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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