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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关于!印发2008—-201《2,年朔:州市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8〕!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 , 现将》2008《2012年朔州【市住:房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住房》政策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加:强对规划期内—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以朔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朔【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朔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72010年朔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0年朔州市廉【租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朔》。州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0年】)和2008年【度计划为主要依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三!条 本次规划范围为!朔州市中《心区:规划期?限为:。20082》012 年》,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政,策导向?原则以国家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为导向结合朔州】市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规划目!标和实施策略
【 《2和谐《公平原则促进城市资!源的合?理分配在《初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基础【上,兼顾城市其他不【同收:入层次?家庭住房需求—。实现城?市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统一
【。 3综合效益】原则:规划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和图件、规划【说明三部分文本和】附表、?图件共同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规《划,为朔州市中心—区解决?。城市:不同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农民》工住房、限价普【通商品房、商品房】等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二章? 城市现状与住房需!求
:第七条 《。中心区现状是—建成区面积1—8平方公里人口【18万人规划—。。期内加快市区—建设实现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每年增《加3.5万人5【年共增加17.5万!人达到3《5.5万《人建:成区面积3》0平方公里增加的】人口:。平均每人达》到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测算需要新【建住房面《积35?0多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农民工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占】70%245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占30》%10?5万平方米—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八条 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规划】期内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基本】实现城市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第九条! ,住房建设总体目【标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350 万平方!米,3,8460套》其中?。
? 1经济适用住】房占总建《设面积的10%3】5万:平方米53》。60套;
!2廉租住房占【总建设面积的5%1!7.5万平方—米3500套; !
3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占总建设面—积的20%7—0万平方米720】0套;
— 4限—价普通商品房—占总建设面》积的2?%7万平方米—700套;
! 5农》。民工住房占总建设】面积:的1%3.5万平】方米700》套;: :
: 6普通商品】。房占总建设面积的】32%,11—。2万平方《米12000套【;:
7其他!住房总建《设面积的30%1】。05:万平方米《90:00套?
?第四章? 住房建设》年度指引
第十条】 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目标为
》 ? 1: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面,积,7万平方米1—072?套;廉租住房—建设面积3.5万】平方米7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面积14万平!方米1440套【;,限价普通商品房建设!面积1.《4万平方米1—40套;农民工住房!0.7万平方米1】40套;普通商品住!房2:2.4万平》方米2400—套;其他住房建设面!积21万平》方米:1600套
【 2《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面,积10万平方米【14:。30套?;廉租住房建设面】积3.?5,万平方米7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面积14万》平方米?1440套》;限价?普通商品房建设面积!1.4?万平方米140套】。;农民工《住房0.7》。万平方米14—。0套;普通商品住房!22.4万》平方米2400套】;其他住房建设面积!21万平方米160!0,套
》 3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面】。积9万平方米12】80套;廉租住房建!。设面积3.5万平】方米7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面—。积1:4万平?方,米1440套;【限价普?通商品房《建设:面积1.4》万平方米140套;!农民:工住房0.》7万平方米1—40套;普通—商品住房22.4万!平方米2《40:0套;其《他住:房建设面积21【万平方米《。1600《套
: 4》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面积12!万平:方米1710套;廉!租住房建《设面积3.5万【平方米?7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面积14万》平方米1《。440套;》限价普通《商品房建设面积1.!。4万平方米140套!。;农:民工住房《0.:。7万平方米1—40套;普》。通商品住《房22.《4万:平方米2400套;!其他住房建设面积】2,1万平方米》160?0套
】520《12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面积6》万平方米《860套《;廉:租住:房建设面积3.5万!平,方米7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面积《14万平方米—144?0套;限价》。普通商品《房建:设面积?。1.:4万平方米140套!;农民工住房—0.7万《平方米1《40:套;普通商品住房】2,2.4万平方—米2400套;其他!住房建设《面积21万平方米】1600套
第【五章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第十一!条 规划期内按照节!约土地资《源在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农民工—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盘活!相结合?;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
第》十二条 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规划?区,内住房建《设用地总量为23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8!0公顷?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总量》为50公顷
第十!三条 各类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经济适用!。。住房用地量为23】公顷;廉租住—房用地量为12【公顷;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用?地量为47公顷【;限价普通商—品房用地量为—5公顷;农民—工住房用地》量,为3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量为75公》顷;其?他住房用地量—为6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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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规划!期内住房用地供【应年:度指引
】 1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划拨用地4.5【公,顷;廉租《住房建设《。划拨用地2.4公顷!;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划拨用地《9.4公《顷;:限价普通商品房【建设出让用地—1公顷;农民工【住房划拨用地—0.6公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出让?用,地15公顷;其他】住房建设面积建设出!让用地13公顷
