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动力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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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建(构?)筑物上的动力设备!应根据其动》力荷载?参数按照专门—规定计算确定结【。构的:动力:荷载
】。5.3.2》 常用动力设备】的,动力荷载可将设备】的重量乘以》动力:系数:μ值后等效为—静力荷载动》力系数μ值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取用
》
5.3—。.,3 : 空:冷器:风机和电机》的竖向当量荷载【可按:本规范?5.4?节的要求确定催化】剂波动产生》的振动荷载可—按本规范7.3节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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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搬》。运、装卸重物—以及车辆起动和【刹车时仅楼板—及梁可考虑其动力作!用动力系数可取【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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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当计算支【承振动管道的管架构!件(基础除外—)及其连接的强度时!其动力荷载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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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有振》动管道的竖向荷载】应乘以动力》系数并应以此计算】管道水平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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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刚》性活动管架和固【定管架动力》系,数宜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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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对于固?定管架管《道补偿?器反弹力的》动力系数宜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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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当配【管专业按事故状【态提供?。荷载值时荷载不【应乘以动力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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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于不:设,限制振动设施的振】动管:。。道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动力荷载—
5【.3:.6 跨越管架和!相邻第?一个低管《架、相邻高低—跨管架的《竖向荷载和水平推】力均应乘以1.5的!增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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