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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攀枝花】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 》 第99号》   攀枝—花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4月1!4,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市长?刘晓华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 第一条 —为严格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加强城市绿化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   现状绿线是!指现有已建成的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界【线   规划绿线!是指:规划确定的各类城市!绿,化,用地以?。及根据规划》需要进行《控制的区域的控制线! 第三条 — 攀枝?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国—土、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线的划定》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绿线?划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现状?绿线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确定并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存】档, :。  各区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对本辖区内现状!绿地的调查清理并参!与城市现状绿线的】确定 第七条【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把规划?绿线划定作为—规划编制的》专项内容在成—果中应有《单独的说《明、表格、图—纸和文本内容— :  规划绿》线在城市《。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划定并在规》划报批程《序中一起报批  ! 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未划定规划—绿线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后报市政—府审批确认》 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第九—条 : 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由》。。。市规划、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干】道绿化带、》风景:林,。地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按有关规范》性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 各类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的绿地《指标划定《绿线实施配套—。绿地:建设配套绿地建【设应当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不得?减少绿化面积和擅自!变更:绿化设计  【。 建设?工程竣工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配套!绿地:建设的绿线》进行核定验收—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不予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和设!置其他?设施   —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规划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拆》除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活动 第十【四条 ?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空间的各种管线设】。施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技,术,标准提?出管制要求》保证栽植树木的生】长空间 第十五】条 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的由规划》、城市管理、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 ?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城管—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