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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常德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空间环》境规划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 各科(室—)、分局《监察大?队研究中《心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加强城市空间环境规!划,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为【。了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环境《的调控作用确保【城市:空间和环境达到和】谐,有,序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国家相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旧城区建《设应以降低人口密度!完善基础《设施:调整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新区开发应坚【持统一规划》。成片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禁【止掠夺性开发或剥】皮式开发 第【二条: 控制旧》城区建筑容量、【交通容量和》人口容量旧城区居住!建,筑的建?筑高度宜控制在60!米以内确因城市【空间轮廓和城市【景观需要其建—筑高:度大于60米时【须先经专家审查会】议审查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规划许可 !第三条 《 建设?项目应创造优美宜】居的城市空间—环境贯彻节约—用地:、合:理用地?原,。则禁止浪费土地【其容积率应以批【准的详细规划—为依据?     低层居!住项目容积率不超过!0.5不小于0.】3;多层居住项目】容积率不超过1.】8不小于1.4;高!层居住项《目容积?率,不超过3.5;综合!商业用途项目—容积率不超》过,4.5?;工业?、仓储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0《.8最?低不得低《于0.6;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2最!低不得低《于1:.0  》   用地面积较小!或临城?市干:。。道的建?设项:目如超出上述容【积率的应根据地块用!地性质、周边环境】。。情况进行《。模拟:规划设计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四条 — 规范各类专业市场!。建设将居住与专【业,市场进行合理功能分!区严格控制》。市,场与住宅连体开发 ! 第五条《 城市广场—、主次干道交叉口】以及城?市重点区域应组【织城市设计综—合考虑城市空—间环境和城》市交通等要素确保】。交通畅通和》城市景观(》建筑:风格、色彩及—比例尺度等)的相互!协调 第六条 !临街:和,临城市广场建筑退让!应做到进退有序【形成丰富的天际轮】廓线 《   ? 临街或临》城市广?场建筑?退,让红:线应根据详细规划】确定一?般建筑新城区不【小于5.0米—旧城区不小于3.】0米;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新城区《不小于10.—0米旧城区不小【于8.0《米临:城市:巷道建筑退》让红:线同时应满足日照】、消防、《管,线敷设等间距要【求 第《七条 临街建筑】面,宽小于15米时【不应单?。独建设;《。临街建筑面宽为15!至25?米时建?。筑层数不《得超过5《层且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8米 》 第:八条 临街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应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第九条 《 临城市公共—绿地、河湖水—面的建?筑退让要求应—根据详细《规划确定建筑物退】让绿线或蓝线—的,最小:距离为低层山墙【。不得小于3.0【米纵墙不得小于5.!0米;多层山墙不】得小于3.0—米纵墙不得》小于6.0米—;高层山《墙不得小《于6.0《米纵墙?不得小于8.0米】 , 第十条 —临街或?城市广场底层商业用!房的进深等于或【大于16米的需按】第六条核定的建筑】退红线?的基础上按以下情】况加后退让以满足】人流疏散交通停【车需要     !。1、进深为16~】25米加退红线1.!0米:以上:;  《   2《、进深?。为25~30米加】退红线3.0—。米以上; 》    《 3、进《深为30米以上加退!红线5?.0米以上 【第,十一:条, 应结合城市【道路、山《地、河塘水系原【则上:以500《米,为半径布置大小【不等的?街头绿地或小型游园! 第十二条 】低,、多层居住建筑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1、低】、多层住宅平—行布局?时,的纵向间距新城区按!。房屋总高度的1.1!倍旧城区一般按【房屋总?。高度:的0.9《倍最:低不得?低于0.8倍;且】最小距离低层不得低!于,6米    【 2、低层》住宅相互垂直布【局时:其间距不《小,于6米;低层与多层!住宅南北向垂直布】局时低?层位于南向其—。间,距不小于8米多层位!于南向其《间,距不小于1》5米;低层与—多层住宅东西—向垂:直布局时其间距不小!于7米 》  :  :3、:。。多层住宅与多—。。层住宅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    《。(1)当一住宅【的山墙位《于另一住《宅的:北侧时则两》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2米  》  (2《)当一住宅的山墙】位于另一住宅—的南侧时《则两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6米 —   (3)—当一住宅的山—墙位于另一住宅的东!或西侧时则》两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0米?    》 4、多层住宅的山!墙间的间距不小【于6.0米》 ,     5—、,对,。城中村和江南旧【城居住?。区的私?房改造其间距在【满足消防的》前提:下可适当缩减—并编制详细规划【后实施? 第十《三条 低、—多,层住宅不得超过四】个,单元:面宽一般不应超【过60米最长不【。得超:过80米 第十四!。条 高层居—住建筑?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南!北向平行《布局南侧为》。点式:中高:层住宅或高》层住:宅时南侧建》筑高度小《于60米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55】倍且不?得小于?25.0米;南侧】建筑高度等》于或:大于60米时其间】距为30米加上【建筑高?。度每增加4米—间距:增加1米《即L=30+(H】。-60)×0.25!。且不得小于3—3.0米 —    2、南【北向平?行布局南侧为板式】。中高层住宅或高【层住宅时南》侧建筑高度》小,于60米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7《倍且不得小于—25.0米;—南侧建筑《高度等于或大于6】0米时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得小于《38.0米》 :    3》、垂直布《置时的间距①高层与!高层住宅垂直布局】七至十八层建筑之】间不小?于16.《0米十?九层以上建》筑之间不小于18】.0米②高层与多层!