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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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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国家、省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暂行办法所称【配,。建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配建保障性住房!应当将配建的套【数、面积、套型结】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违约责任等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与商品住—房项目同步备案【、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分期建】设的应在首期—完成建成后根据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向】。政府无?偿移交
》第三条 市住建局】是我市城《市建成区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政策?制定:、,配建指标确定—和监督落实等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保障性住房配【建工作
第四【条,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通过招【、拍、挂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应根据出】让宗地的具体—。地段按照《宗地内规划总建筑】面积10《%左右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具!体配建比例及—。配建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数量和《规模由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保障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五条 根据》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市住建局在制—。订具:体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时应根【据项:目用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规【划建筑总面积会同】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确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套数、面积、【。建,设标:。准,、开竣工时间等【约束性?指标
—配建的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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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应在面—。积控制标准范围内合!理布局功能齐全满】足住房?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 市国土资源!局在出?让商品住《房建设用地》时应根据市住—建局的保障性住房配!建要求?将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约束性指标纳【入供地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出让完?成,后将配建的约束【性指标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 市?住建局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竞?得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套型建筑面积、】户型;配套设—施建设;配建住【房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移【交期限?;房:屋验:收;移交《手续办理《;违约责任;其【他约定
第—八条 同一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按整幢或整!。。个,单元的方式集中建设!不足整单元》部分依次由》低到高竖向提供房】源
第《九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配建保!障性住房落实情况实!。施,跟踪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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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在项目备案时审!核项目建《设方案是否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并将相关核定内容列!入项目备案
【 市住建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审查项目建【设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办理:工程招投标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环节应】。严格审查《开发建设单》位执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的情:况,
市住建局在!核发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时应严格审查开发!建设单位执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的情况并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进行【网上楼?盘备案
【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出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
—第十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室内装修工程必!须实行成品住房交房!。满足用?。户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十,一条 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十二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后—由市住建局按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的约定无偿接—。收保障性住房在移】交时不得存在抵押】、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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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市住建局《出具的意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产!权登记为属》地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房屋产权—性,质按:配建的类《。别登记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土【地使用权类型登记】为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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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在【交付:属地政府后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进行分配!和管理其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由所在【小,区物:业统一管理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承!担保修、维护等责任!
第十四》条 市?国土资?。源局:和市住建局应根【。据本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开展保?障性住房配》建工作所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统一文本及配建【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
?第十五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在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盐边县和—米易县可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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