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条! 总则
!为提高日照》分析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 《2003年版)和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 日照分析!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建》筑管理时的依据
】
第《二条 ?定,义
《。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或咨询机构采用【日照分析软件利用】计算机在指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群对:其北侧某一规—划或保?留地块的建筑—、建筑部分层次【的日照?影,响情况或《日照时数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
第三条》 适:。用范围和对》象,、日照标准
】 涉及》居住特征建筑—的规:划方案进行》建筑间距审查—时,。应提交日照分析报告!以保:证建筑?间距符合国家和我市!关于居住建筑日【照,的要求居住》特征:建筑具体是指下【。列对象
】 ,1、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
: 2、医【。院的病房;
【 3、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
】 4、?大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 5《、,公寓、宿舍;
! ?6、养老院、—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
【 》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应!满足:下列日照标准—
《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为【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1小时三房】。以下至?少一个居住》空间三房或》三房以上至少两个】居住:空间应达《到日照标《准,要求
《 2》、,敬,。老,院、老人公寓、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大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5】、旧城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
第四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或教》育、卫?生建筑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1、在新建高层建!筑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的阴影范围(如图1!)
《 图1 冬至—。日客:体范围图
— 《2、在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规划报—建、:待建:、在建?等有日照要求—。的居住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第,五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 、以》。已,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在其》南侧:。结,合拟建高层建筑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
— ? ?2、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有关部门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建筑也!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 , , , 4?、主体建筑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当屋顶构架!截面尺寸小于—30cm*30c】m且:屋顶构架累》计,总截面宽《小于建?筑东西向面宽10】%时可忽略不计
】 ,。第,六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1、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主要居室朝向
!。 2、居】住,建筑一?个户型有几个朝向】的居室?的应保证其主—。要朝向的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第,七条:。 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 技术】参数
】 计算标》准日
》 冬至【日,/大寒日
—
:
? — 计算起止时间】(真太阳时》。)
— : 9:0《。0-15:00/】800?。-1600
】
— 》计算点?经纬度
— 东莞,北!纬23度《03分,东经113!度45分 》
,。
】 计—算间隔时间》
5!分钟:
】 : 》日照时间统》计方式 《
《 : 累计
!
? 》 网格间距
】 1米
!
,
— , , , : 计算受影面 【
,
? ,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
第八【条 日照分析—方法:要求
—。 1、对于未!能确定窗户》位置的已批规—。划建筑、申报—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可?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 《 2、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应采用窗户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
第九条 居!住建筑窗户有效【日照计?算范围
【 当发现客体建】筑范围内有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三—条日照?标准时可再对其【按以下要求进行窗】户分析
【 1.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中点为计算—点
? : ,。 2.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 2.1、一【般窗户以外墙皮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
【 , 2.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3)
】
, 图3 异形窗!日照的计《算点
》。 2】.3、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2—.4、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 》 ? 2.5、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第!1至4种方式所示)!
:
图4 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 2.6、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图4》第5、6种方式【所示);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原窗户的窗】台面
《 》 3、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3.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女儿墙《、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 【。 ,。 : 3.2、各—计算建筑间的地坪高!差须纳入计》算
: 【 3.3【、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建筑—自身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但对相!邻建筑的影响须【。纳入计算
》。 — 3.【4、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可以不纳入—计算但是《挖,山体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算内:容
【 第?十条: 主要日照分析资料!
? ,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500或1】100?0现势电子地—形图
】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 3、已建的—客,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需【分析的窗户的详细位!置和尺寸)》
:。 ? 4、已建的】主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5,、根据本规定已确】定纳入分《析范围的已批或在批!主客体建筑》的,有关资料
— 《 6、本》条第1?款中的地形图—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第3、4《。、5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或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
!。。 7、【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报告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 1) 建筑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 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
【 , 基地内拟—建,建筑
? 】。 编 号
【 使用性质!
》 层《数
《 : 建筑高度(米!)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 : xx大厦!
:
高层】建筑
】 21《
— 6:9.0?。
《 3.50【
! …—…
》
—
—
【
【。
》
【 】 3)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 名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
【 —编 号
》
—使用性质
【 》层数
】 建筑《高度(米)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对其产生《遮挡的 《
【 ? 建筑编号 !
— — Xx住宅
! 多层【建筑
【 8《
: , , :。。 25.《5
3!.,。5,0
— A1,B—2,。,B3?,B4,B5—
! —……
】
】
!
?。
】
! ?
【 4)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
— 编— 号 ?。
: 使用【性,质,
层!数
?。。。
建筑高!度(米)
—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 :xx大?厦
— 高层建筑【
》 1《8,
5】4.0
】 4.50—
: ,
— : ……
【。
】
,
】 》
!
【
【 , ?5) ?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5、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
— , 6、日照分】析所采用的软件、参!数,和分析?方法;
— 《 7:、需:做窗:户分析的《计算出其每一—分析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户》数及户数《(如:图5);需做—。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图《6);
》 ? ? 分户
— 《 ?编号
《
窗位】
— :层号
【。 窗台高—(米)
】 , ,日照时间
】 : :朝向
— (有效时!间段)
《
】 , 建设前【日照 ?。
? 总有效 】
: , 《 日照?
】建设后日照
! 总》有,效
》。 ?。 日照 》
》
? : ? A:
《 , 1
《
》 ,1~3
》 : 0《.,90~6《.,90
!0,
:。 00:0!0
《。 ? 0
— 00:0【0
南!偏西13度 —。
: :
! 4
》 《9.90
】 10》:45~12:19!
? , 01》:3:4
《 10—。:45~12:19!
,
《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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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0?.9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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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0:4》5
》 0《0::35
】 0
》 00—。:0:0
! : 4》
9.!90
— 10:49】~12:2》7
【 01:38
! ? 10:4》9~1?2::27
》。 01—:38?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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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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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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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 窗?报批表
》
, , ?。 图6? 多点沿线分—析
》 8、附件—
, , 》 8.【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500 《~ 1:100【。0,);
! 8.【2、日照《分析总?平面图(1》:50?0~ 1:》100?0);
】 ? 8.3、】多点沿线分》析图(15》00~11》000)或窗报【批表;
— — 8.4、【窗户分析表
—
【第十:二条: 责任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回答规!划管理部门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报送材料不实!或,对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有—。。所隐:。瞒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承担《主要责任
—
第【十三:条 解?释权
《 ,。 》本规定?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
《 第十四—条 试行日》期
】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