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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干扰【防护效果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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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1 《。干扰防护措》施实施后应进—行干扰防《。护效果评定测—试采:取干扰防护措施后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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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对于干扰防护【系统中的管道及其他!共,同防护构筑物管【地电位应达到阴极】保护电位标准—。或者达到或接近未】受干扰时的状—态,;
【。 2 【对于干扰防护系统中!的管道及其他共同防!护构筑物管地电位】最大负值不宜超过】管道所?允许的最大保护电位!。;
】 3 不宜】对干扰防护系统【以外的埋地管道或】金属构筑物产—生干扰
《
《
7.0.2 【 在复杂干扰情况下!当评定测试》的结果未满》。。足本标?准第7.0.1条】的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通过电【位正向偏移平均值】比进行?干,扰防护效果的进一步!评定
》
—。 1 电位正向】偏移平?。均值比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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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式中—ηV电位正向偏移平!均,值比:;,
《
,
: 】 ,△VPS1》(+)采取防护【措施前电位正向偏移!平均值(《V,)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计算;》
— , 【 △VPS—2(+)采取防护措!施后:电,位正向偏移平—均值(V)》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计算
—
!2 干扰防护效】果评定指标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表7】.,0.:2 干扰防—。护效果?评定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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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 《干,扰防护效《。果的进一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防护效果的!评定点应包括排流点!、干扰缓解较大的点!和,干扰缓解《较小的点其他评定】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
— 2 除排流点外!的防护效果评定点不!应少于3点对于【复,杂管道系统以—及干:扰段较长《或管地电位复杂多】变的情况《不应少于《5点;
《
— : ,3 : ,所有评定点的—评,。定结果?。均应满?足本标?准表7.0.2中的!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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