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日照影—响,分析的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省!规定)和《城乡规划《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
—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日照?影响分析是》指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国家《有,关部门鉴《定通过的分析—软件对日照》影响计算范围内有日!照要求的建》。设项目产生的—。日照影响进》行分:。析
《 本规定称!有日照要求的建【设项:目是指住宅》建筑、宿舍、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及》室,外地面活动》场地、居住》小区:内的公共绿地、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医院病【。房,、疗养?院的疗养室、中小】学普通教室
!
: 第四条 对【需,要进行?日照影响分析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乙级以?上规划、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机》构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并编【制日照影响分析【报告作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
? 第五条 因【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并编【制日照影响分析报告!
: :
? 第六条 》日照影响的》计算范围
! : 一:。、,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拟建高层—。。建筑以北建筑高度】1.:5倍:。。的扇形?阴影范?。围,最,大不超过150米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规划的建》。。筑(详见图示一)
!
》 二、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以已经【确定的被遮》挡建筑为中心—南侧半径150米的!。扇形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规划:的,建筑(详见图示二)!
《 《本范围?。内与已?经确定的被遮挡建筑!的主要?朝向有相邻面宽的低!层、多层、小高【层建筑与本范—围内的高层建筑一】并,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
— ,。第,。七条 日《照标准
! 一、住》宅建筑?
! , 新建住宅项目每!套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不,应,低于大寒日2小时的!日照:标准
【 《 城《市旧区范围》内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住—宅内居住空》间的日照情况应【在销售合同中注【明
【 ? 受新建高层】。建,筑影响的周边地区现!状住宅建筑的有效日!。照时间不应》低于大寒日2小时】的日照标准;—现状住宅《建筑日照时间已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周边用地《的开发建设不应【减少:其现有日照时间
! 》 , 旧区—的,范围在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中确定
】 】 新建住宅项目【指,同一次?规,划方案?审批的项目现状【。建筑包括新建项目外!的现状建筑、已批未!建建筑?、项目内的保—留现状建筑
! 二》、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按?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控制
— 三、居住!小区内?的每块公共绿地至】少有:1/3的面积—在规定的建筑—标准日照阴影—线之外
》 : 》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幼:儿园的室外地面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面积在【规定:的建筑标准》日照阴影线之外
】
:。 ? , 四、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教》室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
五】、受:高层建筑影》响的周边地块按规定!。要求的日照等时【。线不宜?连续20米》侵入:该地:块,有日:照要求?建筑的建《筑控制线(或—建筑:红线);《规划为公《共绿地?、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至少应保证》其1:/3的面《。积在建筑《标准日照阴影线【之外
?
? 】日照计算时间可以累!计计算累计时间段】不宜超过两段每【。个有效时间段不宜低!于30分钟》
《
,。
, 第八条 建【筑面宽管理》
】沿城市道路、—滨河道?。、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规划高层!建筑累计面宽不应】超,出基:地,长度的2《/,3且建筑高度—50米?以下的不《。宜超过?55:米建筑高度50米以!上的:不宜超过《50:米 :
》
: 第九条《 ,日照影响分析方法】
: 《 , 建筑采用多点【。沿线或窗户分—析法场地采》用,。平面区域或轮—廓阴影分析法—
?
《 第十条 主要【朝向的确定
【 日【照分析?是对被遮挡建筑的主!要朝:向进:行分析
! , 一、住宅建—筑
! 住宅建【筑每套?只确定一《个主要朝《。向主要朝《向确定原则》
— (一】。)正南、南偏东、】南偏西45度以【内(含45度)的每!套住宅以南外—。。墙的垂直方向为【主要朝?。向
【 —(二)其他》朝向的每套住宅以】居住空间较多—的朝向为主》要朝向如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朝向居住空间数!量相等的以主卧室】所,在朝向为主要朝【向
:
! (三)针对【套,内,。一个居住空》。间有多个朝向开窗的!主要朝向确》定的优?先原则为南向、东向!、西向
! 二、宿舍
【
— (一)】正南:、南偏东《、南偏西45—度,以内(含45度)的!宿舍:以,南外墙的《垂直方向为主要朝】向
】 》(二:)其:他朝向的宿》舍以寝室较多的朝向!为,主要朝向如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朝向寝室数量相【等的:主要朝向确定的优先!原则为南向、—东向:、西向
《
— 三、托儿所—。和幼儿园《
【 如—一个主要生活用【房有多个朝向—开窗的主要》朝向确定的优先原则!为南向、《东向:、西向
! 四、医院、疗】养院
! (一)】正南、?南偏:东、:南偏西45》度以内?(含45度)的病】房和疗养《室以南外墙》的垂:直,方向为主要朝向
】。
】 (二》)其他?朝向的病房和疗养】室以病?房和疗养室较—多的朝?向为主要朝向—。。如,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朝向病房和》疗养室数量相等【的主要朝向》确定的优《先原则为南向、东】向、西向
【 : 五、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
! (一)—正南、南《偏东、南偏西4【5,度以内(含45度】)的:卧室和起居》室以:南外墙的垂》直方向为主要朝【向
【 (【二)其他朝向的卧室!和起居室以卧—室和起居室较—多的朝向为主要朝向!如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朝向卧室和起【居室数?量,相等的主要朝向确定!的优先原则为南【向、东向、西向【。
】。六、中?、小学普《通教室
— : 如一!个普通教室》有多个朝向开—窗的主要《朝向确定的》优先原则为》南向、东《向、西?向
》
第十一【条 日照基准—面的确定
》
一、!窗户
】 普【通窗户应以居住空间!窗洞开口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详见附!图三)
《
【 《转,角窗户应看作—两个窗户《选择主朝《向的窗台面作为基准!面(详?见附图四)
【 ? 《 其他窗户以】。。窗面为计算》基准面
【 《二、阳台
! : 《 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阳!台,应以居室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 其】他阳台?以阳台外墙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
《
! 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忽【略不计
【 三、南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面为日照》基准:面
—。
, 第十二条 窗户!、阳台以及》外廊的计算》宽度确定《。
?。 》住宅、老人》住宅、学生宿舍【等建筑窗户或—者阳台的《。宽,度小于或者等于2.!。1,0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大于2.《。。10米的满足日【。照标准的部》分累计宽度大于【等于:2.10米即可
】
《 ?中、小学外廊式教】。学楼以外廊》的实际宽度计算
!
