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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区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收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绿:化执法?行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的规定结合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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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附属绿地、居住绿】地和:。。生产绿?地等城市绿地及园林!绿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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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园《林局)?负,责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的收?缴工:作市财政、建设、】规划、城管执法【。、房产?、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收》缴,工,作
第四—条, 因故意》或其他原因未—经,批准造成市城市规】划,区内原有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毁损的当事人应缴纳!绿化: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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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应缴纳】绿化补偿费》
》 (一)—。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6个月至2年或【砍伐、移植树木花草!的;
【 (《二)经批准》因故长期占用、减少!现有绿地或长—期占用、减少规【划绿地的;
】 , 《(三:)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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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和居住区绿化应【达到的面积按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空间环《境规划管理的—规定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 屋顶高度在!25:米,以下实现永久绿【化,。的屋顶?绿化可?。按,。其面积的2》5,%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铺设植草砖【。的按其铺设面积【的20%《计,入绿化用地面—积
】。 经批准移—。植、砍伐树木的按树!木投:影的覆盖面积—计算其?减少的绿地面—积
】 第七《条, 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的【收取:。标准按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制定的标准执—行:
《 市城区【国有土地的等—级分类按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标准执行】属集体土《地的比照相近地段】国有土地《的等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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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条 市城—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将其》。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市园林局审—查市园林局》审查绿化方案时应核!定其绿地占用面积】与整个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的比】率(绿?地率)?达不到绿化》规定:指标的应退还—申报单位进行修【改补充经《修,改补充确因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标准的由!市园林局审》定后按所《缺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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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各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办理主体工》。程,竣工备案时应一并】向市:园林局申《请其配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对多【栋建筑组成的—建设项目如以单【体建筑分别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应在竣工单体】建筑数量占》整个建设项目一半时!申请:绿化: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择期再验—收绿化验收时如【发现建?设单位?或个人在施工—中更:改经:审批:的绿化建设方案致使!绿化:面,积减少或绿化面积不!。达标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按?标准补齐绿化补【偿费绿化《验收不合格或未缴】清绿化补偿费的【建设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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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绿化面积不达【。标的:项目: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主动缴纳绿化补偿!费:
】第十一?条 市《园林局收《取的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统一上缴】市财政由市》园林局提出》具体使?用计划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城市绿化
】
《 第:十二条 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应严!格按标准收》取未按规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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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市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绿】化赔偿费、》绿,。化补偿费执收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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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执法】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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