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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攀枝花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建发〔2—010〕《6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行意见【的通知?(攀:办,发〔2010〕67!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  :。 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应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自愿购?买,、公:开透明、完善管【。理”的原则体现【政府惠民生》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二,、基本概念  】。 (一)本细则【中所指“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分?别指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   (二)本!细则所指《。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是《指,为解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通过:让利优惠的》方式:将政府或企业建设的!廉租住房《按照让利优惠的【价格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保障家庭被】保障家庭《拥有廉租住房有限产!权、:限制上市出售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模式—   (三—)本细则《中所称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房源】包括政府新建、【收购以及企业—自行新建的》廉租住房《 三?、申购制度及规【。定  《 (一)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二:)申请购买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1.持有攀枝!花,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  2.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攀枝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攀枝:花市住房保障面积人!均,15平方米的标准】;   4.【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符《合申请购买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的家庭按以下顺序】。认购   —1.:已通过租赁》方式:入,住廉租?住,房的城?。市最低收入无房、住!房困难和低收入【。无房:家庭可优《先购买家庭现—居住的廉租住房; !  : 2:。.民政部《门与房管部门共同】。确认的孤、》老,。。、病、残等》特殊无房和住—房困难家《庭;:   3.—。民政:部门与房《管部:门共同?确认的城市最低收】入(低保)无房【家庭:、住房困难家—庭,;   4—。.城市低收入无房家!。。庭   (四)一!个受保障《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有政府优—惠的:政策性购房 【  (?五)购买《人,应在本户籍》所在区域购买—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区域【的可自行《选择行政区域提出】申请但不得同时【申请: 四、出售—价格及税费  】 (一)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出,售价格由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建:设、:国土、财政确定后报!县(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对于城市最低收!入无房和住房困难】。家庭以同等地段政府!主导经济适用房【销售平均单价的【60:%作为出售单—价   (—三)对于城》市低收入《无房:家庭以同等地段政】府主导经济适—用房销售平均单【价为8?0%作为出售—单价 ?  : ,(,四)已?确定销售均》价的廉租住房项【目在保证整个销【售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楼层差异合理设!定楼层差价楼—层差价原则上相邻楼!层不:超过2?%且应在销售前对外!公布   —(五)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所【涉及的?税收按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 》五、共有产权—形式   —(一)经审核—。符合购买廉租住【房的家庭根》据付款情况》可获得相《应份额产权》。   1.—一次性支付总房【。款的50%获得该住!房50%份》额产权?; : ,  2.全额支【付总房款获得—该住房?。全额产权 —  :(,二)已?购,买,廉租住房50%【份额产权的家—庭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年》内自愿向政》府申请购买政府【拥有的50%份额】产权购买政府—。拥有的?50%份额》产权按初次》。购买廉租住房的销售!价格购买 》   (三)—只购买50%份额】产权的家庭尚需【按同期租金标准支付!未购买部分房屋【的廉租住《房,租,金 ?六、:产权登记 —  (一)保障对象!按所购?住房产权比例交纳房!款后取?得相应?份额的房《屋所有权并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购—买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内的《成员享?有共有产权可作为】共有权人《进行登记 — , (二?),房屋权属登记部门】须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注明【“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及所占《比例”等《字样:   (三)土地!权,属,管理:部门在土地使用【权证“?附记栏”中注明“廉!租住房”字样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 【七、上市交易—。 ,   (一)已【。售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上?市,交易参?照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规定【执行:实行准入《制度   —1.:全额出资的以取【得全额产《权之日起居住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 !  :2.半额出资、【获得该套廉租住【房50%的》。份额产权的不得【上,市交易;《在购买政府剩余的5!0%份额取得全额产!权后居住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 ?  (二)购买人在!。取得房屋全额产权】后5年内《确有特?殊原因(《如,。。因重大疾病、—全家离攀《等,急需资金《)需要上市》交易的政府有优先购!买权:由原审查单位—按原售价并考虑【折旧因?素回购回购住房【用,于补充廉租住房保】。障房:源政府放弃回购【的须:经原审?查单:位批准后交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方可出售】   (三—)购买廉《租住房?全额产?权后居住满5年【后需上市交易的【必须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经济状况已【改善证明或已另有住!房,证,明其房?屋由政府《优先回购政》府放:弃回:购,的廉租?住,房全额产权》人应参照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政策—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方可上市交易 !。   (四)将所】购廉:租住房上市》交易的家庭》不得再次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  (五)》购买的廉租住房属】于可继承《的范围?已取得廉租住房完全!产,权并完善相关手【续后继承人可依法】继承   取得5!0%份?额产权的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拥有的50%份】额;:继承:50%份额产权的继!