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条 总则—
为【提高:日照分析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 2!。003年版)和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 日照分】析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建筑管理》时的依据
—
第二条 定义】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或,咨,询机构采用》。日,。照分析软件》。利,用计:算机:。在指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群对其?北侧某一规划或保留!地块的建筑、建筑部!。分层次的日照影【响情况或《日照时数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
第三条》 适用范围和—对象、日照标—。。准
? 涉及居住特!征建筑的规划—方,。案进行建筑间距审查!时应提交日照—分析报?告,以保证建筑间距【符合国家和》我市关于居住建筑】日照的要《。求居住特征建—筑具体是指》下列对象
! 1、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
》 2、医院—的病房;
! ,3,、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
》 4》、大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5、公!。寓、宿舍;
】 : 6、?养老院、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
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应】满,足下列日《照标准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为!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1!小时三房以》下,至少一个居住空间】三房或三房以上至】少两个居住》空间应达到日—照标准要求
! 2、敬》。老院:、老人公寓、—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大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 :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5、旧城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
!
第四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或教育—。、卫生建筑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新建高层【建筑: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的阴!影范围(如图1)
!
图1 冬至日!客体:范围图
》 2、在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规划报建—、待建?。、在建等有日—照要求?的居住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第五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以已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在,其南:侧结合拟建高层建筑!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
— 2、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有》关部门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建筑也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 ? :。。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 4、主》体建筑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当屋《顶构:架截面尺寸小于3】0cm*30cm】且屋顶构架累计总截!面宽小于《。建,筑东西向面》宽10%时可—忽,略,不计
? 第六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 :1、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主要?居室朝向
! 2、居—住建筑一个户型有】几,个,朝向的居室的应保】证,其主:要朝:向,的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第七条 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 技!术参数
》
》 计算标准日
! 冬至【日,/大寒日
—
》 【 ,计算起止时间—(真太阳时)
】
—。。9:00-》15:00/—800-1》。600?
:
》。。 计算!点经:纬度 ?
? , 东莞,北纬2!3度03分,东【经1:1,。3度4?5分
《。
! ?。 计:算间隔时间》
》。 5分》钟
】 , 日照!时间统计方式
】
—。累计
】
】 网格间《距
!1米
《
《
》 计算受影面!
》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
《
?
第八条— 日照分析》方法要求
— 》 1、对《于未能确定窗户【位置:。。的已批规划建—筑、申报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可》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 2、!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应采用!。窗户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
第九条【 居:住建筑窗户有效日照!计,算范围
【 当发现》客,体,建筑范围内有—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三条日照标准—时可再对其按以下】要求进?行窗户?分析
》 1《.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中《点为计算《点
【2.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 2.1、一般!窗户以外墙皮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
【 》 2.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3)
! 图《3, 异:形窗:日照的计算点—
: 》 ?2.3、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 , 《 2.4、【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 2】.5、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第1】至4:种方式所示)—。。
图4 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 ? 2.6、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图4第5、6!。种方式所示)—;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原窗户的》窗台面
【 3、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3.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女,儿墙、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 【3.2、各计算建筑!间的地?坪高差须纳入计算】
》 — 3.?3,、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建》筑,自身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但对相邻建【筑的影响须纳入【计算
? 】 3.》4、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可以不】纳,入计算但《是挖:山体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算内容】
第!十条 主要日照分】析资料
《。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50【0或1100—0现势电子地形【图
《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 《3、:已建的客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需分析的】窗,户的详细位置和尺】寸)
— : 4、《已建的主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 《 , ,5、:根据:本规定已确》定纳入分析范围的已!批或在批主客—体建筑的有关资【。料,
6!、本条第1款中的】地,形图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第3、4、】5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或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
—。 ? 7、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报告《
?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1:) 建筑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 2?) 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
?。 基地内拟建】建筑
】 《编 号?
《 《使用性质
】 层数—
【 建筑?。高度(米《)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xx大!厦
!高层建筑
】 21
! ?。 69.0
!。 : 3.50》
! 《 ……
— ? :。
《 》
!
》
《 ?
【 , 3)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 名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
【 编 号
】
《。 使用性质
】
》 层数?。
?。。 建筑高度!(米:)
》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对其产生遮!挡,的
? ! , ?建筑编号
【 ?
【 Xx《住宅
】 多?层建筑
—。 8
】 , 25.【。5
? 3.5】0
— A1,B—2,:B3,?B4,B5
!
】 ……
! 》
,
?
!
!
—
—
《
》 《 4)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
?。 ? 编 号
!
使用性!质
!层数 ?
? : :建筑高?度(米)《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xx大厦
—
高层】建筑
【 18
—
5【4.0
《。
—4.50
】
: 《。。 ……—
【
】
— ?
》。
—
》
! 5) 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 , 5、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
?。 6、日】照分析所采用的【软件、参《数和分析方法—;
》 7、—需做窗?户分:析,的计算出其每—一分析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户数及户数【(如:图5);需做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图6);
! 《。 分户
【 编号】
【 窗位?
《 :。。 层号
—
《 窗台高》(米)
《
《 日照时间—
朝!向
】 (?有效时间段)
【
! 建设—前日照?
— :总有效
》 — 日照
! 建?设后日照
【 《 总:有效
【 日照— ,
,
》 》 A
【 ? 1
— 1~》3
【 ,0.:90~6.90
! :。 0
【 00—:0:0
0!
》。。 00:00
】
—南,偏西13度 —
:
— 《 4
】 9?.90
》 《 10:45—~12:19
! ? 0:。1:3?4,。。
? 10:4】5,~12?:1:9
:
—01::34
【
》 》2
— 1~3
【 》0.9?0~6.9》0
? 10:1!0~10:》45
— : 00:35
【
《 0
— 00:0】0
? ?
【 4
《
—9.90
】 10:49】~12:2》7
0!1:38
【 10:49!~12:《27
】 01?:38
!。 , , …【。…
【
!
?
! —
—
《 》
《
】 》
《
》 图5 《窗报批表
! 图6 多点沿!线分析
】 8、附件
】。 — 8.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500 ~》 1:100—0);
》 》 , 8.—2、日照分析—总平面图(1—。:50?0~ 1:1000!);
】 8【.3、多点沿线分析!图(15《00:~,1,1,000)《或窗报批表;
】 ? ?。 , ?。8,.4、?窗户分析表
— ,
》 第十二《条 责任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回答规划管理部门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报—送材料不实或对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有所隐瞒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承担主要!责任
【 , , 第:十三条 解释权
】 本规!定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十四条 】试行日期《
?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