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常德市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空间环】境规划?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分局监察大队研究】中心  》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加强城市空—间环:境规划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为了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环—境的调控作用确保城!市空间和环》境,达,到和谐有序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国家相》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旧城区建设【应以降低《人口密度完善基础设!施调整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新区开发《。应坚持统一规—划成片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禁《止掠夺性开发—或剥皮式开发 第!二条 《控制旧城区建—。筑容量、交通容量】和人口容量旧城区】居住建筑的建筑高度!宜,控制在60米—以内确因城市—空间轮廓《和城市景观需—。要其建筑高度—大于:60:米,时须先经《专家:。审查会议审查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规划许可 第【三条 《建设项目《应,创造优美宜居—。的城市空间》环境贯?彻节约用地、—合理用地原则禁【止浪费土《地其容积率应以【批准的详细规划为依!据 ?    《低层居住项目容【积率不超《过0.5不小于0】.3;多层居住项】目容积率不超过1.!。。8不小?于1.4;高层居】住项目容《积率不超过》3.:5;综合商业用途】项,目容积率不超—过4.?5;工业、仓储【。。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0.8》最低不得《低于0.6;—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2最低不得低于1!.0   —  用地面积较小】或临:城市干道的建设项】目如超出上述容【积率的应根据—地块用地性质、周】边,。环境情况进行模拟规!划设计?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四条【 规范各类专【业,市场建设将居住与专!业市场?进行合理功能分【区严格控制市场【与住宅连体开发 !第五条 《 城市广场、主次】干道交?叉口以及城市重【点区域应组》织城市设计综合【考虑城市空间环境】和城市交通等—要素:确保交?通畅:通和城市景》观(建?筑风格?、,色彩及比例》尺度等)的相互协】调, 第六条 — ,临街和临城市—广,场建筑退《让应做到进退有序】形成丰富的天际轮】廓线:  ?   ?临街:或临城市广场建【筑退让红线应—根据详细规划确定一!般,建筑:新城区?不小于5.0米旧】城区不?。小于3.0米—;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新城区不小于1【0.:0米:旧城区不小于8【.0米?临城市巷道建—筑退让红线》同,时,。应满足日照、—消防、?管线敷?设等间距《要求 《第七条 临街建】筑面:宽小于?15米时《不应单独《建设;临街》建筑面宽为15【至25?米时建?。。筑层:数,不得超过5层且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8米 第八条 !临街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应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第九条 】临城市公共》绿地、河湖水面的建!。筑退让要《求应根据详细规划】确定:建筑物?退让绿线或蓝线的最!小距离为低》层山:墙不得小于3.0米!。纵墙不得小于5.0!米;多层山墙不得】小于3.0米纵【墙不得?小于6?.0米;《高层山?墙不得小于6—.0米纵墙不—得小于8.》0米 ? 第十条 》 临街或城市广场】底层商业用房的进深!等,于或大于16米【的需按?第六条核定的建【筑退红线的基础【上按以下情况加后】退让以?满足人流《疏散交通停车需要】。     1、进!深为16~25米】加退红?线1.0米以—上,; ?    《2、进深为25【~30米加退红线】3.0米以上—;    — 3、进深为30】米以上加退红线【5.0米以》上 ?第十:一条 ? 应结合城市道路】、山:地、河塘水系原则上!以500米为—半径布置《大小不等的》街头绿地或小型游园!。 第十二条— 低、多》层居住建筑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1、低《。、多层住宅平—行布局时《的纵向间距》。