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者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未依法?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城乡规划!或者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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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
【(二)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核发施《工许:可证的?;
》 (?三)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和有关营业—。证照的;
—。 , : (四)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到举报后不!受理、?核实、处理或者【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的;
《 (五)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公众提出!的意见不处理或【者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反馈处理情况的【。;
?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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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法建:设行为的依照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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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一)!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和其他规定编】制城乡规《划的:;
》 (二《)隐瞒真实情况【采取修改地形图【和标注虚假》尺寸:等手:段编:制城乡规划的—;
(】三)提?供虚假?城,乡规划编制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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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规划》许可的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而?无法撤销的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撤销该项行政!许可并依法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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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未经批准改变—竣工并经各》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物的用途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用途;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每日!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改正?为止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擅自损坏、】拆除预先保护的【建,筑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已—经损坏或者》拆除:房屋在查处时当地相!当等级房屋》市场价格三倍至五倍!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未在施?工现:场对外公布》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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