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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市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规?定 《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日照影响分—析的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省规定)和】城乡规划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日照影响!分析:是指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国家有关—部门鉴定通过的分】析,软件对日照影—响计算?。。范围内?有日照要求》的建设项目产生【的,日照:影响进行分析 !  :   ?本规定称有》日照要求《的建设项目是指【住宅建筑《、宿:舍、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及!室外地面活》动场地?、居住小区内的【公共绿地、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医》院病:房、疗养院的—疗养室、中小学普通!。教室 】 第?四条 对需要进【行日照?。影响分析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乙级》以上规划、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相关技术服务咨询】。机构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并编制日【照影响?分析报告作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 , 第五条【 ,因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并编—制日照影响分—析报告? — 第?六条 日照影—响的计?算范围 —。  :   一、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拟建高层建】筑以北建筑》高,度1.5《倍的扇形《阴,。影范围最《大不超过15—0米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规划》的,建筑(?详见图示一) 【 :    《。 二、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以已经确定的【被遮挡建筑》为中心南侧半径【150米的扇—形范围内的现状、在!建或规划的建筑(】详见图示二) !。    《 ,本范围内与已—经确定的《被遮挡建筑的主【要朝向有相邻—面宽的低层、多【。层、小高层》建筑与本范》。围内:的高层建筑一并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 : , , : 第七条 日—照标准 《    — 一:、住宅?建筑: 《      —  新建住宅项目】每套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不应低于大寒日】2小:时,的日照标准》   —   ?   城市旧区范围!内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住《宅内居住《空间的日照情况应在!销售合同中注明 !  ?  :     受新建高!层建筑?影响的周边》地区现状《住宅建筑的有—效日:照时间不《应低于大《寒日:2小时的日照标准】;现状?。。住宅建筑日照时间】已,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周【边用地?的开发建设不应减】少其现有日照—时间 ?  《  :   ?  旧区的》范围在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中确定 】    《   ? ,新建住宅《项目指同一次规划】方案:审,批的项?目现状建筑》包括新建项目外的现!。状,建,筑,、已批未《建建筑、项目—内的保留现》状,建筑 ?。    — 二、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按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控制 》。 :    三、居住】。小区内的每块—公共绿地至》少有:1/3?的面积?。在规定的建筑标准】日照阴影线之—外     !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幼:儿,园的室外地面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面积《在规定的建》。筑,标准日照阴影线之】外 :  《   四《、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教室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   五、受高层】建,筑影响的《周边地块按规定要】求的:日照等时线不宜连】续,2,0米侵入该地块【有日:照要求建筑的建筑控!制线(或《建筑红线);规划为!公共绿地、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至少应保证其!1/:3的:面积在建筑》标准日照阴影线之】外 ? ,      —   日照计—算时间?可以累计计算累计时!间,段不宜超过两—。段每个?有效时间《段不宜?低于3?0,分钟: : , : 第八条 建】。筑,面宽管?理   【。  沿?城市道路《、滨河道、》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规划高—层建筑累计》面宽:不应超出基地—长度的?2/3且建筑—高度50米》以下的不宜超过5】5米建筑《高度5?0米以上的不—宜超过5《。0米 ? 【 第九条 》。日照影响分析方法】    【 建筑采用多点沿线!或窗户分析法场地】采用平面区域或轮廓!阴影分?析法 》 第—。十条 主《要朝向的确》定 ?     日照分!析是对?被遮挡建筑的—主要朝向进》行分析 《     【一、住宅建筑 !。       【  住宅建筑每【套只确定一》个主要朝向主—要朝:向确定原则 【    》   ?  (一)正—南、南?偏东、南《偏西:45度以内(含【45度)《的每套住宅以南【外墙的垂直方向为】主,要朝向 【      —  :(二)其他朝向【的每套住宅以居住空!间较多?的朝:向为主要朝向如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朝向居》住空间数量相等的以!。主卧室所在朝向为】主要朝向 》    —     (三)】针对套内《一个:。居,住空:间有多个朝》向开:窗的主要朝向确定】的,。优先原则为南向【。、东向?、西向 》    》 二、宿舍 —     【    《(一)正南、南【偏,东、南偏西45【度以内?(含45度)的宿】舍以南外《墙的垂?直方向为主要朝【向   【 ,     》(二)?其他朝向的宿舍【以寝室较多的朝【向为主要朝向如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朝向寝室数—量相等的主要朝【向确定的优先原则】为南:向、东?向、西向《   —  三、托儿所和幼!儿园 —  :      —如一个主要生活用房!。有多个?朝向开?窗的主要《朝向确定的优先原】则为南向《、,东,向、西?向  —   四、医院、】疗养院 》      【 ,  :(一)正南、南偏】东、:。南偏:西45度以内(含4!5度:)的病?。。房和疗养室以—南外墙的垂》直方向为主要朝【向 ?     —    (二)其他!朝向的病房和疗养】室,。以病房和疗养室较】。多,的朝向为主要朝向如!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朝向】病房和?疗养:室,数量相等的主要【朝向确定的优先原则!为南向、东向、西】向 ?   《  :五,、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 —   》      (一)!正南、南偏东、【南偏西45度—以内(含45度【)的:卧室:和起居室以南外墙】的垂直?方向为主要朝—向    】    《 (二)《其他朝向的卧室和】起居室以卧室和【起居室较《多的朝向为主要朝向!。。如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朝向卧室和起】居,室数量相等的主要】朝向确定的优—先,原则为南向》。、,东向、?。西向 》 ,    六、中、】小学:普通:教,室 ? ,   ?      如一个!普通教室有多—个朝向开窗》的主要朝《向确定的优先—原则为?南向、东向、—西向 ? , , 第十一】条 日照《基准:。面的确定  !   一、窗户【 《。。     》 ,  :普,通窗户应以》居住:空,间窗洞开口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详见附图—三) 》。        