新城区按房屋总【高度的1《.1:倍,旧城区一般按—房屋总高度的0【.9:倍最:低不得?。低于0.8倍;【且最小?距离低层《不得低于6》米  《  : 2、低层住宅相】互垂直布《局时其间距》不小:于6米;《低层与多层》住宅南北向》垂直布局时低层【位于南向其》间距:不小于8米多层【位于南向其间距不小!于1:5米;低层与多层】。住,宅东西向垂直布局】时,其间距不小于—7米 《    3、多层住!宅与多层住宅垂直】布置时的间距  !  (1)当—一住宅?的山墙位于另—一住宅的北侧—时则两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2米  》  :(,2,)当:一住宅的山墙位于】另一住?宅的南侧时则—两,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6米 》   (《。3):当一住宅的山墙位于!另一住宅的》。东或西侧时则—两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0】。米 ?    4、多层住!宅的山墙《间的间距不小于6】.0米    】 5、对城中村【和江南旧城居住区】。的私房改造其间距在!。满足:消,防的前提下可—适,当缩减并编制—详细规划后实施【 :第十三条《 低、多》层住宅不《得超过四《个单元面《宽一般?不应超过6》0米最长不》。得超过80米— , 第十四《条,。 高层居住—建筑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南北向平【。行布局南《侧为点式中高层住宅!或高:层住宅时南侧建筑高!度小于6《0米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55倍且—不得小于25.0】米;南侧建筑高度】等于:或大于?。60米时其间距为】30米?加上建筑高》度每增加4米间距增!加1米即L=—30+(H-60)!×0:.25且不得小【。于33.0米 【     》2、南北向平行布】。局南侧为板》式中高层《住宅或高《层住宅?时南侧建《。筑高:度小于60米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7倍且不得小于25!.0米;南侧建【筑高度?等于或大于6—0米时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得小】于38.0米  !   3、垂直布】置时的?间距①高层与—高层住宅垂直布局】七至十八层》建筑之间不小于1】6.0米十九层【以上建筑之间不【小于18.0米②高!层与多层《住宅垂直《布局高层为小—于18层时》其间距不小于—15.0《米,高层为18》层以上时《其间:。。距不:小,。于16.0米  !   4、高层住】宅山墙间距》七至十八层》住宅之?间不:小于13《.0:米十九层以上住宅之!。间不小于15—.,0米 第十五【条 建《筑间距以南向的建筑!高,度核定间《距当:南向为低层或—多层建筑北向为【高,层建:筑其:最小间距低层不【小于:13:.0:米多层不得小于2】2.0米    ! 临相邻地界布【局时其中一个方向】建筑为永久性—建筑:时应按日照分—析结论核定另一个方!向的建筑退让—两相邻?地块:建筑尚不《能确定时低层、【多层建筑退让规定间!距,的一半高层建筑【位于南向《。地块:时退让离《界,距离为规《定,的高层建筑间—距减10米;高层】建筑位于北向—地块时?退让离界距离为规】定的高层建筑—间距的一半》 第十六条 】住宅建?。筑山墙的总进深等于!或大于16米—时其山?墙视:作,。纵墙按纵墙控制其与!相,邻建筑的间》距 : 第十七条 教】学,楼、住院楼、幼儿】园及老年人公寓等】建筑的间距需按同】。类型布置方》式的居住建筑间【距要求上提高—15~20%其它非!居住建筑可按同类】型,布置方?式时的居住建筑间】距,。的要求酌情减少15!~20%并不得小】于各类专业规范【要求:。的最小间距》 第十八条 临!街建筑?的临街面之间间【距应满?足消防和建筑施工】要求山墙《原则上?不得开设门窗具体间!距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其总:平面时核《。准 第十九条【 点式高》层住宅应为一个单】。元其面宽不应超过】3,2米;?板式:高层住宅一般以两】个单元?为宜且长《度,不,应,。超过6?0米:;,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单《元,且长度不《得,。超过80《米 第二十条【 为创造优—良的城市环》境居住用地》绿,地率旧城区》一般不小于2—5%新城区一般不小!于,35%?组团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0.5m《2/人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0 ?m2/?人,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5 m2/人!办公:。、医疗、文化、教育!、科:研、体育用》地绿地率旧城—。区不小于30—。%新城?区不小?于35%商业用【地、服务业用—地、:市,场用地绿地率旧城】区不小于《1,0%新城区不小于1!5%疗养院、—养老院等《用,地的绿地率应适当提!