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自查自!纠表
!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自查日期—。 : 年 !月 日
】
?
工程名称
】
—建设地点《
】
施工许《。
可证号《
》
《
资《金性:质
:
,
□政府投资□国!有企事业单位
【□私人?投资:□,其他
工程类!别
:
,
□公《建 □厂房 【 □住?宅
□市政基础设】施 □其他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公里
!
建《设单位
《。
:
《
总包单位
【
】施工合同
金额
】
元
!
,
自查单位
分【类
?
,
自查?内容
?
自查结—果是否符合规定【
备注—(如不符合》请注明具体情—况):
【。。建设单位
—
,
1.?未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
—
□符合—。
□不符合
!
:
2.未!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
:。
,
□符合
□不符!。合,
?
总承—包,
(:专业承包)单位【
,
1.具—有相应的资质—
《。□符合
□不—符合:
?
!2.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3.未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符合
□不符合
!
4.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一致并在现场!实际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
》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劳动【合同:与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签订工—资、养老保险由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支付及?缴纳上述人员在现】场,实际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
:
,6.:。。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7.专业(!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与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一致《
《□符:合
□不《符合
!8.材料设备—采购:租,赁方:与,。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一致—
《□符合
□》不,符合
?
,
:
,
9.分包工程款!支付:单位与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检】查单
位分类
!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规定
【
备注(如不符合请!。注明具体情况—)
:
《
专业
(】劳务)?
分包
—
单位
》
,
1.具有相应的!。资质
分包单!位名称?
《□,符,合
□不符合—
,
?
《
,
?2.分包《合同载明的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单位【一致:
《□符:合
□不符合—
3】.未将工程再—进行分包
□!符合
□不》符合
《
《。
4.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一致并在现【。场实际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劳动合同【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工:资、养?。老,保,险由专?业分包单位》。支付及?。缴纳上述人员在现】场实际履职
!□符合
□不符【合,
6】.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由分包?单,位采购?
□符—合
□不符合
】
7.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分包单】位提供?的设备?由分包单位自行【提供或租赁
【
□符合
□不】符,合
【
8.?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专业(劳》务)分包单位—一致:
《□符合
□不符合】
—
9.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与专业分【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
《自查
?结论
?
1.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 □是 □否—。/如存?。在,是否已纠正》□是 ?□否;
2》.是否?存在转包行为 【 □是 □否!/,如存在?是否已?纠正□是 》□否;
3.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行为 □是 □否!/如存在是否已【纠正□是 □否;
!4.是否存》在挂靠行《为 》 □是 □》否/如存在是否【已纠:正□是 □》否;
?
其他
!说明
?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认:
:
联:系方:式
: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签认
联【系方式
》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签认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