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农贸!。市场选址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的要求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凡已规划确定的【农贸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农贸市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 市【场具体建设地点应】结合居住区服务中心!选址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并根据—用地条件采》用适宜的建筑形式市!场建筑外《观和门面要设计【美观
第十一条 】农,贸市场可采取独【立设置?或,与公共服务》建筑连体设置的形】式连体式《农贸市场的设置【要处理好同连体建】筑物的关《系应:在满足?主体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满足市场使—用功能要保证—市场有足够的自然】采光及通风条件不】得在地下《设置:农贸市?场
第十二条 农】贸市场的《交易厅、棚》。。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轻钢结构柱距不!小于7米市场—内净:高应不低于4米
第!十三条 市场交【易厅进出口应—。不,少于:3,个正:。门要开阔《、宽畅净宽应不小于!4米进、出》口应设护《。栏市场内通道—应保持畅通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5米次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8—米
第十四条 【农贸市场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安全经《营
第十五》条 农贸市场—必须:按,标准设置停车场交】通组织合理周边道】路路面宽应不小于】7,米至少设两个车行道!出入口停《车场:可独立设《置亦可与其》它公建共用停车场】。停车场配置标准按照!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应不少于1【.5:2.0车位》/100m2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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