承人: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政府可通!过回购方式将被继】承人所占廉租住房】的份:额折价补偿给继承】人 八、申购程】序   (一)申!请购买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的—家庭应当由申—购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购买—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应当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   1.攀!枝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  : 2.?由市房管局出具的】家,庭住房证《明,材料;?   《3.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当事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   (二)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应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对未认定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或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家庭!开,展相关认定工—。作)提出《初审意见将审核【后的申请人》名,单在申请人现—居住小区内》和,所辖社?区居委会按规—定,。张榜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  : ,。(三)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送?区民:政部门 《   (《四)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就申请人家庭!是,否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五,)经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其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购买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对【象进行登记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 , (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准予登—记,家庭的实际情况、房!源供应情况》按购:买顺:序轮候购买符合同】一,条,件因房源不够的【可通过抽签》或摇号方式确定购买!人 ?  :(七)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及时申报;【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轮侯资】格 九、售—房资金管理 —。 ,  (一《)廉租住房出售共有!产权收入全额缴入】各县(区)设—立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用账户不得提取任何!费用全?。额,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市、区两》级财:政按投资《比例分配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出】售收入每《半年由各区财政向市!财政缴?纳一次各县》(区)?要建立廉租住房出】售,资,金三:级明细?账(即总账下设二】级账二级账下设明细!账)按照廉租住【房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分户》。核算并健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制度 《  (二)各县(区!)根据?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在分配《资金限额内提出用】款申请经市住房【保障办和市财政局共!同审核确认后—从专:户中安排廉》租住:房出:。售,共有产权收入—不能满足下年度【建设资金需求—时,。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既《定比例进行》配额   (三】)企业?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出售共有产权—收入全额《归企业所有;政【府,与企业共《同投资新建》的廉租住房》出售:共有产?权后其售《房收入仍按投—资比例分配企—。业按照投资》。比,例分得的资》金由区财政直接划拨!给企业 十、物】业管理 》  (一)用—于实物配租或—出售的?廉租住房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物业管理住户—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   (《二)廉租《住房出?售按规定《收取:的房:屋,维修资金由》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建立维修资金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收取的维修—资金不足时按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续筹 》。   (三)廉租】住房出?售共有产权后的物业!管,理,由所在?社区统筹管理或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 十一、监督管【理   》(一)?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是廉租】住房出售共有产权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廉,租住房的共有产权】出售工作;市住房】保障办负责》。全市廉租住房—出售共有产》权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监察、民政】、统计?、物价、税》务,、房:管,。等,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协同做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出售的】监管工作   】(二)对在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出售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对擅自将廉租住房!按商品房出售、出】租或改作其他用途】的根据有《关规:。定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进【行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骗购廉租住房【的,个人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回所购】住房同时责令其【按市场租金补交房】。租并由相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 (五)认》购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廉,租住房认购资格进行!。转让将廉租住—。。房认购?资格:进行转让或》擅自将所购廉—。租,住房出售《的不:得再次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  (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廉租住房出售资金!对挪:用,廉租住房出售资金者!。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 十二、其他—。   《(一:)企业?新建的廉租》住房面向本》单,位职工销售的可【参照:本实施意见中—的申请条件、审【查程序由各建—房单位?简,化程序自行审查需】。相关单?位出具证明的仍【需按:规定送审出售价【格、:。出售方式、》上市交易以及资【金管理等按照本细则!执行   (二)!米易、盐边两县参照!。本细则执行   !。(三)本《细则由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攀,枝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