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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朔州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实施办法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2〕12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   现将朔州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分层次、多渠道】、系:统解决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11〕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加强政策—性住房供《。应,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3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0〕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县—(区)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及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向本市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或出租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有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 《   本办—法所称廉租》住房是指《政,府提供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标准按照合】理标准建设或—通,过购:。买,、改建和《租赁等方《式筹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供?应标准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 【    《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按照合理标准筹!集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住房【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规定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包括符【合条件的企业—自筹资金所建的【经济适用住房— 《 :。    本办】法所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是指:市、:县(:区,)专门设立》的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或各级?房产:管理部门 — : 》第四条 》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第》二章: 供应与管理 】 第:五,条, 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   《 (一)廉租住房!供应对象具有市、】县(区?。)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m2以内(含1】5,m2)或》。无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部分为城《。镇,非,农业户口、》部分为?农业户?口的家庭只保障城镇!非农业人口 !  ?  (二)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具有市《、,县(区)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  : :(三)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具有!市、县?(,区,)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住房困难家庭—或,无,住房的家庭 】    — 已享受福利分配】住房的家庭在未【退出福?利住房?时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或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者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四)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对象—具有市?、县(区《。)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120%之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0%的《住房困难家庭—  【  对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者不得再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 【 第六条 —保障:性住房供《应程序及所》。需资料 》 ?  : 保障《性住房?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登记和轮候制度】  ?  (一)保障】性住房申《请程:序 《   》 :1廉租《住,房申请程序— ,   —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应: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职工所在》单位提?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与资料】 》 ,  ①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 :    ②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 : ?    ③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 :   《。④,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 :    ⑤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程序 ! ,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应向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社区居委会!、职工?所在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 【   ①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②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暂》住证和原户》。籍证明)以》及,当地公安部门认定材!料; 【 ,。   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  !  : ④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    【⑤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   《 ⑥?用工企业出具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 【。    ⑦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3—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程序   ! :对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应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职,工所在单位提—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与资《料    【 ①: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   ? :②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  !  ③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    《 ④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  ⑤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   4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请程序 】    !对符合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条件的城》市中等收入家庭【向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与资料  】  ①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表;!。    】 ②: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 》。   《③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   ④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   《 ⑤?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保《。障性住房审核、【公示:程序 —    社区】居委会或职工所【在单位从《。。受理申请之日—起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采?取入户调查、—组,织听证等《方式调查核》实15日内提出【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上报街道办事!处,。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根据!社,区,居委会上报的证件】与资料采取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3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的同—时应在居住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 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会同【同级监察、》。民,政部门以联合办公】或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的?同时应在居住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 ,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监察部门牵【头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协】助进行复核》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监察部《门申诉《   【。 (三)》轮候顺序 【 :    》1廉租住房轮【候顺序 !    ①【享受城市低保家庭至!少一:年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的双市民—家庭为第一批轮候】家庭其中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保障》;    ! ②本人《有残疾?证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的?城市低保家庭(【家庭成员部分—为非农业人口—部分为农业人—口只保障非》农业人口)为—第二批轮《候,家庭:;,, 《   《③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的城市低收】入双市?。。民家庭?为第三?批轮候家《庭;  】。 , ,。 ④?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部分为非农业人】口部分为农业人口只!保,障非农业人口)【为第四?批,轮候家庭 》   】 , 2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顺序】 《    ①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或属于重》点工程拆《迁范围的《家庭;《   【 ②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 —   ? ③无房的》新,就业单位正式职工】;   — ④与用工单位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并连续《缴交:劳动事业保险费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 《    申请【家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排《的应当重新轮候【    ! 3经济适—用住:房轮候顺《序, , 》    ①烈【士遗属; 】    》 ②国家《优抚对象;》 : ?   ? ③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 ?    《 ④二级以上残疾;!,  】 , ⑤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 ⑥?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对象 —。    — (四?)保障性住房分配程!序    【。 经审核、公示通】过符合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按轮?候顺序及住房困难】程度以摇号方—式确定分配顺序 ! 《  (—五,)保障性《住房复核 【   【 已领取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享受租金核减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对象【。。按年度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   — 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后】在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属同一社区的【同,时应:在居住地《社区进行公》示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同:级监察?、民政?。部门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 【    (六【。)保障?性住:。房退出 》 ,。    供】应家庭应按年度【如实报?告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停?止发:放;实行《。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的收回廉—。。租住房;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 : :。 ,。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责令退出住房5年!以内不?得申请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对情节恶!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第七!条 获准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与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协议?