! , ?2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划拨用!。地6.?5公顷;廉租—住房建设划拨用地】2.4公顷;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划拨用地9.!4,公顷:;限:价普通商品》房建设出让用—地,1公顷;农》。民,工住房划拨用地0】.6:公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出让用地《15公顷《;其他住房建设面】积建设出让用地1】3公顷
】 3: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划拨用地6》公,顷;廉租住房建设】划拨用地2.—4公顷;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划拨用地9—.4公顷;》限价普?通商品?房建设?出让用地1公—顷;农民工住房划拨!用地:0.6公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出让】用地1?5,公顷;其他住房建】设面积建设》出让用地13公【顷
—4,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划拨用地7公顷;】。廉租住房建设划拨用!。地,2.4公顷;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划拨用地9.4公顷!;限:价普:通商品房建设出【让用地1公顷—;农民?工住房划拨用—。地0.6公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出】让用地15公顷;】其他住房建》设面积建设出让用地!13公?顷
5】2012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划拨用地】4公顷;廉租住房】建设划拨用地—2.4公顷;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划拨用地9.—4公:顷;限价普》通,商品房建设出—让用地1公顷—;农:民,工住房划《拨用地?0.:6公: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出让用地》。15公?顷;:其,。他住房建设面—积建设?出,让用地13》公,顷
:。第六章 住房—政,策与:。策略
第《十,五条: 继续抓好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晋政发〔200!8,〕2号)精神,深化!。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引导形成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0%【适当提高住》房建设开发强度【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规划期内在!。符合规划控制—原则和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住房—建设:的容积率水平
】 , 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等豪华【住宅的土地供应 】
:第,十六:。条 落实住房开发项!目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
—。1经济《。适用住房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 2廉租住【房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 3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以中小?户型为主最小户型】不低于45》平方米?最大:户型不超过90平】方米:
—。 集资合《作建房?。严格执行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建住?房〔:2006〕196号!),文,件各项规定—
第十七》条, 规:范廉租住房》建设:模式:增加廉租住房—房源严格《执行:晋政发〔2008】〕2号?文件要求新建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年度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5%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按建筑面积的】1,0%配建《廉租住房,》由政府?按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回:。购,房?屋产权归政》府,所有由房《管,部门管理;普—通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按—建筑面积的5—。%配建廉租住房,由!各级房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期为5年—,租金和产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
》 在住房—建设中发改部—门、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审批房地产建设项!目,时千方百计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切实!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建设要求《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求
】 1?以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为主、—适当少量建设—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2建!设,。标准为室《内水:泥地面内墙面—。刮白入户《。安,装木制门《、符合节《能的普通窗》户、预留电话、有】线电视、网络插【座水、暖、电、气四!表,出户分户计量— ,
3建】筑节能达到》。50%以《上
4!公共?管理、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齐!全
? 5》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25%【以上
】(二)廉租住房【建,设要求
— 1新建廉】租住房以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为主适当建—设少量的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2!建设标准为—室内水泥地面,【。内,墙面普通涂料,户】内安装木《制门,入户安装普】通防盗门、符—合,节,能标准的普通—窗户、普通卫—生洁具,水、—电、暖、气四表出户!,分:户计量
! ,。 3建筑节能】达,到50%以上
】 :。。 4?,公共管理、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齐全!
5】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25%以上
! (三)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建设要求】,
》1建筑节能达到5!0%以上
! ,。2水、暖、—电、气四表全部出】户具备分户计量【、分户控制》、按量?收费条件
! 3公共管【。理、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齐全
】 4容积【率不小于1》.5
5!小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
】 ?6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25【%,以上
第》十九条 进一步【提高住?宅建造质量从提【高居住区规划—。。设计:。水平、?改,。善居住区环境和【住房居住功》能出发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积极推【行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大力推广【先进、成熟、—。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全面提高住!宅质量《
第七章 规划实】施机:制
第?二十条? 落实规划实—施的责任建立—。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分级—负,责制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强化并】分,解本单位落实规【划,的具:体责任不断提高【规划的实《。施效率
第—二十一条 发挥年】度计划的调控作【。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提出的年度住房建!设目标和《住房用地供应指标应!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作【为规划许可》。和土地?出让的具体依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 !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控机制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公共】参与机制加强规划效!能监:。。察对落实《规划不?力及违反规》。划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划由朔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划由朔州市》人民:政府建设规划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 各—。县区政府《要,尽快完成本县区【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最】迟不得超过7—月底:并,按期:公布:上报省?。建设厅备案
【附录名词》。解释
1】廉租住房是政府【向具有市区、县城】镇常驻户口的城【市低:收入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房:
: 2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 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
:。 4》限价普通《商品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5【普:通商品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指报告期内!同级别土地上住【房交易的平均—价格,经加权平均】后形成的《住房综?合平均?价,。格,)1.2倍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
2008》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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