高不小于38%工】业、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绿地率视项目【性质和?用地区位条件确定】但不得?大于20% —  :。   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方式及绿《荫式停?车,场,建设种植乔木以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环】境质量 》第二十一条 — 为满足城市交通】停车需求《应规划设置一定城市!公共停车场各类建筑!应配套一定的停车场!用地在满足机—动车停车《的,同,。时应安排相》应,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其中》机动车停车泊车位】按以下?。要求控制 》    《 1、住宅建筑经济!。适,用房:。0.2车位/户【;普通住《宅旧城?区0:.4车位/户,新城!区0.6车位/户;!高档住宅0.7车】位/户;别墅1【.2车位/户 】    2》、办公建筑旧—城区0?.5车位/10【0 m?2建筑面积;新城区!0.8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3》、医疗建筑0.5】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4、?商业场所旧城区0】.4车位/100】 m2建《筑面积;《新城区0.》6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5、酒!店、:宾馆及餐《饮、:娱,乐,建,筑1:.0车位/10【0 m?2建筑面积   !  6、学校建筑中!、小学校《0.2车位》/100 师生【,高等学校》2.5车位/1【00 师生 【    7、仓储式!超,市、大型商场、【综,合市场、《体育馆、影》剧院、展览馆—、交通枢纽工程等建!筑,应,根据交?通影响?评价分?析确定合理的配建车!位数 第二十二条! :城市空间环境管理】。有关定义界》定  《。   1、旧城区范!围江北旧城区东【起市六?中,红旗路经建设路至紫!缘路南临沅江北至洞!庭大道西至芙蓉路】所围合的区域;江南!旧城区?为,鼎城路以北、善池】路以东、迎宾—路以北、大湖路【以东、建新路—以北与沅江》以南所围《合的区域;德山【开发区旧城区为北】部临江城区及莲池】路以北区域 —  :。。   2、房屋建】筑总高?。。。度指:建筑物有使用—功能的部分檐口【。或女:儿墙顶面高出室【外地面的相对高度 !   ?  3、《建筑间距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外挑阳台等于或小】于1.5米不计入建!筑间距;大于1.】5米的超出部分计入!建筑间距《;双向外挑阳—台的一个朝》向外:挑阳台?计入间距;封闭【式,阳,台计入间距 —     4、建】筑红线指临街建筑】底层外墙距道路红线!的距离外挑等于【或小于1《.5米不计入建【筑红线退让;大于】1.5米的超出部】分计入建筑红线【退让临街设置柱【廊的退让道路—红线应从《柱廊外墙起计算退】让距离?。     5【、,容积率某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用地面积计算】均按:净,。用地面?积计算  —   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结构转换—层、技术《设备层、公》共活动的建》筑开放空《间等不计《入容积率中的总建】。筑面积地下商—场、地下娱乐和办公!等用:房计入容积率—中的总建筑面—。积 : ,    6》、建筑面积住—宅建:筑外墙外《围线测定《的各:层平面面积之和 】   ?  底层杂屋间和】坡屋:顶内空间阁楼在1.!2米及以上》不足2.2米的【应计算1/2—的,。建筑面?。。积;:坡,屋顶内空间阁楼在】2.2?米及以上部分应等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中的总》建筑面积;高—度不足1.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   居住建—筑标准层《。层高等?于或大于《4.9米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等于【或,大于5.5》米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等,于或大?于6.1米建—筑面积均按该层水平!投影的2倍计算 !。    7、—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界【线     【8、蓝线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  9?、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    《 1:0、点式《住宅长?。边与短边之比<2】。。且面宽≤32米的住!宅 ?。    11—、板式住宅长—边与短边之比—≥2或面宽>32】米的住宅《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