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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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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收,集,。、整理、保管城建档!案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 城建档案是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科》研活动中直》。接形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模:型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攀枝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局的指导、监】督
》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建: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建档】案馆和同级档案【部门的指导、监督
!
? :攀枝花市城》建档:案馆受攀枝花市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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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建档案馆!的主:要任务是
! (一) 》收集、整理、—保管市行政区域【内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移交的】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
— (二) 】。对进馆档案资料【。实行科学管理积极】。进行整理汇编以【利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
—
:。 (三) 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统计工!作;
(!四) 对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 : (五) —参加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
第六》条 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
(一【) 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路灯、涵洞—、隧道工程等)【;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包括给水】、供电、电信、广播!、电视、《供气、?供热等?);:
: 4》、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藏工程!的位置?图
《 : (:二):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三) 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第七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由本:单位使?用一至五《年后必须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市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移交到】市城建档案馆
】
第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等建设项目(工程】)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到攀枝花市】城建档案《馆登记?备案并与市》城建:档案馆签《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报送—责任书?凭市城建档案馆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规划】部门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九条 攀枝花市【城建档案馆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报送【责任书?后必:须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跟踪:业务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报合格的工—程档案
—。。
第十条 攀枝花市!城建档案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必须齐—。。全、完整《、准确、规范符合】建设部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并且是工程档【案的原件
第!十二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通知《城建档案《馆参加审《查档案?材料凡竣《工档:案验收?不合要求的质量【监督部门不得核【验工程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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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六—个月内必须》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档案建设单位报送!档案时应列》举移交目录城—建档案?馆应按移交目—录认真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城建档案馆签【发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合格证书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合格证书到》产权部门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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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工程档案应》及时登?记、入库《、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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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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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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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
—(二)涂改》、伪造档案的;
!。 : (三)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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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攀】枝,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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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攀枝:花市政府于198】5年8月25日发布!的渡口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渡:府发\[《1985\]14】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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