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自查自纠表
—
?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自查【日期: , 年 】 月 —。日
【
工程名》称
—
建设地点
!
:
:
施工许—。
可证号
】
《
资金性质】
□政府投】资□国?有企事业单位
□】私人投资《□其他
》
工?程类别
—
□公建 □【厂,房 □住宅
□】市政基础《设施 □其他【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公里
》
,
建设单位
!
—
总包单位
】
《
施工合》同
金额
元!
?。
?
自查单位》
分类
—
,自查内容
自!查结果是否符合规定!
《备注(如《不符合请注明具体】情况)
】。。
:建,设单位
1.!未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
—
□符合
》。□,不符合
》
《
:
?
2.未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
□符合
!□不符合
!
总?承,包
(专业承包【),单位
《
1.具有相应】的资质
□】符合
□不符合【
?
?。
—。2.: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单位一《致
□符合】
□:不符合
】
3?.未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
□符》合
□不《符合
?
?
:
4.?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一致《并在:现,场实:际履职
【□符合
《□,不符合
《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劳动合同【与,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签订工!。资、养老保险由【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支付及】缴纳上述人员在现】场实际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6!。.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7.!。专业(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与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8.材料》设备采?购租:赁方与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
9.分—包工:程款支付《单位与?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
检查单
位分!类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规定
备】注(如不《符合:请注:明具体情况)
【
—专业
(劳务)!
,
:。分包:
单位
】
1.?具有相应的资质
!
:。分包单位名称
!
,□符合
□不符合
!
—
》2.分包《合同载?明,。的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3.未将工程—再进行分包
—
□《。符,合
□不符合—
—
4.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一致并在现场实际!履职
□【符合
□不》符合
】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劳?动合同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工资、养老—保险由专业》分,包单位支付及缴纳】上述人?员在现场《实际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6.!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由分包单位采!。购
□符【合
:□不符合
—
?
7.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分!。包单位提《供的:设备由?分包单?位自行提供》或租赁
□符!合
:□,不符合?
【8.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专业》(劳:务):分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9.—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与?专业分包单》位一致
【□符合
□不符【合
?
自查
】。结论
《
:1.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 □是 □!否/:如存在是否已纠正□!是 □否;
—2.是否存在转包】。行为 □】是 □否/如存在】。。。是否已?纠正□?是 :□否;
3.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行为 □是 □否!/如存在是》否已纠正□是 □】否;
4.是否存】在挂靠行为 【 □是》 □否/如存—在是否已纠正□是 !。□,否;
《
其他【
说明
《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认
】
联系方》。式
: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签认【
联《系方:式
?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签》认
联系—方式
—