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烟台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 第一条为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市地震》局是全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 第四条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地震烈度复核】、设计地震动—参数的确定、地【震小区划、》场区: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场区地震灾害预】测等    ! 第五条下列【建,。设项:目,。。和地:区必须在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基础上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一【)地震设防要求高于!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设防标准的重—大工程、特》殊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 1?。、生命线工程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工程的主要—设施和粮食加工厂】、,粮库及医《院的门诊楼、重要医!疗设备用房》、血库等  】  ?2,、能源工程Ⅰ—级水工建筑物和【1亿立?方米:以上库容的水—库大坝;《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热电厂、2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厂!及其变电站、—500千伏》以上的?枢纽变电站 【    《 3:、通信工程广播【发射台、《电视台和《长途电信《枢纽的主机楼— ,    4、交!通工程?公路与铁路》干线:的大型立交桥和跨度!。大于100米的【桥梁;铁《。路干线的重要车站】、铁路枢《。纽的主要建筑工【程;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高速:、高架公路工程;】铁路和地下铁路工程!;Ⅱ级?以上机场;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的?港口    !5、特殊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工】程、堤防、储—油及储存易燃易爆、!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等  】 , :6、:其,。他重要工《程各类大中型工矿】企业的动力、通【。信、:。调,度、电算、试验【等,。重要:设施用房;位—于Ⅶ度烈度区内【的坚硬、中硬场地】高度:超过80米以及中】软、软弱《场地高度超过6【0米的高层》。建,筑;市级以上—各类救灾应》。急指挥设施的用【房,。;8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2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万座!位以上的体育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服】务楼、综合教学【楼、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设施   】  (二)位于地震!烈度区分界》线、地震《动参数区分界—。线以:及地震断裂带两侧】。各8公里区域内的新!建工程; —    《 (三)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地区;】 :     (四【)占地?范,围较大跨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城—市、大型厂矿企业和!新建:的经济开发区 】    第】六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评价单位】承,担并签订书面合同 !    — 第七条市外省】内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持】。有国家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资质—证书省外单位必须持!有甲级资质证书并经!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进行验?证登记   】  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超越:其资质许可范围或】者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 , 第八条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 ?第九条?凡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由】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初审报?经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或核审【由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根》。据评审?结论按项《。目管理权《限审批抗震设防要】求  》   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不须【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但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第十—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凡,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具备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评审结论和【抗震:设防要求缺少其【中一项者计划、规】划、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不得办理批准手!续 :    》 第十一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由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类【别和工作《量大: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并列入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总概算 —    第!。十二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经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未获》通过:的评价单位应当【。重新评价《费用由评价单—位承担;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三条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由—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   二 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     三 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或者不】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市、县市—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对总投《资额1亿元 含【 以上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总投—资额5000万元 !含, ,至1亿?元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 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不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