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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
第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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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5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刘?晓华: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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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建设部等【7部委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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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我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使用:和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
(一) 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和年度计划安—排;
—(二) 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督】、管理;
(!三) 负责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政策、?。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二章 】建设资金来源及管理!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来源
(一)! 政府投入【;
(二【) 政策—性贷款;
】(三) 开【。发企业自筹》的建设资金;
【
(四) 【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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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应存入政【府指定或委托的【专,门机构专户存—储专:项使用?
第?七条 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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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优惠和支持!政策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开发】贷款
【 第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出?具规划和建设局【核发的经《济适用房《准购证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选址应满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总】体要求
》。第十三条 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按照“统一规】划、政府定价、招标!建设、?公,开销售”的原则【。。进行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可以集中新建也!可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或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美观适用》、安全卫生》、便利节能”—。。的原则优选》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 第十?七条 驻攀—部队经济适用房【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其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市【政府批?准、在?市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管理【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可由规划和【建设:局以合同方式委【托政府非盈利机【构建:设和销售或》按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方式择?优,确定承建《单位
—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在交—付使:用时向买受》人出具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
: ,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机构—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也【可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
第五章 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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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含征—地,和,拆迁补偿等》所支付的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监—理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和】利润:构成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施最高【限价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规划和】建,设局根据《市中:心,。城区(东《区,)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构》成因素按《。区位:测,算,拟定报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审核—。批准:按,程序公布后作—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限价 》
《 面向社—会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市规划和建!设局按?项目审?。批后在公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时一:。并公告 》
第二—十三条 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不得超】过3%
【。
第六?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销售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其中政府主导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第二《十五条 》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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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符合下—列条件 《
【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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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
—。 (三)—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七条 符合购房条!件的军队人员、【离休干部、优—秀,。教师、市级以上【劳模、工伤致残【和因公牺牲职—。工,的直系亲属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优先选购
!
第二十八条 !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
》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审查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进:。行公示公示后有【异,议或投诉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不实的《发给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应】当载明申请人—可以:购买的户型建—筑面积和《房价款
第—三十: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等手续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仍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三条 ? 已享受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
《第七章? ,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第三:。十五: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三十!六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上》市条件、上市后差价!款,。的补缴标准》以及销售对象的审】核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得进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
第三十八!。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第三十—九条: 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建房款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审计、《监察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条? 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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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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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罚
!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 : (二) 》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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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市,。、县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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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相?关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九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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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攀枝花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37》号)及攀枝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7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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