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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
第99》号
》攀,枝花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4月14】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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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刘晓?华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为严格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加强城市【绿化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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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
现状—绿线是指《。现有:已建成的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界线
】 规划绿线是【指规划确定的各类】城市绿化用地以及】根据规划需》要,进行控制的区域的】控制线
第三【条 攀枝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国土、【。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线【的划定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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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 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绿线划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现状绿线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确【定并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存档
》 各区《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对本辖区《内现状绿地的—。。调查清?理并参与城市—。现状绿线的确—定
?第七条?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把规划绿线划】定作为规划编制【的专项?内容在成《果中应有单独的说明!、,表格、?。图纸和文本内容
! :。规划绿线在城—市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划定并】。在,规划报批程序中一】起报批
》 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未划定规》划,绿线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后报—市政府审批》确认
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第九条 【 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由市规划、】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干道绿化带、风】景,林地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按有关?规范性?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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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的?绿地指标《划定绿?线,。实施配?。套绿地建设》配套绿地建设—应当: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不得《减少绿化《面积:。和擅自变《更绿化设《计,
建》设工程?。竣工后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配套绿地—建设的?绿线进行核定验收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不【予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和设《置其他设施
!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规划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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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活动
第【。十四: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空间》的,各种管?线设施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技术标准提出!管制要求保证栽植】。树木的生长空间
!第十五条《 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的由规划、城!。市管理?、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城管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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