应明确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停止发放廉租【住房补贴的条—件及违?约责任享受》补贴的?。家庭按?照协议约定,自主】选择适当的住房【,,经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 第八条 】获准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自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 ? ,  进入》实物配租范围的家】庭,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拒绝】配租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配租的家庭,】两年内不予安排【。实物:配租:,可采取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对其实】施保障 ! 第九?。条 保障性住】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对配租的住》房不享有收》。益权、处置》权,:房,屋使用权不得—转让: 【。 第十条 】申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加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标明土》地,使用:。权类别 】 第》十一条? 申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 第》十二条 —承租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承租人添《加的生?活设施在退租时【不予补偿 【 第十】三条 在—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产业集聚区【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或通!过改建、购》买、租赁《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可优先!用于本单位职工其认!定标准?由企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报—所在地民《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定后》由企事业单位安排】符合核准的供应对象!居住:。 , 第三章 》 价格与租金 !第十四条 —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价格—确,定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各级!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其销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 , 第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设立回【购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回:购 【 第《十六:条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与》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廉—租住:房,租金原则上由房屋】的维:修费:、管:理费和税收三项因】素构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一般不超过同【区,位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80!%保:障性住房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和—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8号)—  》。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年度进行动态调整】,依据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由物价部—。。。门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共同审核,—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移交及续租》 第十七条 】 保障性住房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分别移交给【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管理并办!理确权手续 】 《 , 第十八《条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赁制》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签订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方可入住合同应当】约定: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及其处罚措》施 》 ? 第十九》条,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通信、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承租家》庭负担?承,。租人按规《定退出或自》愿退出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时即【时结清 】 第二十条 ! 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管理: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纳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房屋!的维护?和管理支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  第二十!一条 《 承租人要妥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各种设施设备【并合理维护如有【损坏要无《条件赔偿或恢—复原状室内易损物】品,由承租?人自行维修或更换】  】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定期对—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及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做必要的修缮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对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对非承租—人过:错造成损《坏的承?租人应?书面要求出租—人及时勘察并—修缮: 第五章 】。监督与处罚 【 第二十三条 【 落?实退出机制保障性住!。房不得?出租、转《借、闲?置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商品住房的必!须,办理住房保障—退出手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保障性住房年!度复核和日》常监:管制度采取》。经济、?行政、司法等综合手!。段,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严格】落实退出工作机【制,根据保障对》象,申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检测《、举报等途径对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要按规定!退出: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骗租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骗取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或退出 【 》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     从201!1,年起新购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自》行上市交易对—需出售的《由政府回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面,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按:。程序予以安排—    2!011年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011年》。以前已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增《值收益金《 , —。 第二十》五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 — 第二十六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 第二十!七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交易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    《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 【 ,。 :。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物价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 ,   《(三:)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二十八条》 : 严格执行廉租【住房配建政策市、】县(区)要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晋政发〔20!08〕2号》)规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按建筑面【积配建5%廉租住房!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从—2011《年起对于不》。配建或不宜配建的】项目要按照该项【。目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缴纳应配》建廉租住房》面积部分的建设【资,金专户管理作为【市、县(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或回购】资金?。 , 《 第二》十九:条 《廉租:住房(含廉租住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年审制度  】    —年审工作由》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审查以《下事项?:    ! (一)已经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的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等情况; 【。。 ?   (二)单位!提,供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相关资!料 》 ?。。第三十条 — 市、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户建《立保障性住》房档案?,并:于每年第4》季度会?同民:政部门,对享受【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等!。状况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对享受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保障资格、—保障方式、保障额】度等进行及时调【。整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 《。第三十一条 承!租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作出取消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  (一)采【用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等欺骗方】式取得?。承租保?障性:住房资格的; !    (二!。。)承租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两—年超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条件规定的收】入标准的;》    ! (三?)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  —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设施设备或—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设,。施设备严重》损坏的; 【    — (五)将承租的保!障性住房《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的; 】    (【六,),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居住的;【。  【  (七)—累计六个月不缴【纳租:金或物业服》务,。费用:的; 《    】(八)利用保障性】住房:进行违法活动—的,; 》    》 (九)《其他违反租赁合同行!为的 】 第》三十二条《 取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其承租【的住房从资格取消】。。次月起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并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如在3个!月内主动退房,其】以后又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条件》的,仍应纳入保障】范围;逾期》仍不退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该家庭所—有成员在5年—内不得再次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 第三】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为3-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不符合承租条】。。件又不能腾退住房】的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计收》租金? 第!三,十四条 《 保障性》。住房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标准的租金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保障性》住房: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退回或收【回住房 — ?。 第三》。十五:条 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帮《助隐瞒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骗租《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骗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 《 第三十》六条 ?。 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它非法利!益、: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