第十】三条 ?满窗日照的计算
】
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窗户的宽度小【于等于2.1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1米的按2—.1米计算
!
《第十四条《 日照计《算的参数
—。 一、】日照基?准年:公元2011—年日:照计算?时间为基准》年的大寒日8:00!-16:0》。0冬:至日9:00-【15:00
—
《 二、》日照计算《经纬度为淮》安北纬33度35】分东经119度【03分
《
: 三、【根据计算《方法和计《算区域的《大小采样点间距【为,窗户:。0,.60米《;建筑?1.00米;—场地5.00米【
,
》 四?、,时间间隔不大于1.!0分钟
! 五、日照计【算的起算点为距【各楼:层室:内楼(地)面—标高0.9米—。
【。 第十五条》 日照影响分析的建!模要求
》 —日照:影响分析建模的主】。体建筑为该建筑的】外墙轮廓线
】 : 屋顶》建模:应根据?屋顶的形式对檐口、!女儿墙和《坡屋顶等建》模
】 ,附属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建模时应一并考虑】在内装饰性建(【构)筑物《以及镂空、》透明:的建(构)筑物【可不建模
】
第十六【条 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应,当以下列资料为依】据
— 一《、拟建项目的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
! 二、?分析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的有关数据必要时】应进行实测;
【
— 三、已确定和【规划中的《。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已批待建建筑的】资料
《 ? 第一》项、第二项由—建,设单位提《供纸质及电子数据】资料第三项由建设】。单位联系《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
—。
: 第?十七条 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二、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 (二)拟建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窗台高度等);
】
, 【 (三)日【。照,。影,响分析计算范围内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窗—台高度、《地坪标高等);【
: , 】。 ,。(,四):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 (五)日【照影响分《析所:采用的日照》标准:;
! (六)【日照影响分析技术】参数;
【。 : 《 (七《)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四、日照》影响:分,析结论
— ? 》 以文字和图—表形:式说明日照影响分析!结果其中对受—影,响现状建筑》还应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比较分析》
》 : 》如,。进,行满窗分《析的需对每个窗户】列出其日照》。时间:表(表中应包括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有:效日照时间》),并在总?。平面:图上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户?
】五、附图
》
: ? ? 日照影—响分:析计:算图包括建》筑性质、层》数、高度、编号、】地坪绝对标高、间】距及退让尺寸—等
! 作为建模】依据的建筑方案图】或施工图《
【 六:。、日:照影:响分析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对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纸质)一式三【份
】 第十八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日【照影响分析报告【。成果:和日:照影响分析软件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审核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日照影响—分析: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及技术服【务咨询机《。。。构等第三方申请进】。行复:。核
—
,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按照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报【送材料不实或者隐】瞒,有关情况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 规划、建筑【。设计单位或技术服】务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的质量】和正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影响分析!报告不真实、—不正确而产生后【果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和!技术服?务咨询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立诚信档案对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出具:虚,假报告的日照影【响分:析单位进行》。通报
》
:。
: 第二十《条 对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征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规划?许可:
: 一、】日照影响分析结论中!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现有建筑受拟建【高层建筑《。影响而进一步加重的!。;,
》。 : 二、受拟建高层】建筑影响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规划为【无日:照影响要《求用地的《;
【 , 三、受》拟建高层建》。筑影响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已列入》近,期改造计划》。且不再保留的
!
第—二十:一条 在进行—拟建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时受影响!的地块已进入依法】征收阶段的可—按征收地《块的:规划建设内容进行分!。析现有建筑不考虑日!照影响但工程规【划许可前应完—成征收协议签订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原淮安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淮安市规划局
【
201—3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