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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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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
《
第:106?号
? 攀枝《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5【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刘!。晓华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建设部等【7部:委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我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 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使】用和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一) 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和年度!计,。划安排;
(!二,。) 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督、管理;
! (三) 负责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政策、—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二章 建—设,资金来源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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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来源
【
(《一,。) 政府投【。入;
(【二) 政—策性贷款;
【。 (三) 】开发企业《自筹的建设资—。金;
(四)! ,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收入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应存入政府】指定:或,委托的专门》机构专户《存储专项使用
【。
第七条 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优惠和支持政】策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
第九条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开发贷《款
》。
第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出:具规划?和建设局核发的经济!适用房准购证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章— 建设管理
【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选址应满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总体要求
—第十三条 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按照“统一》规划:、政:府定价、招标建【设、公?开销售”的原则【进行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可以集中【新建也可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或,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美观适用【、安全?卫,生,、便利节能”的原则!优选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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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驻!攀部:队经济适用房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其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市政【府批准、在市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管理 ? ,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可由规划和建!设局以合同》方式:委,托政府?非盈利机构建—设,和销:售或按?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方—式择优?确定承建单位 !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在!交付:使用时向买受—人出:具,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
》 ,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机构?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也可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
》第五章? :价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含征地和拆迁补偿】等所支付的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监理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和利润构成 【。。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施最高—限价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规划和《建设局根据市中心】城区(东《区)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构成因素按区位测算!拟定报?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审核批《准按程序公布后作】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限价
【 面向社】会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市物价【局、市规划和建设】局按项目审批后在】公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时一并公告—
—第,二十三条 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不得超过3% !
?第,六章 准入—和退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销售—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其中政府主导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第二十五【条 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
第二十【六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符合下—列条件
【
: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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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
》。 (《三)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七条 】 符合购房条件【的军队人员》、离休干部、优秀教!师、市级以上—劳模、工《伤致残和《因公:牺牲职工的直系【亲属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优》先,选购 《
第二十【八条: 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
【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应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审查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进行公!示公:示后:有异议?或投诉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不:实的:发给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
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应当载明申!。请人可以《购买的户《型建筑面《积和房价款
第】三十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等手续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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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仍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三条 已享【受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
第七章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第三十五《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第!三十:六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上市条件、—上市后差价款的补缴!。标准以及销售对象的!审核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得进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三十八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第—三,十九条 《 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建房款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审计、监【察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
第四—十条 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 第四十二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 ,
第八章》 监《督管理?
》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罚
!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二【) 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 (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市、县》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 ,第四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相关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攀枝花?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37号)及攀枝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7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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