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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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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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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地管》理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岳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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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岳!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三【条 :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市《规划、建设、—城管、国土资—源、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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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规划:。。、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确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城—市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等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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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等行业标准》进行建设《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城区改!造,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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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园】林景观道路》绿地率不低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低于20%】
(三)】。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的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第【六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
《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确定绿地】率指:标划:定绿地界线落实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 城市详细】规划方案应实行规划!、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会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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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八》条 城市规划【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改变】城市绿线内用地性质!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于临时占!用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到期—后,应按绿地《原有:状,况恢复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绿地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十条 各类【建设项目都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绿化配】套建设其绿化指标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其!绿化设计方案必须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 第十一条 各】类建设工程的—配套:。绿化要?按照划定的》绿线和审定》的绿:化,设计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不得擅自减少】。绿化面积或者变更】绿化设计方案配套绿!化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配套—绿化面积因》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标】准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所缺面积《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统一组》织异地绿化
【 城市绿—化补偿费《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财政?、园林部门拟定【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 建设单位【缴纳的城《市绿:化补:偿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市《财政部?门监: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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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对,批准实施的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绿化企业进行施【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管
承担!园林绿化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按照绿化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 第十五条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行?联,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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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规划、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八《条 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外,防护绿地和》绿化隔离带的绿线划!定、:监督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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