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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常—德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空间环境规划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 各科《(室)、分局监【察大队研究中心【  ?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加强城—市空间环境规划【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为了】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环?境的调控《作用确保城市空间和!环境达到和谐有序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国家】相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一条 旧城】区建设应以降—低,。人口密度完善基础设!施调整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新区《开发应坚持统一规划!成片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禁止—掠夺性?开发或剥皮式开发】 , 第二条 》。 控制旧城区建筑容!量,、交通容量和—。人口容量旧城—区居住建《筑的建筑高度宜【控制:在6:0米以?内确:因城市?空间轮?廓和城?市,景观需要其建—筑高度大于60【米时:。须先经专家审查【会议审查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规划许可 第【三条 建》设项目?应创造优美宜居【的城:市空间环境贯—彻,。节约用?地、:合理用地《原则禁止浪费土地】其容积率应以批【准的详细规划为【依据: ,    《 低层居住项目【容积率不超过0【.5不?小于0.3;多层】居住项目容》积,率不超过1.—8不小于《。1.4;高层—居住项目容》。积率不超过3.【5;综合《。商业用途项目—容积率不《超过4?.,。5;工业、仓储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0,.8最低不得低于】0.6?;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2最低不得低于1】.0 ?     用地面积!较,小或:临城市?干,道的建设《项目如超出上述【容积:率,。的应根据地块—用地性质、周边环境!情况进行模》拟规划设计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四条— , ,规范各类专业—市场建设将》居住与专业市场进行!合理功能分区严【格,控制:市场与住宅连—体开发 》第五:条 城《市广场、主》次干道交叉口以及城!市重点区《域,应,组织城市设计—综合考?虑城市空间环—境和城市交通等要】素确保交通》畅通和城市》景观:(建筑风《格、色?彩及比例《。尺度等)的》相互协调 》 第六条 临街】和临城市广场建【筑退让应做到进退有!序形:成丰富的天际轮廓线!。     临【街或临城市广—场建筑退《让红线应根据详细规!划,确定一般建筑新城区!不小于5《。.0米旧城区—不,小于:3.0米《;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新城区不《小于10.0米【旧城区不小于8【.0米临城市巷【道建筑退让红—线同时应满》足日照?。、消防、管线—敷设等?。间距要求 第【。七条 临街—建筑面宽《小于15《米时:。不应单?独建设;《临街建筑《面宽:为15至《25米时建》筑层数不得超过5层!且,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8米— 第?。。八条: :临街: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应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第九条—。 临?城市公共绿》地、河湖水面的建】筑退让要求应根据详!细规:划确定?建,筑物退让绿线或蓝】线的最小《。距离为低层山墙【不得小于3.—0米纵墙不得—小于:5.0米;多层山】墙不得小《于3.0米纵墙不】得,小于6.0》米;高?层山墙不得小于【6.0米纵墙不【得小于8.0米【。 第十条 【临街或城市》广场底层商业用房】的进深等于》或大于16米—的需按第六条核【。定的建筑《退红线的基础—上按以下情况加后退!让以满足人流—疏散交通停车需【要  《  : 1:、进深为16—。~25米加退—红线1.0米以上】;  《   2、进—深为25~30米加!。退红:线,3.0米以上; 】     》3、:进深为30米—以上加?退红线?5.0米以上— 第十一条 【 应结合城市道路】、,山地、河塘水系【原则上以5》00米为半径—布置:大小不等的街头【。绿地或?。小型游园 第【十二条 低—、,多层居住建筑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多层住宅平行布!局时的?。