》地以及根《据,规划需要进行—控,制的区域的控制线 ! 第三条 —攀枝: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国土、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线】的划定?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  国土、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 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绿线划?定的主要《依,据 : 第六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现状绿线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确定并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存档   各【区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对本辖区内现状绿地!的调:查清理?并参与城《市现状绿线的确定 ! 第七条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把规划绿》线划定作《为,。规划编制《的专项内容在—。。成果中应有单独的说!明,、表格、图纸和【文本内容 —  规划绿线在城市!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划定—并,在规划报批程序【中一起报批 【  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未划定规划绿】线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后报市政府】审批确认 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 第九条 —。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由市规划、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干道绿》化带、风景林地【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按有!关规:范性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   ?各类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的绿地指标】划定绿线《。实施配套绿地建设】配套绿地建设应当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不得减《少绿化面积和擅自】变更绿化《设计:   建设—工程竣工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配套绿地—建设的绿线进行核定!验收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不予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和设置其—他设施 》  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规划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拆除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活【动 第十四—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空间的各种管】线设施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技术—。标准:提出:管制:要求保证栽植树木】。的生长空间 第十!五条 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的由】规划、城市》管理、?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城管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