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城?建档:案,接收和?移交 第】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接!收下:列城建档案资料: !     (一!)各类建设》工程(含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     1、】工业:、民用建设工程档】案,包括油气—。、化工等工矿企业】,,办公、商业》用房,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住宅小区及】其他住?宅楼等?工,程档案;《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道路、桥!涵,、隧道、《排水、水《质净化厂、城市照】明、:泵站、大型停车场等!工程档案;》 ,。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工程档案; 】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火车站?、汽车站等工程【档案;    !5、园?林,绿化、?。广场、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公?园、绿地、》苗圃:。。、纪:念性建筑、》名胜古迹、》古建筑?、有代表性的城市雕!塑等工程档案—;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垃圾粪便处理场、!大型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工程:档案;    !7、城市防洪、抗震!和人:防工:程(涉密工程除【外)档案《。。。;    —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城市规划、勘测!、,建设、管《理等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文件,】。科学研究成果以【及,与城市?建设相关的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资料  【  ? 第八《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工程—进度同步《编制,并于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     本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有关?部门应当在五年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    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城市建设基础】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收集    】 第九条 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和《。移交的城建档案应】当是原件或者原【件的缩?微胶片,并按照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燉T5《0328)、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燉T117》)的要求进》行,整理,符合国—家和省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   ?  报送单位—。在报:送纸质档《案的同时《,应当一并》报送与纸质》档案一致的电—子档案?   《。 《第十条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主】要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文件资料及竣!。工图、?竣工测量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声像资料等 !     建设工程!竣工:。图应当与工》程实:体相:。符绘制工《程竣工?图,应当采》用,统一坐标《系、高程系实测数】据,加盖《竣工:图章,并由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章  !   隐蔽工—程档案应《当附有?重要部位状》况,的图片或者录像【  ?  第十【一条: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签—订,合,同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告知建【设单位需要报送的工!程档案的《内容和要求 — ,   第【十二条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该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    ! 第十三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经》审,验,合格的建设工程【档,。案核: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 ,。。  ? 第十四》条 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   第十五!条 停建、缓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工程档?案,不得遗失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 】   ? 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城!乡规划部门报送 !  : :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时,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建档的!地下管线《。。时,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地下管】线,的性质、权属—,责令?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测定地下!管线的坐标、—标高及走向,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测—量,结果 《   ? ?第十八?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第十【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   《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施工【、竣工验收文件【及竣工图;》    【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文件资料 !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矿企业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管—线专业图 —   《  住宅小区、【厂,矿区:、校区及机关单位】。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工程《,由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汇总?后与房屋建设工【程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 第《二十条? 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的地下】管线情况及时修改、!补充到?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在修改补充—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 第二《十一条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测》普查和?补,测形成的档案材【料,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动态管—理系统?,及时接收普查【、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