住宅垂直布局高【。。层为小?于18层时》其间距?不小于15.0米高!。层为18层以上时其!间距不?小于16.0米 】     4—、高层住宅山墙间距!七至十八层住—宅之间不小于13.!。0米十九《。层以上住宅之间不小!。于,15:。.0:米 第十五—条 建筑间距以】南向的建筑高度【核定间距当南向【为低层或多层建筑】北向为高《。。层建筑其最小—间距低层不小于【13.0米多层不】得小于2《2.0米   】  临?相邻地?界布局时其中一【个方向建筑为—永久性建《筑时应按日》照分析结论核定另一!个方向的建筑退【让两相邻地块建筑】尚不能确定时低层、!多,层建筑退让规定间】距的:。一半高?层建筑位于南—向地块时退让离界】距离为规定的高【层建筑间距》减10米;高层建筑!位于北向地块时退】让离界距离为—规定的高层建筑【间距的一半 — ,第十:六条 住》宅建:筑山墙的总进深等】于或大于16米时其!山墙:视作纵墙按纵墙【控制其与相》邻,。建筑的间距 — ,第十七条《 教学楼、住【院楼、幼儿园—及,老年人公寓》等建筑的间距需按】同类型布置方式的】居住建筑间》距要求上提高15~!20%其它》非居住?建筑可按同类型【布置方式《时的居住建筑间距】的要求酌情减少15!~20?%并不得《小于各类专业规范要!求的最小间距— 第十八》条, 临街《建,。筑的临街面之—间间距应满足消防和!建筑施工要求山墙】原则上不得开—设门窗具《体间:距,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其总平面—时核准 《 第十?。九条 点式高层】住宅应为一个单元】其面宽?不应超过32米;】板式高层住宅一般以!两,个单:元为宜且长度—不,应超过60》米;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单,元,且长度不《得,。超过80米 第二!十条 为》创造优良的》城市环境《居住用地绿》地率旧城区一般不小!于2:。5%新城区一般【不小于3《5%组团《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0!.5m2《/人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0 》m2/人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5 —。m2:/人办公《、医疗、文化、教育!、,科研、体育》用地绿地率旧—城区:。。不小于30%新城区!不小于35》%商业用《地、服务《业用地、《市场用地《绿地:率旧城?区不小于10%【新城区不小于15】%疗养院、养—。老院等用《地的:绿地率应适当提【高不小于《38%?工业、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绿》地率视项目》性质和用地》区位条件确》。定但不得大于2【0,%    — 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方式及!。绿荫式停车场—建设种植乔》木以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环境质量【 第二十》。一条 《为,满,足城市交通停车需求!。应规划设置一定城市!公共停车场各类建筑!应配套一定的停【车场:用地:在满足机动车停【车,的同时应安排相应】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其中机动《车停车?泊车位按以下要求控!制     1】、住宅?建筑经济适用—房0.?2车位/户;—。普通住宅旧城区【0.4车《位/户,新城—。区0.6车位/【户;高档住宅0【.7车位/户;别】墅1.2车位—/户     】2、办公建筑旧【。城区0.5车位【/10?0 m2建筑—面积;新城》区0.8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3、—医疗建筑0.5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 ,   4、商业场所!旧城区0.4车位】/,100?。 m2建筑》面,积;:新城区0.》6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5、酒店《、宾馆及《。餐饮、?娱,乐建筑1.0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 6、?学校建筑中、—小学校0《.,2车位?/100 师生,】。高等学校2》.,5车位/10—0 师生 —    7、仓储】式超市、大型商场】、综合市场、—体育馆、《影剧院、展览馆、交!通枢:纽工:程等建?。筑应根?。。据交通影《。响评价分析确—定合理的配》建车位?数 第《二十二条 》。 城市?空间环境管》理有关定义》界定     】1、旧城区范—围江北旧城区—东起市?六中红旗路经建【设路至?紫缘路南《临沅江北至洞庭【大道西至芙蓉路所】围合的?区域;江南旧城区】为鼎城路以》北,、善池路以东—、迎宾路以北、【大湖路以东、建【。新路以北与沅江以】南所围?合的区?域;德山开发区旧城!区为北?部临江城区及—。莲,池路以北区域 【  :   2、房屋【。建筑总高度》指建筑物有》使用:功能的?部分:檐口或女儿墙顶面】高出室外地面的【相对高?度     3】、建筑间《。距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外挑阳—台等于或小于—1.5米不》计入建筑间》距;大于1.5米】的超出部分计—入建筑间距;—双向外挑《阳台:的一个朝向外挑阳台!计,入间距;封闭—式阳台计《。入间距  —  :。。 4、建筑红线【指临街建筑底—层外:墙距道路红线的距】离外挑等于或—小,于1.5米不计入】建筑红线退让;大】于1.5米的超出部!分计入?建筑:红线退?让临街?设置柱廊的退让【道路:红,线应从柱廊外墙起计!算退让距《离   》  :5、容积《。率某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用地面积计—算均按净用地面【积计算 》    《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结构转换层】、技术设备层、公共!活动的建筑开放空间!等不计入容积率中】的总建筑面积地下商!场、地下《娱乐和办公等—用房计入容积率中的!总建筑面积 —  :  : 6、建筑面积住】宅建筑外墙外—围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    【 底层杂屋间和【坡屋顶内空间—阁楼在1.2—米及:以,上不足2《.2米?的应计算1/2的建!筑面:积;坡屋《顶内:空间阁楼在2—.2米及以上部【分应等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中的总建筑!面积:;,。高度不足《1,.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 ,   居住建筑标准!层层高等于》或大于4.9—米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等于或大于》5.5米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等于或大—于6:.,1米建筑面积均【按该层水平投影的】2倍计算《     —7、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界《线    — 8、蓝《线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9!、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  10、》点式住?宅长边与短边—之比<2且面宽【≤32米的住—宅,     11、!。板式住宅《长边与短《边之比≥2或—面宽>32》米的住?宅, 第二十三条 】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