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条? 总则
《 为提【高日照分析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99,? 2003年—版)和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 ,日照分析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规划】建筑管理《时的依据《
第二—条 定义
— ,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或咨询机构采—用日照分析软件【利用计?算机:在指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群!对,。其,北侧某一规》划或保留地块的建筑!、建筑?部分层次的日—照影响情《况或日照时数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第三条! 适用?范围和对象、日【照,标准
【 涉及居《住特征建筑的—规划方案进行建筑间!。距审查?时应:提交日照分析报告以!保证建筑间》距符合国家和我市】关于居住建筑—日照的?要求居住《特征建筑具体是指】下列对象
【 1、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
— 2、医院的—病房;
!3、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
, , ? 4、大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 5、公》寓、宿舍;
— 6、养】老院:、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
!。 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应满足—下列:日照标准
!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为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1小时】三房以下《至少一个居》住,空,间三房或三房以上】。至少:。两个居住空》间应达到日照标准要!求
【2、:敬老院、《老人公寓、休(疗】)养:楼、老年居住建筑】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大【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 5、旧城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
第四【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或教育、卫生建】筑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1、在新建—高层建筑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的阴影范【围(:如图1)
—
图1 冬至【。日客体?范围图?
, : , 2、在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规划报建、待建!、在建等有日照要】求的居住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
? ,
第》五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以已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在,其南侧结合拟建高】。层,建筑: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
— 2、—。上述:范围内设计方—案,已经有关部门—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建筑也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 3、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
: 4、主体】建筑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当屋顶构架【截面尺寸小于30c!m*30c》m且屋顶构架—累,计总截面宽小—于建筑?。东西向面宽1—0%时可《忽略不计《
第六条 —建筑朝向及分析要】求
:。 《 ?1,、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主要居室朝向!
《 2、居住】建筑:一个户型《有几:个朝向的居室的应】保证其?主要:朝,向的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的要求!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第七条 《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 《 技—术参数 《
》 计算标准日
!
冬【至日/大寒日
】
! 计算—。起止时间(》真太:阳时)?
9!。:00-15:0】0/800-160!0
:。
, :
: : : 计算—点经纬?度
》 ? 东莞,北》纬23度《03分,《东经113》度4:5分
《
》 】计算间?隔时间
【 《5分钟 《。
《
》 , 日照时间】。统计方式 》
》。 累计
!
【 网格间距 】
,
: 1米— ,
? :
!计算受影面 —
: 》距室内地《坪0:.9米高的》。外墙位置
!
第八条! 日照?分析:方法要求《
: 1【、对于未能确—定,窗户位置的已批规】划建筑、申报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可》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 — 2、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析窗户计【算数据?的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应采【用窗户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
: 第九》条 居住建筑窗户】。有效日照计算—范,围
【当发现客体》建筑范围内》。有日照情《。况不满足第三条日】照标准时《可再:对其按以下要求进行!窗户分?析
1】.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中点为计算!点
》 2.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2.1?、一般窗《户以外墙皮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
— 2.】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3)
! 图3 异形窗!日照的计算点
! 2.!3、: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 , , 2.4、!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 ? 2—.5、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第1至4种方式所!示)
》 图:4 各类阳台—窗日照的计算—点
! , 2.?6、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图4!第5、6种方式所示!);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点仍为《原窗户的窗台面
! 3、】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 : 》 3.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女儿:墙,、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 — , 3.2、各计!算建筑间的》。地坪高差须纳—入计算
》 : ,。 — 3:.3、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等对建筑自》身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但对相邻建—筑的:影响须纳入》计算:
— 《 3.4、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可以不纳!入计算但是》挖山体?形成的挡土墙等永】久,。性地势高差应—纳入计算内容
!
第十条 !主要日照《分析:资料
!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500或11!。000现势电子地】形图
【 , 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 3、已《建的客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需分析的《窗户的详细位—置和尺寸)
— 【4、已建的主体【建筑的平面图和立】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女儿墙?详细标高和建筑总高!)
》 , 5《、根据本规定已确定!纳入分析范》围的已批《。或在批主《客体建筑的有关资料!
《 : :6、:本条第1款中的地形!图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第3【、4、5《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或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
? ,。 7、】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 ,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报告
【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 ? ,。 1) 建筑—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 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
《 基地内拟—建建筑
— ? 编 号 】
? ? 使用性质》
【 层数 《
: 建—筑高度?(米)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x!x大厦
【 高层建【筑
— ,。 21
》
》 69.0
【 3.【50
—
】 ……
! ,
— ?。
!
:
》
—
】 《 3?。)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 名【。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 :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
! , 编 号
】 使用性质】
】层数
【。 建筑高度(】米)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对其产—生遮:挡的
【。 》 , : 建筑《编号
— , ,
— Xx住宅 】。
【多层建筑
—。
8
】
25】.5
!3.50《。
【A1,B《2,B3,B—4,B5
【。
《 《 …》… :
—
!
? ,
【 ,
【 》 ,
》
《 ? 4)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
?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
— 》 编? 号
《
使【。用性质
】。。 层数
! 建》筑高度(米)—
《 受影阴面】标高(米)
!
《 : ? xx大厦—
《。 高层建【筑
【 18
【 《54.0
【 ? ,4.:5,0
《 :
!…… ?
》 :
【
?
【
,
—
? :。 ,
— 》 5) 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 《 5、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
! 6、日】照分析所采用的【软件、参数和—分析方法;
! 7、需做窗!户分析的计算出【其每一分析窗—位在申报建筑建【成前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户数及》户数(如图》5);需做多点【沿线分析的计—算出其主《要朝向的沿线—有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位置(图》6);
!。 分》户
? 《 编号 —
》 , 窗位?
】层号 ?。
— 窗台?高(米)
— 日照时】间
!朝向
《 《 (有》。效时间?段)
】 , 建】设前日?照
《。。 , 总有效【
: 【日照:
建!设后日?照
【 :总有效
— 日【照 :
— 《 A
【 , 1
—。。。
—1~3
】 0.90~6】。.90?
》 0
— , ?00:00》
,
, 《。 0:
,
, ? 0?0:00《
: , 南偏—西13度
】
— ? 4
《
9.】9,0
1!0::45~?12:?。19
?
: 01:3】4,
《 10:4【5~:12::19?
【01:3《4
—
【 2
》 : 1~3—
0.!90~?6.90
— 1—0:10~10【:45
》 : 00:35
!
? 0
! , 00:00
【。
?
: 】4
】9.90《
— 10:49~12!:2:7
0!1:38
! 10:4—9,。~12:27
】 01:3!8
?。
— ……】
—
《。
! —
— :
】。
!
】
《
》
》
: 图5 窗报批表
!
《 图6 —多点沿线分析
【 : 8、附件
! : 《。 ? 8.1、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5:00 ~ 1—:10?00)?;
: , 》 ? 8?.,2,、,日照分析总平面【图(1:500~】 1::,1000)》。;
— 8】.3、多点沿线分析!图(15《00~110—00)?或窗报?批表;
! ?。 8.4、窗户!分析表
》
—第十:二条 责任》
: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回答规划管—。理,部门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报送】材料不实或对案件】经办人员的询问有所!隐瞒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承》。。担主要责任
—
《 第十三条【 解释?权,
? ? , 本规定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负责解【释
】 第十四条 试行】日,期
【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