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所称共用部位是指!属于业主共有—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面等)?、走廊通道》、楼梯间、电梯井】、物业服务用房以】及房屋外墙》面等
【。 本条?例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区域《内,供,排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设施、供电线!路、:煤,气(天燃气)管道】、消防?设施、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等设施】设备
《。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