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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 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 条 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 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拆迁不 】得擅:自改:变拆迁范围和—延长拆?迁期限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 第十条 拆—迁人自行拆》迁的必须《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委托》拆,迁的必须《委 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一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 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产》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拆迁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 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补《偿,方式 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四,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 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期限 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能达成拆迁补— 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裁】决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 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第十七》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书3《个工作日内》。将裁决申请书副 】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裁决机关】提交 答辩》书被:申请人不提交的【不影响作出裁决【 第十八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决并将— 裁:决书:。送达当事人》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 人已按照—。。规定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 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九条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 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 全《 , ,第二十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同 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 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负责处【理因拆迁造成建【(构)?筑物残缺《的修复及其环境卫生!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自拆?。迁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拆 迁】验收验收合格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拆迁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责 —令限期整改 】   对未取得拆】迁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新建项目开【工, 手续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自取得《拆迁:。验收合格证之日【起10日内持房屋拆!迁许可证《 和拆迁验收合格】证,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 :置不得挪作》他用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 案资料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