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岳!阳市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发〔2【003〕3》4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区(含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范围内从【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采购、运输(!。送)和使用》等有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即商—品,混,凝土是指用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和料等成】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厂)经计量集中!拌制:后出售采用》专用运输《。(送)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三条 市建—设局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以下简称《。市监察支《队)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市物价、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市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散装办”!)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预拌混!凝土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 本:市城区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基础部分)—混凝土一次浇筑【。量在2?0立方米以》上(含20立方米)!或者混凝土》总需用量在5—0立:方米以上(含5【0立方米)的—都必须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第五条 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监察【支队现场勘验、核查!报市建?设局确认后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    (一)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二)施工现场30公!里以:内没有预拌》混凝:土供:应的;?    (三【)使用特《种类型混凝土的【 第六条 — 办理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手续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 《。   ? (二)施工(生产!)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 市建设局收到【前款规定《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七条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或个人!等,责任主?体在:计划:立,项、设计、编制【概,(预)算《。、确定物资材—料,。以及编制标底(上限!值)、招投标文件】时必须将《使用预?拌混凝土作为必【。要条件予以规—定并注明 第】八条 新建—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应当符合散装】水泥发展规划项目核!。准部:门在核?准前应当征求—。市散装办的》意见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单位:)的设置和布—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建设规模、【市场需求量以及区域!道路交通《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生产单—位应当?向市散装办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 , 第九条《 生?产,单位应?当向市建《设局申请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生产单位在【停业:整顿期间及整改限期!内不得?生产或销售预拌【混凝土? 第十》条,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符?合其资质要求的【混凝土专项试—验室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执行国家《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工序控制【、,质量检测等规定确保!产品质量 — 第十一条 生】产单位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不得使!用袋装水泥确—。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经市散装办批—准可以使用袋装【水,。泥    —(一)散装水泥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 (二)施工现场】50公?里以内?没有散?装水泥?供应的?;,  ? , (三)使用特【种水泥的 》 第十二条 【 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生,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将使用】预,拌混凝土而增加【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采购合》。同中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  (一)工—程名称工程地址【使,用的工程《部位用量《。强度:等级坍落《度 :    (》二)对?原材料品种、规格】的要求;对外加【。剂和掺?合料品种、》。。掺量和?掺入方式的要求;】对混凝土性》能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抗冻、抗渗、抗!折,、氯盐含量、缓凝、!早强、无收缩—等)    【(三)供应方式【交接地?点、日期、时间小】。时供应量运距等 !。   (四》)专用生产配合比指!定的外?加剂:、,掺合料?。。和专用材料以及技】术条件 第十】三条 《生产:单位不得垄断预拌混!凝,土价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计价办法《测算价格报市物价局!、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备《案,根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预拌混凝土信息【指导价确定销售价格!     市【建设:局应会同物价等部门!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低价倾销、】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等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依法—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0【8〕111号)等规!定执行确《保预:拌混凝土的质量 !。 第:十五:条 : 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管,理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对《所,有使用?的原材料按不同规】格、批次及批—量进行检《验检测将《不少于30%的试】件、:。试样、试块》送有见?证,取样检?验检测?。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原材!料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用于生《产 : 第十六条 【 生产单《位专:项试验室应当—根据采购合同规【定和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经【过,设计计算和试配调】整严:格,控,制,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用《量确定能《满足:设,计强:度及:耐久性、《符合施工技术要【。求的预拌混凝土生】产配合比生产配合】比报告应经》专,项试验室主任确认签!字 ?   ? 预拌混凝土的【生产配合比报告应当!送相应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审《核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生产 第】十七:条 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负责交货》检验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预拌混凝土生产、工!程监:。理单:位旁站见证由施【工单:位按规定在混凝【土浇注的工程部位】随机取样《和制:样预拌混凝土质量】判定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交货检《验,的检:验检测报告》是,。工程质量判定—与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之一《。 第十八条 !生,产,单位如对所提—供预拌混凝土—的浇注和养护—有特殊要求的应对施!工单位?作出书面技术交底施!工、监理《单位应将交底文【件存档并按照交【底要求组织施工 】 第?十九条 生产【单位:。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及运输?(含泵送)》质量负?责因预拌混》。凝土存在《。缺陷造成质量事故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生产单位应!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预—拌混凝土专用运输】(送)车辆为工程特!种车:辆应当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办】理牌照?手续核发《工程特种车辆通行证!。按照核准的线—路在城区《通行需要《进,入市区禁《行、禁停路段的应】当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特别通行手续 !    装载预拌】混凝土的专用—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处理【时间:需要1小时以上的应!当先予记录放行待卸!载后:再行处理    !。 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交通规费的缴纳!。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时,应当对招标文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上限值)是否!按照规?定注明使用预拌混】凝土进行审》查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供与—。生产单位就》预拌混凝土采—购所签订《的,正式:的书面合同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报送岳阳【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使用情况报审!表经市监察支队认可!盖章:。后纳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 —第二十三条 生】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建设局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业务【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业务的》;    (二】)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    (三)【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 , (四?)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五)!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六)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未对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由市!建设局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由市《建设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搅拌的混【凝土每立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     对违【反湖南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由市建设局责!。令改正?限期:补办:确认手续;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搅】拌,的混凝土每立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的市建设局除依法】进,行处罚外将依—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08〕【39:号)规定对》。责任:主体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 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6—月12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