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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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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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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市地!震局是?。。全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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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地震烈度复核、【设计:地震动参数》的确定、《。地震小区划、场区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场区地震灾害预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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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下列建设项目和!地区必须在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基础上【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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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震设?防要求高于》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设防标准的》。重大工程《、特殊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1!、生命线工程—。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工程的!。主要设?施和粮食加工—厂、粮库及》医院的门诊楼、【重要:医疗设备用房、血】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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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源?工程Ⅰ级水工—建筑物和1亿立方】米以上库《容的水?库大坝;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热,电,厂、:2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厂及其变电站、50!0千伏?以上的枢《纽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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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信工程广播发射【台、电视台和长途电!信枢纽的主机—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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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通工【。程公路与铁路干【线的大型立交桥【和跨度大于100】米的桥梁;》铁路:干线的重要车—站、铁?。路枢纽的主要建筑工!程;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高速、!高架公?路工程;铁路和【地下铁路工程;Ⅱ级!以上:机场;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的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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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殊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工】程,、堤防?、储油及《。储存:易燃易爆、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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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重要工程各【类大中型《工矿企业的动力【、,通信、调度、电【算、试验等重要设施!用房;位于Ⅶ度【烈度区内的坚硬【、中硬场《地高度?超,过80米以及中软】、软弱场地高—度超过60米的【高层建筑;市级【以上各类救》灾应急指挥设—施的用房;8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2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万座位【以,上的体育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服务楼、】综合教学楼、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设施《
》 (二)》位于地震烈度—。区分界线《、地震?动参:数,区分界线《以及地震断》裂带两侧各8公里】区域内的新》建工程; 》。
》 (三)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地—区;
!(四)占地范围【较大跨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城市、大型》厂矿企业和新建【的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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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评价单位承担【并签订?书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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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市外省内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持有?国家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资质证书省外—单位必须持有甲级资!质证书并经》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进行验证【登记
— 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超—越其资质许可范围】或者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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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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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凡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由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初审—报经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或核审由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根据评审结】论按:。项目管理权限审【批抗震?设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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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不须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但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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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凡?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具备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评审结论和抗—震设防要求》缺少其中《一项:者计划、《规划、?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不得办理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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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由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类别和工】作量:。。大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并》列入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总【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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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经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未!获通过的评价单位应!当重新评价费用【由,评价:单,。位承担;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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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由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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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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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二, 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
《 三 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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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或者不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对总投资额1亿元 !含 以上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总投资额》5000万元 【含 至1亿元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
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不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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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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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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