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06-2014 建标库

附录A  常用动力设备的动力系数

A.0.1  常用动力设备的动力系数μ值可按表A.0.1取用。

A.0.2  对于静止设备上附有小型动设备传动装置时,可仅将小型动设备或传动装置的重量乘以动力系数。

A.0.3  对于下列设备,当采取适当的隔振措施后,可不考虑动力荷载(钢平台除外):

    1  电动机功率不大于100kw的一般设备;

    2  电动机功率不大于75kW的破碎机、振动筛等类型设备;

    3  型号小于10号的送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