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 ,管架结构变》形验算?
3!。.6.1 —管架梁、桁》架构件的允许挠度值!。。应符合表3.6【。.1的?规定
?
表3【.6.1 构—件的允许《挠,度值
!
【 注?1 l0《。。为构:件的计算跨度—
《
: ? : ?2 钢桁架、钢【筋混凝土桁架制作时!。已预先?起拱可?减去该起拱值—。
》
? ? ?3 悬臂《构件的允许挠度计算!时采用的《l0为?悬臂长度的2倍【
《
《 —4, 纵向钢桁》架的挠度限值—可根据实《际工程情《况放宽
—
3.》6.2? 管廊式管—架构件?的允:许挠:度值除应符合—第3.6.1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在!装置内?。沿管架?纵向一个柱距—内管道支点最—大挠度?之差不应大于30m!m
! , 2 在》装置外沿管架纵向一!个柱距内管道支点】最大挠度之差不应大!于40mm
】
3.6—.,3 钢管架柱沿】径,向的允许位》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钢?管,架,柱,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沿径向【产生:的柱顶弹性》位移与?总高度之《比值不宜《。大于1/25—0
【 2 钢结!构管廊式管架当水平!。支撑符合本》规范第9.1.【10条的《规定时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沿径【向产生的柱》顶点:弹性位?移与总高之比值不宜!大于1/2》00
【
3 【 抗震等级》一级的钢管架柱【在地震?作用下沿径》向弹性层间位移【。值不宜大《于1/2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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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振动管架应在动力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位移?限制
《
3.6.】。4 混《合结构管架混凝土柱!沿,径向的允《。许位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混凝土—柱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沿径向产【生的混凝土柱—顶位:移与混凝《土柱总高度之比值】不宜大于1/35】0
【 , 2《 抗震等级一级的!混凝土柱在地震【作用下沿《径向弹性《层间位移值不宜大】于,1/500
—
》3.6.5 当管!。架,与其他建(构)筑】物相连并形》成同一结构单元时其!允,许位移应按所连接】的建(构)》。筑物的位移要—求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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