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市,城市:雕塑建设和管—。理,办法
》
,
颁:布单位 东营市【。人民政?府,
,
颁布!时间 2005-1!0,-13
【生,效时间 200【5-10-13【
?
】
东营市城市—雕塑建设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发—布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维护城市】雕塑建设秩序确保】城市雕塑的思—想,性和艺?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城》市雕塑?建设和管理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雕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广!场,、绿地?、居住区、单位庭】院、公园《、,风景名胜区、公共】建筑物及其他活【动场:地建设的室外雕塑】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雕塑管理工!作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心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雕塑管理工【。作县:区城市雕《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
》文化、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雕》塑的创作《设计应当《坚持美化《城,市、文明健》康的原则
【 城市雕塑【的布局?、高度、体量—、材质、《造型和色彩应当【与周围的环境和【建筑风格相协调【
第六条 —城市雕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
?
,第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设?置城市雕塑》(含临时《雕塑)的设置—单位:应当: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市雕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雕塑主《管部门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及有关—规定核?发城市雕《塑建设项《目审批?。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八条 《城市雕?塑,设置单位申报设置城!市雕塑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一)申【请报告书;
】 (二)】1500《或者1200—平面配置图;—
? ?(,三)雕塑小样及【。照片;
》 , (《四)雕塑环境透【视图:;
(五!)雕:塑制作材料的说明】;
:
, (六)创】作设计人员》资质:证,。书;
?
: (七)—城市:雕塑的设《计方案
《
第《。九条 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后按照有】关程序报批
【第十条 城市—雕,。塑按照下《列程序报批
】 《 (一)国家级重】。要地段、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人物雕塑经市城市!雕塑主管部门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建】设部批准;
! :(二)省级重—要地段?、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人—物雕塑经市城市雕塑!主管:部门审核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建设!部备案;
【 (三)除第(!一)、?。(二)项之》。外设置的总高度或】者,宽度在3《米以上的城市—雕,塑项目?由市城市雕》塑主管部门批准【;
:
(—。四,),其他城市雕塑项目由!所在地城《市雕塑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城市雕塑《的设计、《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证书和符合规—定条件的设》计、施工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
第十二条 城【市雕塑设置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城—市雕塑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核批!准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城市》雕塑建设的施工现】场应文明整洁不乱堆!乱放位于游》览场所和行》人较多的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栏以维》。护周围环境和—保障游人安全
【
第十四条 承担雕!塑创:作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监督】制作和施工的全过程!保证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
第十?五条 城市雕塑竣工!后一:个月内设置单—。位应当报请原批准】的城市雕塑》主管部门进行验收】
》 验收合《格的设置单》位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二》个月内将雕塑图【片及有关资料提交城!。市雕塑?主管部门由城市雕】塑主管?部门核发城市—雕塑验收合格—证,
? : 验收不合格的由原!批准的?城市雕塑主管部门向!设,置单位制发整—改通知?设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完成后重《新报请验收》
第十六》条 :城,市雕:塑落:。成后:。权属:单位应当《加强管理及》时维护防止污损【保持其原貌;及【时清除擅自在城市】雕塑上悬挂、粘贴】的任:何物品?
第十七条 未经!。城市雕塑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迁移或者—拆除城市雕塑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爱护城市!雕,塑,的义务?
】毁,坏城市雕塑的—。责令负责维修—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
第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城市:雕塑的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责—令停工、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限期拆《。。除、重建的处理【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