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
?
第一条》 总则?。
》 为提高日照分【析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 2003】年版)和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 日照分析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建筑》。管理时的依据
】
, 第二条 》定义:
?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或咨询机构采用】日照分析软件利【用计算机在指—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群—对其北侧某一规【划或保?留地块的建》筑、建筑《部分层次的日照影响!情况:。或,。日照时数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第【三条 适用范围【和对象、《日照标准
】 涉及居住特征建!筑的规划方案—进行建筑《间距审?查时:应提:交日照分析报告【以保证建筑间距符】合国家和我市关于】居住建?筑日照的要求居住】特征建筑具体—是指下列对》象,
》。 1、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
【。 2—、医院的病房;
! 3、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
】 4、大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 5、公寓!、宿舍?;
6】、养老院、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
《 《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应满足下【列日照标准》
》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为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1小时三房》以下至少《一个居住空间—三房或三房以上至】少两个?居住空间应达—到日照标《准要求
【 ,。 2、敬老院、老人!公寓、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大—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 :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 , 5?、旧城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
第四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或教育、》卫,生,建筑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新建》高,。层建筑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的阴》影范围(如图—1):
,
图1 冬至日!客体:范围图
》。 2》、,在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规划报—建、待建、在建【等有日?。照要求的居住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第《五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以已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在其南侧结合拟【建高:层建筑?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
!2、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有关部【门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建筑也【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 ?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 《 4、主体》建筑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当屋顶构架》截,面尺:寸小于30cm*3!0,c,m,。且屋顶构架》累计总截面宽小于】建筑东西向面宽【10%?时可忽略不计
【 第六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1、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主要居室》朝向
》。 》2、居住《建,筑一个户型》有几个朝向的居室】的应保证《其主要朝向的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第,七,条 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 】 技术参数
【
? ,。 计算标准—。日
《 《 冬至日/大—寒,。日
—
?。 》 计算起止—时间(真太阳时)】
9!。:0:0-15:》。。0,0/8?00-16》00
! 》 , 计算?点经:纬度
》 东莞,北!纬23度03分【,东经?11:3度4?5,分
! 【。计算间?。隔时间
【 : 5分《钟
【
》 , 日照时间统】计方:式 :
《 累《计 :
— ? 网格间距!
— , ,1米
! : : 计算受影】面
《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
:
【。 第八?条 :日照:分析方法要求
! ? 1、对于未能确!定窗户位置的已批规!划建筑、申报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可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 2、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应采】用窗户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
第九—条, 居住建筑窗户有效!日照计算范围
【 》当发现客体》建,筑,范,围内有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三条日照—。。标准时可再对—其按以?下要求进行窗户分】析
》 1.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中:点,为计算点
! 2.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 ,2.:1,、一般窗《户,以外墙?皮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
— 2【.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3?)
【
? 图3 异形—窗日照的计》。算点
【 2.3、!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 2.4、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 2.》5、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第1》至4:种方式?所示)
《
图4 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 , , 2.6!、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图《4第5、《6种方式所》示):;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原窗户的窗台面【
? 《 ,3、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 3.?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女儿墙】、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 《 , 《 ,3.2、各计—算建筑间的地坪高差!须纳:入计算
【。 ? 3.3、!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建:筑自身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但对—相邻建筑的影—响须纳入计算
! :。 3】.4、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可—。以不纳入计算但是挖!山体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算内容?
【 第十条 主要【日,。。照分析资料
】。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500或110】0,0现势电子地—形图
—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 3、已建】的客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需分析的【。窗户的详细位置【和尺寸)
》 , ,。 ? 4、已建的主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 ,。 5、—根据本规定已确定】纳,。入分析?范围:的已批或《。在批主客《体建筑?的有:关,资,料
— : 6、本条第1【款中的地《形,图,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第《3、4、5》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或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
? : 7、【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报告
】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 1) 】建筑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 2) 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
】 基地内拟建!建筑
《 《 : 编 号》
《 使》用性质
【 层数—
?。 》建筑高度《(米)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 ?xx大厦
! 高层建筑【。
2!1
《 69.0】
3.!50
?
! ……—
:
》
— ,
【 ?
!
【
? 【 ,3)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 名》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
【 《 ? ,编 号
— 使—用性质 《
【层数
【 建筑高度【(米)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对其产—。生遮挡的
【 ? 《 ? , 建筑?编号
—
! Xx住宅
! 多层建筑!
? 》8
? 25.5!。
? 3.—。5,。0
A!1,B2,B—3,B4,B—5
【
, — ……
】 ? :。
—
—
】
! : ,
《
》 《 》。4)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
《 》 ?编 号
— 使用性质!
:
层【数
— ?建筑高度(米)【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 xx大厦
!
《 :高层建筑《
《。 1》8,
— 54.0
】 4.—50
! ……!
:
】
, 《
【 :
!。
—
【 《 5) 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5、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
【 《 ,。 ,6、日照分析—所采用的软件—、参数和分析方【法;:
: : 7、需做窗!户分析的《计算出其每一分【析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户数及户数》(如:图5);需做—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图6);
》 !分户
】 编号 —
: ? , 窗位 《
层号!
窗!台高(米)
—
日照时!间
!朝,向
》 (—有效时间段)
!
? : ? , :建设:前日照
— ?。 总有效
! 日—照
?
—建设:后日:照
】 总有?效
【 日《。照
】 : ? : A
【 1
! 1~3
】 0.90~】6.:90
— 0
【。 : 00:0—0
? 0
】 《 0:0::00
— , :南,偏西13《度
《 , :
【 4?
,
—9.90《
,
—1,0,:45~12:19!。
《 ?01:3《4
【。 10?:,45~12》。。:19
! 01?:34?。
《
【 2
】 1~》。3
0!.90~6.90】
》 10:1—。0~10:》4,。5
? 00:3!5
》 0
》
: 00:00!
《
】 4
】 , 9.9《0,
1】0::49~12:27
!
, : 01:38】
10!:49~12:【27
》 01:38!
?
】 ……》。。
:
】
—
? ,
! ?
】
—
《
》
— 《
! 图:5 窗报批》表
》 《图6 ?多点:沿线分析
— 8、附件】
《 《 : 8.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500【 ~ 1:1000!),;
! , 8.2、日照!分析:总平面图(1:5】00:~ :1:100》0);?
: — 8.3【、,多点沿线《分析图(1500】~11?000?)或窗报批表;
】 《 , 8.】4、窗?户分析?表
《
: , 第十二》条 责任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回【答规:划管理?部门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报送材料不【实或对?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有所隐【瞒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承担主要责】任
:
第十!三,条 解释权
—。。。 本规!。定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
》 第十四条 试行日!期
?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