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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桂建标〔2015】〕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 为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市,。场实际情《况现:对定额人工费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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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额】人工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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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201》3年以前施行的【定额的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 !⒈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
! 《 《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
《。
, 【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66元/工日、!二,类工76元/工日】
【 》⒉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66元—/工日、二类—工76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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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⒊— 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充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三类工》76元/工日
】 — ⒋》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三《类,工,76元/工日—。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的绿化综》合,工日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56元/!工,日
《 《 ⒌— 各专业定》额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械台班《工日单价调整—为66元/》工日
! , ⒍ —夜间施工增加费【调整为18》元/工日;停—工窝工人工补贴【。调整为45元/工日!
《。 (二)20!13:年以后施行的—定额的人工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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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⒈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费调:增15?%
— ⒉】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费调增《10%
【 : 》 ⒊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拆除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的】定,额人工费调增15】%
《 , 》 , ⒋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费调:增,15%
— 】 ⒌ 各《专业定额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械:台班人工费调增15!%
!。 : ⒍ 《夜间施工增加费调】整为18《元/工日;》停工窝?工人工?补贴:调整为45元/工日!
二!、,计算规定及费—率调整
】 : (:一)2015年【3月1日起发—出,招标文件或签—订合:同,的工程
【 ? ⒈ 调】整后:的,人工费按《照,各专业费用定—。额的:规定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 》。 :⒉, 费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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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乘以0.9!5系数;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配合—费、雨季施工增加费!、优良工《程,。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和工程!排污:费的费率乘以—0.97系数;其他!费率不变
— : 】 (2)【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配合】费、雨季施》工增加费、优良【工程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费率在各专】。业现行费用定—额,费率:的基础上乘以—相,应,。系数以“人工费”作!为计:费基数的费率乘以0!.9:3系数;以“人【工费+机械费”作为!计算基数的费率乘以!。0,.95系数其他费】率不变
— !⒊ 其他规定及计价!程序按各专业费用定!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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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5年》3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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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⒈ 调增部分】的定额人《工费在其他》项目中列项计—算并作为规费—、税费计算》基数:
: 》 ? :⒉, 其他规定》及计价程序按各专】业费用定《额执行
】。
?三、执行时间
】。 : 本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调整或?未明确是否可调整的!工程201》4,年7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规定调整;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可调整的—工,程若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宜按本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进行调整;本通】知颁发之日前已办】妥,结算的?工程不?得调整
— : , 各有关单位【执,行中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反馈本通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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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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