纵向间距新城区按】房屋总?高度的?1.1倍旧城区【一般按房《屋总高度的》0.9?倍最低不得低于【0.:8倍;且最小距【离低层不得低于【6米 ?     2—、低层住宅相互垂直!布局时其间距不小于!6米;低层与—多,层住宅南北》向,垂直布?局时低层《位,于南向其《间距不?小于8米多层位于南!向其间?距不小于15—米;低层与多层住宅!东西向垂直布局时】其间距不小于7米 !   ?  3、多层住【。宅与:多层住宅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 (1)《当一:住宅的山墙位于另一!住宅:的北侧时《则两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2米【 ,    (2—),当一住?宅的山墙《位于另一《住宅的南侧时则【两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6米    【(3)当一住宅的】。山墙位于另一住【宅,的东或西侧时则两】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0米?   《。  :4、多?层,住宅的山墙》间的:间距不小于6—.0:米, ,     5、对城!中村和江南旧—城居:住区的私房改造【其间:距在:。满足消防的前提【下可适当缩》减并编制详》细规划后实施 】第十三条 低、多!。层住宅不得超—过,四个单元面》宽一般不《应超过60米—最,。长不得超过80米】 第十四》条, 高层居住建筑】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南北向《平行布局南侧—为,点式中高层住宅【或,高层住宅时南—侧建筑高度小于6】0米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5》5倍且不得小于25!.0米;南侧建筑】高度等于或大—于60?米时其间距为3【0米加上建》。筑,高度每增加4米【。间距增加1米即L=!30+(H-6【。0,。)×0?.25且《不得小于3》3.0米《 :    2、南北】向平行布《局南侧为板》式,中高层住《宅或高层住宅时【南侧建筑高度—小于6?0米: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7,倍且:不得小?于2:5.0米;》南侧:建筑高度等于或大于!60米时《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得小》于38.0》米 :    《 ,。3、垂直布置—时的间距《①高层?与高层住《宅垂直布局七至十】。八层建筑之间不小】于16.0米—十九层以上建筑之间!不小于18.0【米②高层与多层住宅!垂直布局高层为小于!18层时其间—距不小于15.0】米高层为18层以上!时其间距不小于1】6,.0:米 : ,    4、高【层住宅山墙》间距七至《十,八层住宅之》间,。不小于13.—0米十九层以上【住宅之间不小于【15.0米 【第十五条 —建筑间距以南向的】建,筑高度核定》间距当南向为低【层或多层建筑北向】为高层建筑其最【小间距?低层不?小于1?3.0米多层不得】小于2?2.:0米 《    临相—邻地界布局时其【中一个方向建筑为永!久,性建筑时应按—日照分?析结论核定另一个方!向的:建筑退让两相邻地块!建筑尚?不,能确定时低层、多层!建,筑退让规定间距的】一半高层建筑位【于南向地块时退让离!界距:离为规定的高层建筑!间,。距减1?。0米;高《层建筑?位,于北向地块时退让离!界距离为《规定的高层建筑间距!的一半 第十六】条 住宅建筑【山墙的总进深等于】或大:于1:6米时其山墙视【作纵墙按纵墙控制其!与相邻建《筑,的间距 《。 第十?七条 教学楼【、住院?楼、幼儿园及老年人!公寓等建筑的间距】需按同?类型布置方式的居】住建筑间距要—求上提高15~2】0%其它非》居住建?筑,可按同类型布置方式!时的:居,。住建筑间距》的要:求酌情减少》。15~20%—并不得小于各类专业!。规范要求《的,最小间距《 第十八条 】临街建筑的临—街面之间《间距应满足消防和建!筑施工?要求山墙原则上不】得开设门窗具体【间距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其总【平面:。时,核准 第十—九条 点式高层住!宅应:为一个?单元其面宽》不应超?过32米《;板式高层住—宅一般以两个单元为!。。宜且长度不应—超过6?0,米;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单元?且长度?不得超过80米【 第二十条 为!创造优良的城市【环境居住《用地绿地《率,旧城:区一般不小于25】%新:城区一般不》小于3?。5%组团《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0.5m2/人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0 m2/—人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5 m2/—人办公、医疗、文化!、教育、科》研、体育《用地绿地率旧城区】不小于30》%新城区不小于3】5%商业用地—、服:务业:用地、?市场用地《绿地率旧《城区不小《于,10%?新城:区不小于《。1,5%疗养院、养【老,院等用地的绿地率应!适当:提高不小于38%工!