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烟台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 , 第一条为—。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地震局是全!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    — 第四条》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地震烈度复核、设!计地震?动,参数的确定》、地震小区划—、场:区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场区地】震灾害预测等—    !第,五条下列建设项目和!。地区必须在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基础上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一:。)地震设防要求高】于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设防标准的重大工】程,、特:。殊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  ?  : 1:、生命?线工程?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工程?的主要设施和粮食】加工厂、粮库及医】院的门诊楼、重要】医疗设备用房、【血库等  【  2《、能源工程Ⅰ级【水工建?筑物和1亿立方米】以上库容《的水库大坝;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热电!。厂、2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厂【及其变电站、5【00千伏以上的枢】纽变电站   ! 3、通信工【程广:播发射台、电视【台和长途电》信枢纽的主机—楼, ,    —4、交通工程公路】与铁路干线的大型】立交桥和跨度大于】100米的桥—梁;铁路干》线的重要车站、铁路!枢纽:的主要建《筑工程?;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高《速、高架公》路工程;《铁路和?地下铁路工程;Ⅱ级!以上机场;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的港口 —   《5、特殊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工?程、:堤防、储油及—储存易燃易》爆、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等 !    《 6、其他重要工程!各类大中型工矿【企业:的动力、通信—、调度、电算、【试验等重要设—施用:房;位于Ⅶ度烈【度区内?的坚硬、《中硬场?地高度?超过80米以及中软!、软弱场地高度【超过60米的高层建!筑;市?级以上各类》。救灾应?急,指挥设?施的用?房;:8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2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万座位】以上的体育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服务楼、综合教】学楼、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设施 】。     (二)位!于地震?烈度区分界线—、地震动《参数区分界线—以及:。地震断裂带两侧各8!公里区域内的—新,建工程?; ?     (三)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地【区,;   —  (四)》占地范围较大跨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城市》、大型?厂,。矿企业和新》建的经济开》发区  —  第六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评—价,单位:承担并?签订书?。面合同    ! 第七条—市外省内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持【有国家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资质证书】省外单?位必须?持有甲级资》质证书并经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进行验证登记【     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超越其资质【许可范围《或者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    — 第八条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第—九条凡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由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初审?。报经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或核审由!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根据评—审结论按《项目管理权限审批】抗震设防要求—   》 , 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不须?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但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第十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凡》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具备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评审结论和—抗震设防《。要求缺少其》中一项者《计,划、规划、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不得办理批准手】续 :。 :   —第十一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由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类别和!工作量大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并列入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总概》算    【。 第十》二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经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未获通】过的评价单位—。应当重新评》价费用由评价单位】承担;?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 第十三条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由,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 二 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  三? 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或者不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对总:投资额1亿元 含】 以上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总投资额5】00:0,万元 含 至1亿元!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不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