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应当协助和【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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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应当: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发布从业、诚【信和监?。督管理信息并为社会!提供有关《信息查询服》务
: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抽查;!
? : (二)根据需要】。实施专项检查;
】
? (?三)发生火灾事【故后:实施倒?查;:
—(四)对《举报投诉《和交办移送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从业:行为进?行核查
【 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监督检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网上?。核查、服务单位【实地核查、机构办】公场所现场检查等方!式实:施,
第二十二—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对单位(场所—)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可以对—为该:单位(场所)提供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抽查:抽查内容为
!。 , (一)是》否冒用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
》(二)从事相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 ?(三:)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维护】保养、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经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
》 , (五)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
(—六)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是:否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七)是否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 (八)是否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第二!十三条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消,防监督?管理需要可以—对辖:区内从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应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专项检查《可以抽查下列—内容
【 (:一):是否具备从业条件】;
:
》(二)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
— (三)从事相】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 ,。 (四)是否】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 ? (五?)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 (六?)是否设立技术负责!人、明?确项目负责人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是否《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 : (七?)是否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 ?(,八)是否在》经,营场所?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 (九)《是否建立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
第二十四条 发】生有:人员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时应—。当对为起火单位(场!所):提供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倒查》。
: , ?消防:救援机构组》织调查?其他火灾可以—根据需?要对为起火单—位(场所)提供【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倒查:
》 倒查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抽查内容实施
】
第二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参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经营活《动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利用:职务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财物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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