业、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绿《地率视项目性质和用!地区位条件确—定但不得大于20%!     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方!式及:绿荫式停车场建设种!植乔木以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环?境,。质量 ? 第二十一条 为!满足城市交通—停车需求应规划设置!一定城市《公共停车场各类建】。筑应配套《一,定的停车场用地【在满:足机动车停车—的同时应安》。排相:应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其中《机,动车停车泊车位【按以下要求控制【  ?   1、住宅【建筑经济《适用房0《.2车?位,/,户;:普通住宅旧城区0】.4车位/》户,新城区0.【6车位/户》;,高档住宅0.—7车位?/户:;别墅1.》2车位/户 —     2、【办公建筑旧城区【。0.5车位/1【00 m2建筑面积!;新城区0.8【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3、医疗建筑!0.5?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   4、》。商业场所旧城区【0.4车位/100! ,m2建?筑,面积;新城》区,0.6?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5、【酒店、宾馆及餐【饮、娱?。乐建筑1.0—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6【、,学校建筑中、小学】校,0,.2车位/100】 师生,高》等学校?2.5车位》/,100 师生 】    7、—仓,。。储式超市、》。大型商场、综合市】场、体育馆、影剧院!、展览馆《、交通枢纽工程【等,建,筑应:根据交通影》。。响评价分析确—定合理?的配建车位数 】第二十二《条 城市空—间环境管《理有关?定义界定《  ?  : 1、旧城》区范围江北旧城区】东起:市六中红旗路经建】设路至紫缘路南临】。。沅江北至《洞庭大道西至芙【蓉路所围合的区域】;江:南旧城区为鼎—城,路以北?、,善池路以东、迎【宾,路,以北、大湖》。路以东、建》新路以北与》。沅江以南所围合的】区域;德山开发区旧!城区为北部临江城区!及莲池路以北—区域    【 2:、,房屋建筑总高度【指建筑物有》使用功能的部—分檐:口或女儿《。墙顶面高出室—外地面的相对—高度     】。。3、建筑间距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外挑阳】台等于或小于1.5!米,不计入建筑》间距:;大于1.5米的超!出部分?计,入建筑间距;双向】外挑阳?台的一个朝向外【。挑阳台计入间距【;封闭式《阳台计入间距  !   4、建筑红】线指临?街建筑?底层:外墙距道路红—。线的距离外挑—。等于或小于1.5米!不计入建筑红线退】让,。;大于1.》5米:的超出部《分计入建筑红线退让!临街设置柱廊的退】让道路红线应从【柱廊外墙起计算退】让距离     !5、容积率某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用地面积【计算均按净》用地面积计算—  ?   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结构转换层【。、技术设备层、【公共活动的建筑【开放空间《等,不计:入,容积率中的总建筑面!积地:下商场、地下—娱,乐和办公等用房计】入容积率中的总建】筑面积     !6、建?筑面积?住宅建筑外墙外围】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  《   底层杂屋间和!。坡,屋顶内空间阁楼在】1.2米及以上不足!2.2米的应计算】1/2的《建筑面积;坡屋顶内!空间阁楼在2—.2米?及以上?部分应等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中的总建筑面】积;:高度不足1.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    居住—建筑标准层层高等】。于或大于4》.9米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等于或大于5.5!米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等于或大于6!.1米建筑面—积均:按该层?水平投影的2倍【计算    【 7、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界线  】   8《、蓝线?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   9、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     》10、点式》住宅长边与短边之】比<2且面宽≤【32米的住宅—     1【1、板式住宅—长,边与短边《之,。比≥2?或,面宽>3《2米的住宅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