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市城区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收】缴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绿化执法【行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的规定结合—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附属绿地】、,居住绿地和生—。产绿地等城市绿【地及园林《绿化设施《
第】三条 ? 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园林:局)负责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的收缴工作》市财政、建设、【规划、城《管执法、《房产、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收,缴,工作
《
第四条 因故】意或其他原因—未经批准造成市城市!规划区?内原有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毁损的—当,。事人应?缴纳绿化赔》偿费
【
,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应缴纳】绿,。化补偿?费
《 《 (一)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6:个月至2年或砍【。伐、:移植树木花》草的;?
(!。二)经批准因故【长期占用、减少现】有绿地或长》期占:用、:减少规划绿地—的;
《
》 (三?)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指标:的
【
第六条 【 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和【。居住区?。绿化应达到的面积】按,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空间!环境规划《管理的规《定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 , 屋《顶高度在25米【以下实现永久绿【化的:屋顶绿化可按其面积!的25%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铺设植草砖的按其!铺设面积的20%计!入,绿化用?地面积《
? 经—批准移植、砍伐树木!。的按:树木投影的覆—盖面积计《算其减少的》绿地面积
!
第七—条 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的,。收取标准按》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制】定,的标准执行》
《 《 市城区国有土地的!等级分类《按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标准《执行属集体土地的比!照相近地《段国有土地的—等级处理》
:
《 第?八条 市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将其!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市园林局审查市园!林局审查绿化—方案时应核》定其绿地占》用面积与整个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的比率(绿地率!)达不到绿》化规定?指标的应退还申报】单,位进行修《改,补充经修改补充【。确,因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标准的由!市园:林局审定后按所【缺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
【
第九】。条 各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办理主体工【程竣工备案时应一】并向:市园:林局申请《其配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对,多栋建筑组》。成的建设项目如【以单体建《。。。筑分别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应?在竣工单体建—筑,数量占整个建设项目!一,。半时申?请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择期再验收绿化】验收时如发》现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施工:中更改经审批—。的绿:。化建设方《案致使绿《。化面积减少或绿化面!积,。不达标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按,标准补齐绿化—补偿费绿化验—收不合?格,或未缴清绿化补偿】费的建设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第十条 绿化面积!不达:标,。。的项目?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主动缴纳绿化】补偿费《
第!十一条 市园【林局收?取的: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统一上缴市!财政:由市园林局提出具】体使用?计划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城市绿《化
—
《第十二条 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应严—格按:标准收取未按规【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减免?。,
:
第十三!条 市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绿化赔【偿费:、绿化补偿》。费执收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
!。 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执法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