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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攀:枝花市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国,家、省?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 ,。本暂行?。办法所称配建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配!。。建保障性住房应当】将配:建的套数《。、面积、套》型结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违约责任等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与商品住房】项目同步备案、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分期《建设的应在首—期完成建成后—根据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向政府无》偿移交 第—。三条 市《。住建局是我》市城市建《。成区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政策—。制定、配建》指标确定和》监督落实等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保,障性住房配建工作 ! 第四条 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通?过,招、拍、挂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应根据!出让宗地的具体【地,段按照宗地》内,规划总建筑面积1】。0%左右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具体】。。配建比例及配建【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数量和规模由】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保障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五条】 根据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市住建局在制订具体!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时应:根据项目用》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规划建【筑总面积会》同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确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套数《、,面,积,、建设标准、开竣工!。时间等约束性指标】  ? 配:建的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应?在面积控制》标准范围内》合理布?局功:能齐全满足住房【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的要求 第【六条 市国土资源局!在出让商品》住房建设用地时应】根据市住《建局的?保障:性住房配建要求将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约束?性指标?纳入供地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出让完成后】将配建的约束性指】标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 市住?建局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竞得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套型建【筑面积、户型—;,配套设?施建设;配建—住房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移《交期限;房屋验收;!移交手续办理;【违约:责,任;其他《约定 第八条【 同一?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按整?幢或整个单元的方式!集,中建:设不足整单元部分依!次,由低到高竖》向提供房《源 ?第九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配建保《障性:住房:落实情况实》施跟踪监管》 ,   市发改委【在项目备案时审核】。项,目建设方《案是否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并,将相关核《定内容列入项目【备案   市住】建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审查项目建设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办理【工程招投标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环,节应:严格:审查开发建设单【位执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的情况   【市住建局在核发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时应严格审!查,开发建设单》位执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的情况并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进行网】上楼盘备案 【  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出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 第!十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室内:装修:工程必须实行成品住!房交房?满足用户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十一条 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十,二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后《。由市住建局按—。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的约定无偿【接收保障性》住房在移《交时不得存在抵押、!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  【 ,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市住建局《出具的意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产权登记为属】。地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房屋产—权,性质按配建的—类别登记《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土?地,使用权?类型登记为》划拨 第十三【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在交付属地—政,府后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进行分【配和管理《其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由所在小《区物业统一管—理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承担保修、维】护等责任 》 第十四条 市【国土资源局和市住】建局应?根据本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开展【。保障性住房配建【工,作所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统一文本及配!建,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 第十五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在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盐边县和【米易县?可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4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