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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收集、整理!、保管城《建档:案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  :   城建档案【是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科研活动》中直接形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模型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攀!。枝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局的指导、!监,督   》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建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建【。档案馆和同级档案部!门的:指导、监督  】   攀枝花市【。城建档?。案馆受攀枝》花市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建档案 】第五条 城建—档案馆的主》要任务是   】  :(一) 收集、整理!、保管市行政区【域内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移交的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 ?    (二) 】对进馆档案资—料实行科《学管理积极进行整理!汇编以利《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   —  :(三) 《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统计工作; !    《(四) 对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  (五《。) 参加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 第六条 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    《 ,(一)? 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路灯?、涵洞、隧道—工程等);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包括给水、!供电、电《信、广播、电视、供!气、供热等)—。;   》  :4、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藏—工程的位置》图    — (二)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三)? 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七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由本单位使用一至五!年后必?须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市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移交到—市城建档案馆 】 第?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等】。建设项目《(工程)《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到攀枝花》市城建档《案馆登记备案并【与市城?。建档案馆签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报送责任》书凭市城建档—案馆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规划部门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九条 —攀枝花市城建档案】馆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报送责任书后必须!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跟踪业务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报合格的工程档【案 第—十条 ?攀枝花市城》建,档案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必须齐全、】完整、准确、规范符!合建设部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并且是!工程:档案:的原件 《 第十》二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通知城建》档案馆参加审查档案!材料凡竣《工档案验收不合要求!的质:量监督部门不—得核验工程质量等】级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六个月内】必须: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档案建!设单位报送》档案时?应列举移交目录【城,建档案馆应按移交】目录认真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城?建档案馆签发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合格证书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合格证》书到产权部门—办理产权证 】 第十四条 —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工程档案《。应及时登记、—入库、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   —  (二)》涂改、伪造档—案的;  —  : (三)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攀,。枝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攀枝花市政【府于1985年8】月25日发布的【渡口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渡!府发\?[19?85\?],1,4,1,号):同时废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