】 转角窗户应—看,作,两个窗?户选择主朝向的【窗台:面作:为基准面《(详:见附图四) !。    《    其他—窗户以?窗,面为计算基准面 !    》 二、阳台 】。   ?     》 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阳台应以居室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 ,    《    其》他阳台以阳台外墙】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 》       】  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忽略—不计   】  三、南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面为日照基准—面 【 第十二》条 窗户、阳台【以及外廊的计—算宽度确定 】     》住宅、老人住宅【、学:生宿舍等《建筑窗户或》者阳台的宽》度小于?或者等于2》.10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大《。于2.10》米的满足《日照标准的部—。分累计宽度大于【等于2?。.,1,0米:即可 —    《中、小?学外廊式《教学楼以《外廊的实际宽度计算! 》 第十三条【 ,满窗:日照的计算》   —。 , 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窗户的】宽度小于等于2【.1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1米的按2.—1米计算《 【 第十?。四条 日照计算的】。。参,数 《     一、日照!基准年公元2011!年日照?计,算时间为基》准年的大寒日8:0!0-16《:00冬至》日9:00-1【5:00 —     二、日!照计算经纬度为淮】安,北纬33度35分东!。经119《度03分 】    三》、根据计算方法【和计算区域的大【小采样点《间距为窗户0.60!米;建筑1.0【0米;场地5.00!米  —。   四、时间间】隔不大于1.0【。分钟 《。 : ,   五、》日,照计:算的起算点为距各】楼层室内《楼(:地)面标高0.9】米 : 第】十五条 日照影响】分析的?建模:要求  【   ?日照影响分析建【模的:主体建筑为该—建筑的外墙轮廓线 !   》  屋?顶建模?应根据屋顶的形式对!。檐,口、女?儿墙和坡屋》顶等建模《。   —  附属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建模时【应一并考虑在内装】饰性建(构》)筑物?以及:镂空、透明的建(构!)筑物可不》建模 》。 《 第十六条 进【行日照影响分析应】当以下列资料为【依,据 《   ?  一、《拟建项目的》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  》 ,。  二、《分析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的有关数据必】要时应进行实测【; 》   ? 三、已确定—和规划中的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已批待建!建筑的资《。料  —   ?第一项?、第二项由建设【单位提供《纸质及电子数据资料!第三项由建设单【位联系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 【 第十七条 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 , 二、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 ,。  :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   (二)拟【建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窗台高!度,等);   !  :    (三)日】照,影响分析计》。算范围?内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窗台高度、地坪】标高等); 】。         !。(四)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      — , (五)日》照影响分析所采用】的日照标《准;  【     》  (六)日照【影响分析《技术参?数;  【  :    《 ,(七)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四》、日照影响》。分,析,。结论    !     以文【字,和图表形《式说明日照影响分】析,结果其中对受—影响现状建筑还应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比!较,。分析    !  :   如进行满窗分!析的需对每个窗户列!。。出其日照时间表【(表中应包括—。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有效日照时间【),并在总平面图上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户 —    五、附【图 :   》      日照影!响分析计算》图包括建筑性质、】层数、高度、编【号、地坪绝对—标,高、间距及退让尺寸!等 :    —     作为【建模依据的建—筑方案图《。或施工图 】    六、—。日照影响分》析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对》。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纸质)一式三份 !。 【第十八?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日【照影响分析》报,告成果和《日照影?响分:析软件?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审核》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日照影响!分,析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及技《术服务咨询机—构等:第三方申请进行【复核 !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按,照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报送材料不实或!者隐瞒有关情况【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     规】划、建筑设计单【。位或技术服务—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的质量和—正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影响分析报—告不真实、不正确而!产生后果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和,技术服?。务咨询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立】诚信档案对》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出具虚假!。报告的日照影响【分析单位进》行通报 【 : :第二十条 》对,。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征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规划许《可   【  :一、日照《影响分析结》论中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现—有建筑受拟》建高:层建筑影《。响而进?一步加重的; 】    》 二、受拟建高层建!筑影响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规划?为无日照影响要求】用,地的; 《    【 ,三,。、受拟建《高层建筑影响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已《列入近期改造计【划且不再保留的 ! ?。 第二十—一,条 在进行拟建【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时受影—响的地块已进入【依法征?收阶段的可按—征收地块的规划建设!内容进行分析现有建!筑不:考虑日照影》响但:工程规划许可前应完!成征收协议签订工】作 《 :。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原淮安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淮安市规划【局 20【。13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