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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区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收缴》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绿化执》法行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的规定结合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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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附属》绿地、居住》绿,地和生产绿地等【。城市绿地及园林绿】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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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园林局)负责【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的收《缴工作市财政—、建设、规》划、城管执法、房产!。、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收缴工【作
第四—条 因《故意或其他》原,因未经批准造—成市城市规》划区内原有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毁损的】当事:人应缴纳绿化—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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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应缴纳!绿,化,补偿费
— (—一)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6个月至2【年,或砍伐、移植树木花!草的;
! (二)经批准】因故长期《占用、减《少,现,有绿地或《。长期:。占用、减少规划绿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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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指标的》
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和居住区绿化】应达到的面积—按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空:间环境规划》。。管理的规定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 ? 屋顶高—度,在25米以下实【。现永:久绿化的《屋顶绿化可按—其面积的25%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铺设植草砖的按其】铺设面?积的20%计入绿化!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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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移植《、砍伐树木的按树】木投影的《覆,盖,面积:计算其减少的绿【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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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的收取】。标,准按:。。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制定的标准执行!
《 市—。城区:国有土地的等级分】类,按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标准执?行属集体土地的【比照相?。近,地段国有土地的等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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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将其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市《园林局审查市—园林:局审查绿化方案时】应核定其绿地占用面!积与整个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的比—率(:绿地率?)达不到绿》化规定指标的—应退还申报单位进行!修改补充经修改【补充确因《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标准的由市园林】局审定后按所—缺,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
】。 :第九条 各—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办,理,主体工?程竣工备案》时应一并向市园【林局申请其配—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对多栋建筑组成的建!设项目?如以单体《建筑分别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应在《竣工:单体建筑数量—占整:。个建设项目一半时】申请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择《期再验收绿》化验收时如发现【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施工:中更改经审批的绿化!建设方案致使绿化面!积减少或《。绿化面积不达标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按】标准:补齐绿化补偿费绿】化验收?不合格?。。或未缴清《绿化补偿费的建设】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 第十条》 绿化面积不达标!。的项目?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主动缴【。纳绿化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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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园林局收【取的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统一上】缴市财政由市园林】局提出具体使用计划!。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城?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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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应严格按标准—收取未按规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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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市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绿《。化赔偿费、》绿化补偿费执收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执法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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