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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
第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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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5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刘,。晓华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建设》部等:7部委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我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使用?。和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一)! 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和年度计划—安排;
— (二) 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督、!管理;
(三!) 负责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政策《、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二】章 建《。设,资金:来源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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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来源
—(一:) 政府投入;!。
(二)【 政《策性贷款;》
? (三?) 开》发企业自筹的—建设资金;
!(四)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收【入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应存入政府指定或!委托的专门机构【专户存储专项使【用
第七条— 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
第三章 优!惠和支持政策—
第八条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开发!贷款
—
:第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出:。具规划和建设局核发!的经济适《用房准购《证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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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选址应满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总体》要求
《第,十三条 《 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按照“统一】规划、政府定价、】招标建设、公开【销售”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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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可以集中新建也可】。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
】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或】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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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美观适用、【安全卫生、便利节】能”的?原则优选《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
第—十七条 驻攀部】队经:济适用房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其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市政府?。批准、?在市: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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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可—由规划和建》设局以合同方式委】托政府非盈利机构建!设和销售或按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方式【择优:确,定承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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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在交》付使用时向》买受:人出具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
】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机构: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也可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第五!。。章 : 价: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含征地和拆迁补偿等!。所支付?的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监理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和利润—构成 《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施最高限价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规?划和建设局》根据市?中心城区(》东,区)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构成因素【按,区位测算拟定报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审?核,批准按程序公—布,后作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限—价
【 , 面向社会【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市规划—和建设局按项目审批!后在公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时一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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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不得超过3%—
第六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销售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其中政府主导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第二十五】条 ?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
第》二十六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符合下【列条件 《
》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
: (三【)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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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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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符!合购房?条件:的,军,队人员、离休干部】、,优秀:教,。。师、:市级以?上,劳模、工伤致残和因!公牺牲职工的直系】亲属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优先】选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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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 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 : ,
—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 各级审《查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进行?公示公示后有异议】。或,投诉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不实:的发:给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
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应当载明】申请人可以购买的户!型建筑?面积和房《价款
第三十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等手续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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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仍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三—条 已享受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
第七章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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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 第:三十六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上市!条件、上市》后差价款的补缴标】。准以及销《售对象的审核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得进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
第《三十八条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 第三十九条— , 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建房款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审计、监察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
第四十条 !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
第四—十二条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
第《八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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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罚
—。。。 , :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二)— ,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 , (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市、县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
《 第四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相关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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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九—章 :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攀枝?花,。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37号)及】。攀枝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7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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