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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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农,贸市场选《址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专项规划》的要求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凡已规划确定的农!贸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农贸市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 市场—具体建设地点应结】合居住区服务—中心选址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并根据用地条【件采用适宜的建筑】形式市场建筑外观和!。门,面要:设计美?。观
第十一》条, 农贸市场可采【取独立设《置或与公共服务建筑!连体设置的形式连】体式农贸市场的【设置要处理好同连体!建筑:物的关系应在—满足主体《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满足市场《使用功能要保证市】场有足够的自然采光!及通风条件》不得在地下设置农贸!市场
?。第十二?条 农贸《市场的交易厅、【棚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轻】钢结构柱距不—小于7?米,市场内净高应不低于!。4米
第十三条【 市场?交易厅进出口应【不少于3个正—门要开阔、》宽畅净宽应不小于4!米进、出口应设【护栏市场内通—道应保持畅通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5米次【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8米
第《十四:条 农贸市场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安全经营—。。
第十?。五条 农贸市场必须!按标准设置停—车场交通《组织合理周边—道路路面宽应不小】于7米至少设—两个车行《道,出入口?停车场可独立设【置亦可与其它公建】共用停车场停—车场配置标准按照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应不少—。于1:.52?.0车位《。/,100m2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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